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崗位職責(通用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崗位職責,崗位職責的明確對於企業規範用工、避免風險是非常重要的。大家知道崗位職責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民政工作崗位職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通用15篇)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1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本街道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協助分管領導搞好民政工作。

二、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組織實施街道辦的抗災救災工作,及時、準確上報災情,管理、分配、發放救災款物,組織社會捐贈,負責本街道救濟對象的生產、生活困難和社會臨時救助。

三、廉潔從政,健全民政財務制度,優待、撫卹等經費足額發放,救災、救助款物分配公開、合理,無優親厚友現象和受賄現象。

四、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文明服務、管理規範、主動徵求和虛心聽取羣衆意見。

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老齡事業的政策、法規,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羣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

六、經常深入羣衆,準確掌握本街道民政對象的狀況,妥善解決困難羣衆的`生產生活問題。做好優撫對象的穩定工作,確保無理上訪的現象發生。處理來信來訪,做好教育和勸導工作,妥善處理矛盾糾紛。

七、接受羣衆舉報和社會監督,投訴渠道暢通。對羣衆投訴的問題,及時認真處理和解決,落實整改措施。

八、按時完成街道辦黨工委、辦事處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項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2

一、加強對社區居委會的管理,對社區的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指導社區做好軟硬件的管理。

二、做好城市低保工作,爲居民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諮詢服務;受理轄區居民的低保申請,嚴格按照市政府9號令規定對低保戶進行動態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低保金的發放工作,及時準確的將低保金髮到低保戶手中,及時將低保戶的情況輸入微機。

三、做好優撫工作,面向社區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特困戶、優撫對象的'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服務;做好優撫金的發放工作。

四、做好社區社會捐助工作,宣傳和發動居民羣衆,組織代收本社區內居民及駐社區單位的救災捐款物,統一包裝送上級民政部門。

五、做好社團管理工作,認真做好社區民間組織、民辦非企業組織的登記建檔工作。 六、做好殯葬管理工作,加大殯改工作宣傳力度,嚴禁土葬、搭設戶外靈棚和焚燒紙錢的迷信活動。

七、做好老齡委工作,負責老年人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負責老年人社會福利福利服務工作,辦理好老年證。

八、做好雙擁工作,積極開展社區軍民共建活動和社區雙擁服務活動,努力滿足社區軍民不同服務要求,提高服務質量。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3

1、貫徹執行國家、盛市、區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社區工作,加臺社區基層政權建設,增強居委會自治能力。

2、做好社區服務,鼓勵和吸引社會力量投入社區服務。

3、做好雙擁、優撫工作,認真落實各項優撫政策,切實保障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

4、負責救災救濟工作,完善救災捐贈網絡,組織開展好常年性救災捐贈工作。

5、做好老年人和殘疾人工作,增設老年人服務設施,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

6、建立以低保爲主體,以臨時救濟和社會互助爲補充的.救助體系,形成最低生活保障金、優惠政策、實物救助、社會互助“四位一體”的保障制度,使貧困居民得到多方面的幫扶。

7、負責轄區地名設置和門牌更改。

8、做好分散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

9、抓好合法婚姻、殯葬改革等社會行政管理工作。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4

1、負責申請準格爾旗城鎮低收入家庭入戶調查、初審上報、複覈、動態化管理工作。

2、認真抓好民政優撫、救災救濟、三民定補、孤兒育補、精簡退職老職工、三無人員、五保戶供養等工作;

3、抓好老齡工作,落實政府對老齡人的各項優惠政策;

4、指導協助社區建設、政務公開、志願者服務工作;

5、抓好慈善事業,組織募捐,大力開展公益事業;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5

民政辦是負責鄉鎮民政工作的專職部門,行政上屬鄉鎮人民政府領導,業務上受縣民政局指導。

履行下列職責:

1、貫徹國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制訂鄉鎮民政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情預報,掌握災情、覈查災情,籌措和管理救災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災區優惠政策。

3、負責社會救濟工作;瞭解符合社會救濟條件人員的定期救濟、臨時救濟以及其他特殊救災對象的救濟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嚴格按規定審批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4、負責優撫、雙擁和烈士慰問工作,組織落實國家對各種優撫對象及國家傷殘機關工作人員撫卹優待政策和標準。

5、負責退伍軍人、參戰士兵、傷殘軍人和軍隊復員幹部優待金的.發放,及時掌握家庭生活情況,爲生活困難的辦理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6、主管鄉鎮社團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社團登記和年度申報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爲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7、負責殯葬管理、孤兒遣送工作;負責組織落實殯葬管理法規,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行殯葬改革;協助流浪乞討人員的遣送工作。

8、負責民政信訪工作,爲羣衆排憂解難。

9、承辦鎮黨委、鎮政府交辦其他工作。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6

一、宣傳有關幫扶救助的政策法規,提供有關幫扶救助工作的政策諮詢服務;

二、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居民及時審覈上報,做到應保盡保不漏一人;嚴格低保待遇的申請、審批程序,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召開聽證會、集體評議、公示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覈實,不得弄虛作假;

三、堅持公開透明平等、民主的原則,做到保障對象、保障資金和保障標準三公開,對低保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切實做好各項具體工作;

四、認真落實低保對象在住房、醫療、子女教育、暖氣費、大病救助等方面的.社會救助;

五、經常開展民情調查,及時掌握困難人羣的底數,做好扶貧解困工作。充分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幼、互助互濟傳統美德,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大力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等活動;

六、開展對轄區內優扶對象、老年人、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戶等的幫扶救助服務工作;

七、建立低保、困難、醫療救助家庭、城鎮三無對象、優撫對象、老年人、殘疾人等的檔案資料和各類幫扶救助工作臺帳;

八、定期組織轄區黨團員、文明家庭開展志願者服務活動,社區有至少佔社區總人口2%以上的志願者隊伍,爲孤、老、殘等弱勢羣體提供服務;

九、爲轄區內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系列配套的養老服務;

十、做好社區殘疾人管理工作,保障和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爲殘疾人提供各種文化、體育、就業、康復等服務,滿足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十一、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娛樂活動;做好老年人維權信訪工作,切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十二、大力宣揚移風易俗,推進殯葬改革工作;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7

1、事物受理。接受街道民政辦交辦的城鎮低保對象、優撫對象、殘疾人及其他民政對象的調查複覈工作,困難羣衆子女就學救助、大病救助的審查工作,並將調查、複覈、審查的結果及時上報。

2、款物發放。接受街道民政辦委託的臨時救濟救災款物、危房改造補助款及城鎮低保對象、優撫對象、殘疾人等民政對象的慰問金、補助金等款物的發放,並將發放手續及時上報。

3、業務指導。經街道民政授權,對社區的'城鎮低保、救災救濟、優撫優待、基層組織建設、殘疾人等各項民政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居民自治工作進行指導、監促。

4、爲民服務。端正作風、深入實際,做好爲民服務工作,工作積極主動、態度和藹、禮貌周到、文明服務,杜絕一切扯皮、拖拉、不文明現象,嚴防因服務不到位造成羣衆不滿意的事發生。

5、接待來信來訪。認真接受羣衆的來信來訪,做好接待登記、政策解釋工作,針對羣衆反映的問題24小時內上門走訪調查,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當日反饋給街道民政辦進行處理,並將處理意見3日內答覆給羣衆。

6、協助管理,協助街道民政辦管理公益性公墓的日常事務,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7、上報資料。根據街道民政辦要求,及時上報各類民政對象統計數據,發放款物的基礎臺帳、低保戶和困難戶的申報及調查資料;及時上報羣衆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和對羣衆反映問題進行調查的結果;及時提供各類民政信息。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8

1、經常開展民情調查,及時掌握困難人羣的底數,做好扶貧解困工作。

2、定期走訪優服對象,社會救濟保障對象,幫助孤老殘幼解決生活困難。

3、做好殘疾人工作,保障和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4、爲殘疾人提供各種文化、體育、娛樂服務,滿足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9

一、利用各種形式向羣衆廣泛宣傳有關低保工和的方針、政策。

二、準確掌握政策法規,善於研究和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宣傳解釋工作。

三、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居民及時審批,做到應保盡保不漏一人;不得爲不符合條件的居民辦理低保待遇。

四、嚴格執行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嚴格低保待遇的申請、審批程序。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公示、公告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覈實不得弄虛作假。

五、堅持公開透明平等、民主的原則,做到保障對象、保障資金和保障標準三公開,對低保對象實行 動態管理,切實做好各項具體工作。

六、鼓勵和支持有勞動能力的保障對象, 自謀職業、 自食其力,逐步改善生活狀況。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保障對象給予必要扶持。

七、充分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幼、互助互濟傳統美德,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大力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等活動。

八、組織社區各單位及家庭敬老認親、扶貧認親、聯絡濟困、對口幫扶、包戶扶貧等形式與保障家庭結對子,幫助解決各種困難提供生活與精神援助。

九、認真落實低保對象在住房、醫療、子女教育、大病救助等方面的社會救助等政策。

十、杜絕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貪污、挪用、扣壓、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

十一、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信息管理系統,科學化、規範化管理低保對象檔案。

十二、對社區內低保對象家庭收入定期檢查,並提出調整保障待遇意見。

十三、完善各項制度組織社區內有勞動能力未就業的低保對象參加公益性或低償性勞動。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10

1、積極宣傳民政工作相關的法規和政策;

2、積極主動做好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日常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創造性開展城鄉社區建設工作;

3、根據要求,做好防災減災宣傳、災情信息報送和災害救助工作;

4、認真做好本轄區內五保供養、最低生活保障、慈善救助、醫療救助、臨時生活救助等民政業務的.申請受理和調查覈實工作,並協助做好相關的工作評議和公示;

5、關心“三屬”人員、傷殘軍人、老複員軍人等重點優撫對象的生活,協助鄉鎮(街道)做好現役軍人家屬優待、復退戰士走訪慰問和穩定工作;

6、協助鄉鎮(街道)制止亂葬和違規治喪等殯葬行爲,及時向鄉鎮、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反饋殯葬信息;

7、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指導支持配合老年協會開展工作;

8、協助鄉鎮(街道)做好轄區內的地名管理和門牌編碼工作。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11

1、貫徹實施國家盛市、縣有關低保生活保障制度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依據有關方針、政策制定本鄉鎮民政工作方案和管理辦法。

3、承擔本鄉鎮城鎮低保、農村低保、五保戶、優撫對象生活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及低保折發放工作。

4、組織對申請人的家庭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和初審、複查和上報工作。

5、經常對困難家庭進行走訪、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扶貧和脫貧互助活動。

6、建立健全低保人員的檔案,低保系統錄入準確無誤。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12

一、熱愛民政事業,有高度的工作熱情和責任感,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當好人民勤務員。

二、熱愛人民羣衆,甘當人民羣衆的老黃牛,關心人民羣衆的'疾苦,急人民之所急,憂人民之所憂,寧願自己千辛萬苦,決不讓羣衆有一事爲難,真誠愛護、體貼關心民政工作對象,勤懇忠實爲他們服務,充滿熱愛他們的感情。

三、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勇於改革,開拓進取,任勞任怨,誠懇待人,講究文明禮貌。

四、大公無私,廉潔奉公,嚴格按照政策和法律辦事,不優親厚友,不徇私情,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反對特殊化。

五、實事求是,誠懇老實,講真話,辦真事,敢於同一切虛假、浮誇、不誠實的行爲做鬥爭。

六、認真完成各級領導交給的工作,遵守工作紀律,遵守職業道德,把黨和國家的關懷和溫暖送到每個民政工作對象上。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13

一、在鄉鎮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和部署下,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制訂鄉鎮(街道)民政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做好災情統計上報,掌握、覈查災情,籌措、發放和管理救災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

三、做好社會救助工作。負責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低保邊緣戶家庭調查建檔和動態管理;負責困境兒童救助和留守兒童數據庫錄入;負責避災場所的建設及運行管理;負責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的審覈;承擔特困人員供養工作,負責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及流浪人員的'救助、協調安置工作。

四、協助落實優撫安置工作。負責雙擁、優撫和烈士慰問工作,承擔優撫對象覈查、數據庫錄入及動態維護;做好“三屬”人員身份覈對及證件發放工作;做好維穩工作;落實烈士紀念設施的維護及管理;組織落實優撫對象的撫卹優待政策和優待金髮放工作。

五、做好基層政權工作。做好村務公開、便民服務中心的建設及日常管理、自治聯合會建設及城鄉社區建設。

六、承擔社會事務工作。做好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備案工作;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執行殯葬管理法規,負責移風易俗、村級公墓建設和管理、三沿五區墳墓整治等工作;負責行政區劃邊界和地名管理。

七、做好養老服務工作。落實照料中心建設及運行;做好養老服務補貼和養老服務需求評估建檔工作;開展80週歲以上老人基本情況調查;配合鄉鎮(街道)老齡委開展老齡相關工作。

七、負責民政信訪工作,爲羣衆排憂解難。

八、承辦鄉鎮(街道)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14

1. 認真宣傳、貫徹《居委會組織法》,加強居委會基層組織建設搞好社區服務,負責居委會的換屆選舉及居委會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認真宣傳《殯改條例》,對違反《條例》規定的,堅決查處負責轄區內棄嬰、盲流的收容遣送,及時處理無名屍體。

3. 廣泛開展“雙擁”共建活動及優撫對象的優待撫卹工作。

4. 做好扶貧救災工作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覈審困難戶的臨時求救上報工作。

5. 認真配合區教委做好“普九”及“普九”鞏固提高工作。

6. 積極宣傳《殘疾人保障法》,指導督促轄區各單位做好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工作。

民政工作崗位職責 篇15

一、帶領村委會幹部及居民擁護黨的領導,響應黨的號召,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把居民區建設成文明區。

二、主持村民(代表)會議和村委會成員會議,討論重大問題及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計劃和完成工作措施。

三、組織村委會成員和各工作委員會實施村委會議決議和村民公約。

四、對村委會工作進行總結檢查並負責向村委會議報告工作情況。

五、安排並制定措施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

六、組織協調村委會內部各方面的關係,處理工作中的矛盾與磨擦,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實施步驟。

七、全面負責村委會的日常工作。

八、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總結村民自治活動經驗。

九、召集村民組長聽取和認真研究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並及時向政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