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維權的故事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都寫過作文,肯定對各類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爲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相信許多人會覺得作文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和維權的`故事作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和維權的故事作文

再過幾天就是“315消費者權益日”,這使我想起了我的一次維權經歷

那是去年學校組織春遊的前一天晚上,爸爸給我五十元錢去沃爾瑪超市買零食,但爸爸跟我說好不可以超過三十元。我買了一包我最愛吃的開心果,一看價格是16.5元。又買了幾袋巧克力。我算了一下價格一共29.5元。我去收銀臺付錢,遞給阿姨50元,正等着阿姨找回我20.5元,阿姨卻只找回我14.5元。我心想:怎麼要這麼多呢?一看小票才知道是開心果多收了6元。我便對阿姨說:“阿姨,你收錯了,開心果貨架上標籤標的價格是16.5元,你幫我多收了6元錢。”沒想到那位阿姨卻趾高氣昂地說:“電腦裏寫着22.5元就是22.5元,電腦肯定錯不了的,你小孩子懂什麼?”無奈之下,我只好拿起找回的錢。

正要走出超市門口,我突然想到:不對,貨架上明明寫16.5元的,肯定是她幫我多收了6元。於是我大步流星地走向總檯。總檯的叔叔看見我,笑咪咪地對我說:“小朋友,有什麼事情嗎?”我說:“我買的開心果標籤上明明寫着16.5元,可是收銀員卻說電腦裏寫着22.5元就是22.5元,多收了我6元錢。”說着就掏出購物小票放在叔叔面前:“這是證據。”叔叔把小票放在電腦裏覈對了以後,又到貨架上覈對了標籤。過了一會兒,他歉意地對我說:“對不起,這是我們商家的失誤,請原諒。”說完便找回我6元錢。又說:“不錯嘛!,這麼小的年紀就知道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了。”聽了他的話,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通過這件事使我懂得了:當消費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勇敢地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