護士 的工作範圍

護士的工作範圍院前急救的主要任務與工作範圍包括以下四點:

護士 的工作範圍

1.負責對“呼救”病人的院前急救一般情況下,呼救救護車的病人可分爲三類:

一類是短時間內有生命危險的危重或急救病人。對這類病人必須現場搶救,目的在於挽救病人的生命或維持基礎生命。如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呼吸道梗塞、急性中毒、嚴重創傷、出血等病人,大約佔呼救病人的10%~15%,需要就地做心肺復甦搶救的病人低於5%。

一類爲病情緊急但短時間內無生命危險的急診病人。現場急救處理的目的在於穩定病情,減少病人在運送過程中的痛苦和併發症。如骨折、急腹症、高熱、哮喘等,大約佔60%。

一類是慢性病病人。目的是需要救護車提供轉運服務,而不需要現場急救。大約佔10%~15%。

2.災害或戰爭時對遇難者的院前急救

災害包括自然災害和人爲災害。考試大網站對遇難者的急救除應做到平時急救的.要求外,還需要與現場的其它救災系統如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並注意救護者的自身安全。當有大批傷員時,需加強傷員的分類和現場救護,合理分流和運送。

3.參加特殊任務的救護值班

特殊任務指當地的大型集會、重要會議、國際比賽、外國元首來訪等。執行救護值班任務的急救系統處於一級戰備狀態。

4.急救知識的宣傳普及教育

急救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教育可提高院前急救醫療服務的成功率。普及公民的急救知識,增強公民的急救意識,增強應急能力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平時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對公民普及急救知識,開展現場救護及復甦知識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