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事的作文彙總七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存儲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你寫作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記事的作文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記事的作文彙總七篇

記事的作文 篇1

有一次,我正在看電視,無意中看見了一則廣告,講的是冷酸靈牙膏。廣告上是這麼說的:“冷酸靈牙膏,想吃就吃。”我一聽就開心了:哎呀!這牙膏還能吃呢,會是什麼味的,是酸的還是甜的呢?會不會比我的巧克力,牛奶糖,彩虹糖好吃呢?後來,媽媽回來了,我就吵着要媽媽買牙膏。可裏的牙膏沒用完,媽媽就沒有同意。我很灰心,不過我下定了決心要快點把牙膏用完。

爲了快點“吃”到冷酸靈牙膏。本來不愛刷牙的我,每吃完一次飯就刷牙,而且每次都擠好多的牙膏。總算皇天不負有心人,我終於把牙膏用完了,我苦求着媽媽買了一盒冷酸靈牙膏。有一次,爸爸,媽媽都出去了,我試着嚐了一點。“啊!好麻啊!好麻啊”我不禁大聲喊了出來。我生氣的說:“什麼破牙膏,還想吃就吃,騙小孩的。”我扔掉了牙膏大搖大擺地走進了房間去玩,不過我還是有點害羞。在每個人的童年裏都會有一件件的趣事,可這些事情只有我們童年時纔會做。

記事的作文 篇2

理想是人前進的方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想,當然,我也有我自己的理想。

不知道在什麼時候,我就有了我的第一個理想——當一個音樂家。從小我愛蹦愛跳,深受音樂的薰陶,開始手舞足蹈,像指揮一樣。人人都說我有非同凡響的音樂天賦。於是父母爲了培養我成爲一個音樂家,便自小讓我學琴。漸漸地,我對音樂的熱度消失了,彈琴變得枯燥了,理想,也就泡湯了。

當一名舞蹈家成爲了我的第二個理想。從小我就對舞蹈特別感興趣,看着電視裏的人物優美的跳着舞。經常自己也會模仿起來,然後跳給爸爸媽媽看。媽媽說女孩子跳舞就應該好,就讓我參加了舞蹈班。可能是因爲小孩子本來就什麼沒毅力。上了舞蹈班後的我漸漸又覺得枯燥起來,動作難了起來。上了一年級,幼兒園隨着舞蹈遠離我了。就這樣,我的第二個理想,便又化爲泡影。

直到我有了第三個理想時,我已經上了國小3年級。那時的我理想又變成了當一名老師。從小到大我接觸過許多的老師,嚴厲的,親和的,有經驗的,新來的……那時我眼中老師就是至高無上的指揮官,我也想像老師一樣,站在高高的講臺上,傳輸知識的力量給學生們。

如今我已經是一個5年級的學生了。差兩年就要步入中學的殿堂。如今的我,開始懂得社會,未來,開始學習怎樣幫助別人,走向未來。我明白了,兒時的理想就是我前進的方向,我正在一步步向理想的方面努力着,努力着……

記事的作文 篇3

18歲,我對自己說:我長大了,長輩們說:以後你就是大人了,你可以自己當家做主了。

28歲,我對自己說:我長大了,長輩們說:你還是個孩子,以後的路還長着呢!

18歲,我總覺得自己已經是個大人了,我對自己說,你已經長大,所有的事情都應該自己做主了。於是我在軍營裏度過了我最難忘的五年光陰。

28歲,我確實長大了,但是我對自己說,你還是個孩子,有太多的事情都是你應該慢慢獨立去做的,於是,我想讓自己從幼兒園學起,讓自己真正的長大。

18歲,我總認爲學校是在浪費我的青春時光,於是我鐵了心要投筆從戎,總認爲那裏纔是一個男人真正應該去的地方,那裏纔是我的天堂,於是我未滿18歲就已經是一名軍人。

28歲,我從當年執意要退伍的一名軍人轉變成了一個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以爲,現實的社會纔是我應該展示自我的平臺,於是,我脫下了那沾滿血與汗水以及淚水溼透了的軍綠色神聖而不可侵犯的戎裝,重新回到了家鄉的懷抱。而現在,我卻總想去完成我那未完成的學業。

十年前,我總想讓自己長大,總想擁有屬於自己的天空,可以自由的飛翔;十年後,我想讓自己還是個孩子,每天仰望着天空,去暢想飛翔的那一刻;十年前,我們都還在街邊追逐打鬧;十年後,我們卻已經在市場經濟的浪潮中彼此追逐;十年前,我們在一起暢想未來,十年後,我們在一起回味從前。

人生有幾個十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當我們這些曾經的十年前們重新聚首時,當我們都已撐起第三條腿走路的時候,彼此之間只有回味,而所能回味的不是這幾個十年當中有多少成就,有多少輝煌,談論最多的卻只是十年前……

回味曾經的時光,珍惜眼前擁有的一切,放眼下一個十年!明天依然屬於我們每一個人……

履下坎坷路,荊棘途中行;

青春凌雲志,苦來甘自長!

記事的作文 篇4

每天,總是辛苦地在校學習,回到家裏當然要舒舒服服的了,所以在家裏我最喜歡穿的就是拖鞋,它不僅脫穿方便,而且走起路來十分得勁兒。拖在地上,發出嚓嚓的聲音,很有節奏感。可是爸爸卻總是叫我擡起腳走路,別在地上蹭。我嘴上答應了,心裏卻暗想着:“真是婆婆媽媽的,煩死了!”便照例邊走邊伴隨着“悅耳”的嚓嚓聲。

一天,我放學回家,剛換好鞋,爸爸又來提醒我,我實在不耐煩了,便口是心非地應付着,往自己的小屋裏鑽。原來爸爸見我答應了就不再說什麼,可是今天好像他特別認真,馬上跟進來說:“你怎麼還這麼走呀?"這下我可憋不住了,轉過來與爸爸爭論:“您怎麼這麼多事呀?這是拖鞋,不拖着走,還叫拖鞋嗎?我在學校呆了一夭,累死了,難道回到家裏還要m起腳尖來,像做賊一樣走路不成?”爸爸並沒有想到我一下子竟說了這麼一大堆話,先是一徵,然後馬上耐心向我解釋起來。

“當然不是讓你像做賊一樣走路了,只是希望你走路不要發出嚓嚓的聲音。”“那我以後在自己屋裏走,不讓您聽見就是了。”我搶着說,爸爸卻忙擺手說:“不是我,是樓下人。你這樣走,多影響別人的休息呀。”這時,我才明白敢情爸爸整天叨嘮還是爲了樓下人。於是我反問道:“人家怎麼會老休息呢?再說您怎麼知道住在樓下的人聽得見這聲音,難道她們向您提意見了嗎?整天替別人瞎操心,您可是真夠累的!”爸爸聽到這,再也沒有耐心了,把臉往下一沉,說:“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想到別人,不管別人是否在意。沒有聽到那自然最好,若是真煩到人家,人家表面不好意思提出來,可心裏卻覺得咱們素質太低,要是咱們樓上的人整天嚓嚓地走來走去,你煩不煩呢?”

聽到這,我覺得爸爸說的很有道理,可又找不到臺階下,便勉強來了一句:“穿拖鞋走路又不讓它挨着地,太難了吧!”“那咱們都穿布鞋吧。”爸爸想了一會兒說。這下我無話可說了,只得心服口不服地答應着。

現在,我們在家裏儘量穿布鞋,走起來輕便無聲,再不用擔心會打擾別人了。

事後,在偶然中聽到樓上有走路的聲音,感覺這聲音確實很煩人,使人做事不能安心。想起自己不會給樓下的人帶來同樣的'麻煩,確實感到很欣慰,同時也暗自佩服爸爸處處爲別人着想的細心。從這件事上我慢慢地產生了一種感受:一個處處爲別人着想的人,其實也是很快樂的。

記事的作文 篇5

前天,我的至交秋語來我家,我們一邊玩耍一邊聊天,前一陣子秋語參加了廣東實驗中學的招生考試,併成功考入這所名校。她跟我說省實的好與壞。聊得正好、正歡,我忽然迷惘了。

事到如今不得不接受了現實——各奔東西,我們。

我沒有赴考,選擇了華工附中,而秋語不是華工子弟,無法進入華工附中。以前的好友大多也有了名校的錄取通知書。這……我們說過要一起上同一個中學的。

現在不是了,當初的承諾如今是戲言罷。

充斥進鼻腔的是無盡的涼意,咬緊嘴脣不動聲色,看起來沒心沒肺無所覺察,可是心知肚明。

我送秋語回家,兩人買了燒烤邊吃邊走邊聊。

等校車的時候,我對秋語說。

“記不記得三年級的時候,你和雨萱鬧矛盾,兩個人都沒有錯,可是我們都去袒護雨萱,卻把你關在教室外指着你鼻子罵你壞蛋。”

“當然記得。”秋語說。

我笑了,說那個時候真是幼稚,明明大家都沒錯。卻偏愛乖巧成績又好的雨萱,把矛頭都指向不漂亮成績又一般的秋語。

秋語也笑,嘆年少輕狂。

我說,小時候,不應該這樣小氣自私,還誤會別人的。本身那時候就不諳世事,什麼都不懂裝大人去教訓好人。真是殘缺的一段時光。

秋語停頓了半晌,什麼都沒說。

幾分鐘後校車來了。她跑向校車。回頭和沒動的我說——

“可是我覺得,很美好。”

我呆了,旋即輕笑出聲。

“可是我覺得——”

“很美好。”

聲音滑進耳廓,然後在心裏某個地方發酵,開始甜蜜起來。

那個聲音像投入湖心的一顆石子,激起的波紋一圈圈盪漾開來。漾出迴音。

沒錯。

的確很美好,所有幼稚輕浮的日子都很美好。

因爲——

是我們的當年。

記事的作文 篇6

馬虎,一直都是我的“形影不離”的“好朋友”。可是今天,我卻要跟馬虎說聲再見了,因爲我已經戰勝了它。

還記得嗎,馬虎?那次就是因爲了你,我才考成一個“一落千丈”的丟人成績,你讓我那天被老師和父母輪流批評。“你啊!怎麼能考出這樣丟人的成績。你自己說說,這幾天你都去幹了些什麼呀?”老師說。哎!你知道嗎?那是在辦公室喲!幾個老師都圍了過來,使我更加狼狽不堪啊!回到家裏,媽媽看到我考得這麼差,氣得火冒三丈,差點都噴出了火,她說:“你……你讓我怎麼說你好呢?我送你去學校讀書,是讓你掌握更好的知識,而你卻考了這麼差,你對得起我嗎?”隨後,一個芭蕉似的大巴掌向我的臉上打來。我哭着跑回了臥室,心想:我一定要戰勝這惡魔——這可惡的馬虎。於是,我從那天起,每做一道練習題就檢查了一次。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我的努力下,以前那優秀的成績又向我跑來了。

馬虎,雖然你是一個很可惡的小惡魔。但是,同時也讓我懂得了做事不能馬馬虎虎,不然就一事無成。讓我們爲戰勝馬虎而喝彩、而乾杯。其實,每一個人都能去戰勝自己的缺點,只要你肯努力、肯堅持,就一定能行。

記事的作文 篇7

這並不是一件光明的事,但是這件事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

我是一個對很多事都不怎麼上心的人,所以經常丟東西,不過也只是一些不足爲道的東西。所以雖然我常常下定決心要生活更認真,更用心。但是用心生活常常讓我覺得受到束縛,所以很快放棄了。後來,爲了工作,我住進了我的親戚家。

當時,我只拿了一個粉紅色挎包和被子。挎包裏裝着一百元錢。那一百塊錢很快丟了。第一次丟錢,我感覺很心塞。然後我又在挎包裏放了一百塊錢,很快,這一百塊錢又丟了。我想下次我一定要用心點。我又向包裏裝了一百元錢,不就又丟了。這次,我就哭了,我初次闖蕩社會,一分錢還沒掙到手,先丟了三百元,好心疼。後來,我又向包裏放了一百元錢,不久,又丟了。我淡定了,我給自己定了一個丟錢的心理承受範圍,在1500百以下。我很討厭貼身裝錢,所以我又把一百元錢放進了包裏,不久以後,它又丟了。因爲錢丟的時候,包都在親戚家,所以第四次丟的時候,我開始懷疑是不是親戚偷了,儘管他們表現得一點都不像會做偷雞摸狗這種事的人。後來,我開始貼身裝錢。錢沒再丟過。很快,我又把錢放進了包裏,包裏的錢再次丟了。這次警醒我了,就是改變不能中途放棄,否則,一切回到原點。所以,從今以後,我都貼身裝錢。

這件事讓我明白,自己的東西自己一定要看好,否則丟了,只能怪自己不夠用心。丟錢只是小事,如果把感情弄丟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