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 工作範圍

護士工作範圍1臨牀護理我國護士的主要工作場所是醫院,絕大多數護士從事臨牀護理工作。臨牀護士每日面對各種急、慢、重症或因意外事故傷殘的病人,在人生命的生、老、並死各個階段,守候在病人的牀邊。觀察病情變化,遵醫囑給藥或治療,照顧自理缺陷的病人,保證病人的安全和舒適,安慰並減輕心理負擔,向病人及家屬進行衛生宣教和健康諮詢。

護士 工作範圍

2護理管理在醫院護理工作中,護士還承擔大量的管理工作。醫院護理管理實行護理部、科護士長和病區護士長三級管理,除日常行政管理和領導護理工作外,還負責協調病區與各部門以及各種不同醫務人員之間的關係。護理管理水平是影響醫院醫療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3護理教育和護理科研護理院校的專業課教師和有教學任務醫院的護士承擔着培養護士學生的任務。護理教學包括課堂教學,臨牀帶教等教學工作。護理教育也包括在職護士的繼續教育。

護理院校和醫院都在積極開展護理科研工作,通過科學的調查和研究,不斷提高和改進護理工作,完善和充實護理理論,有利於護理專業的更好發展。

4公共衛生和地段保健傳統護理範圍僅有很少一部分護士在醫院地段保健科或防疫站,從事社區、學校、工廠等的預防保健工作,如對產婦和新生兒的訪視,嬰幼兒的.計劃免疫接種,傳染病的家庭消毒,中老年婦女的防癌普查等。

目前爲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目標,社會對預防保健的需求在增強。護理的發展應打破傳統,擴大工作範圍,除了繼續加強臨牀各專科護理外,還要走出醫院,深入社區、家庭、幼兒園、學校、老人院和各基層單位,參加初級衛生保健,並與其他醫務人員合作,開展社區治療和護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