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建築工程》案例分析練習題

案例分析題

二級建造師《建築工程》案例分析練習題

【背景資料】

天津某沿海住宅小區工程,總建築面積86700㎡,由5棟地下2層,地上24層的建築組成,地下室爲一個整體。建築爲混凝土剪力牆結構。由於地質條件較差,基坑支護採用支撐式支護形式。地下水降排採用坑內井點結合截水帷幕的形式。基坑周圍地下管線複雜,需要保護。

施工過程中發生瞭如下事件:

事件一:基坑施工前,項目部編制了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專項施工方案,並進行了安全驗算,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組織了實施。

事件二:基坑開挖過程中,出現了滲水現象,項目部及時採取了坑底設溝排水和引流修補措施,效果不佳。

事件三:基坑開挖過程中,支撐式支護結構發生了牆背土體沉陷,項目部及時採取了增設坑內降水設備降低地下水措施。實施效果不好,監理單位要求增加處理措施。

問題:

1.建築工程常見基坑支護方式有哪些?(至少寫出六項)

2.事件一中,專項施工方案基坑支護安全控制要點應有哪些?

3.事件二中,項目部還可採取哪些常見及時處理措施?

4.事件三中,項目部還可增加的常見處理措施有哪些?

5.基坑周圍管線保護應急措施一般包括哪些?

參考解析:

1.建築工程常見基坑支護方式有:

(1)簡單水平支撐;

(2)鋼板樁;

(3)水泥土樁;

(4)鋼筋混凝土排樁;

(5)土釘;

(6)錨杆;

(7)地下連續牆;

(8)逆作拱牆;

(9)原狀土放坡;

(10)樁、牆加支撐系統;

(11)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方式的合理組合。

2.基坑支護安全控制要點的內容應有:

(1)基坑支護結構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或支護設計和措施符合現場實際情況);

(2)基坑支護結構的實際水平位移和豎向位移,必須控制在設計允許範圍內;

(3)控制好基坑支護與降水、止水帷幕等施工質量,並確保位置正確;

(4)控制好基坑支護、降水與開挖的順序;

(5)控制好管涌、流沙、坑底隆起、坑外地下水位變化和地表的沉陷;

(6)控制好坑外建築物、道路和管線等的沉降、位移。

3.項目部還可採取的常見措施有:

(1)密實混凝土封堵;

(2)壓密注漿;

(3)高壓噴射注漿。

4.項目部還可增加的常見措施有:

(1)進行坑底加固;

(2)墊層隨挖隨澆;

(3)加厚墊層或採用配筋墊層;

(4)設置坑底支撐。

5.基坑周圍管線保護應急措施一般包括:

(1)打設封閉樁或開挖隔離溝;

(2)管線架空。

 【背景資料】

高新技術企業新建一棟8層框架結構辦公樓工程,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A施工單位作爲施工總承包,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13—0201簽訂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約定鋼筋、水泥等主材由業主供應,其他結構材料及裝飾裝修材料均南總承包單位自行採購。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鋼筋進場時,業主指令A施工單位對該批鋼筋進行進場驗證,進場驗證時供貨商只提供了出廠合格證,考慮到該鋼材生產廠家信譽及以前使用該廠家鋼筋的質量狀況,總承包單位予以驗證。並由專職質檢人員做了見證取樣複驗,複驗檢測結果合格,總承包單位直接安排投入使用。在結構施工至三層柱時,當地質量監督機構例行檢查時對鋼筋進行原位取樣測試,測試結果顯示鋼筋原材存在質量問題,質監機構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

事件二:在質量分析會上總承包方認爲鋼筋爲業主供應材料,而且進場時也按相關規定要求完成進場驗收,出現的任何問題均與總承包方無關,所有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應由業主承擔。而業主則認爲鋼筋進場後辦理了交接手續,總承包方也已同意接收,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均應由總承包方承擔。

問題:

1.事件一中,總承包單位對進場鋼筋的驗證包含哪些工作內容?

2.事件一中,總承包單位見證取樣複驗過程中有哪些不妥之處?分別說明正確做法。

3.完整的鋼筋出廠合格證應包含哪些信息?

4.事件二中,質量事故的損失和責任應由哪一方承擔?說明理由。

參考解析:

1.鋼筋進場時,總承包單位的進場質量驗證應包含的工作有:檢查材質證明,並根據供料計劃和有關標準進行現場質量驗證和記錄。質量驗證包括鋼筋品種、型號、規格、數量、外觀檢查和見證取樣,並進行物理機械性能(必要時還需做化學性能分析)試驗。

2.總承包單位見證取樣複驗過程中存在的不妥之處及正確做法如下:

不妥之處一:材質證明文件不完整就進行了見證取樣;

正確做法:此部分鋼筋應單獨堆放,待資料齊全和複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不妥之處二:項目專職質檢人員單獨取樣複驗;

正確做法:應在建設單位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見證下進行取樣複驗。

不妥之處三:見證取樣結果合格,鋼筋便直接投入使用;

正確做法:見證取樣複驗結果是進場驗證的關鍵環節,其結果應報監理工程師審批,通過後該批鋼筋才能投入使用。

3.每批供應的鋼材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合格證上內容應齊全清楚,包括材料名稱、品種、規格、型號、出廠日期、批量、爐號、每個爐號的生產數量、供應數量,主要化學成分和物理機械性能等,並加蓋生產廠家公章。

4.鋼筋質量事故的損失和責任應由業主方承擔;

理由:根據相關規定,由業主方採購的物資,總承包方的驗證不能取代業主對其採購物資的質量責任。

 【背景資料】

某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13—0201)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約定:工期6個月;A、B工作所用的材料由建設單位採購;合同價款採用以直接費爲計算基礎的全費用綜合單位計價;施工期間若遇物價上漲,只對鋼材、水泥和骨料的價格進行調整,調整依據爲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材料價格指數。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所列各項工作的估算工程量和施工單位的報價見表2.2,該工程的各項工作按最早開始時間安排.按月勻速施工,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如圖2-2所示。

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單位有兩臺大型機械設備需要進場,施工單位提出應由建設單位支付其進場費,但建設單位不同意另行支付。

事件2: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運抵現場後,項目監理機構要求施工單位及時送檢,但施工單位稱,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並未對此作出約定。因此,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單位沒有送檢的義務,若一定要施工單位送檢,則由建設單位支付材料檢測費用。

事件3:當施工進行到第3個月末時,建設單位提出一項設計變更,使D工作的工程量增加2000m3。施工單位調整施工方案後,D工作持續時間延長1個月。從第4個月開始,D工作執行新的全費用綜合單價。經測算,新單價中直接費爲160元/m3,間接費費率爲15%,利潤率爲5%,計稅係數爲3.41%。

事件4:由於施工機械故障,G工作的開始時間推遲了1個月。第6個月恰遇建築材料價格大幅上漲,造成F、G工作的造價提高,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指數見表2.3。施工單位隨即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了調整F、G工作結算單價的要求。經測算,F、G工作的單價中,鋼材、水泥和骨料的價格所佔比例均分別爲25%、35%和10%。

問題

1.事件1中,建設單位的做法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施工單位說法正確和錯誤之處,分別說明理由。

3.事件3中,針對施工單位調整施工方案,寫出項目監理機構的處理程序,列式計算D工作調整後新的全費用綜合單價(計數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4.事件4中,施工單位提出調整F和G工作單價的要求是否合理?說明理由。列式計算應調價工作的新單價。

5.計算4、5、6月份的擬完工程計劃投資和施工單位的應得工程款額(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參考解析:

1.事件1中,建設單位的做法正確。

理由:大型機械設備進場費屬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構成中的措施費,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中,施工單位沒有理由提出由建設單位支付大型機械設備進場費的要求。

2.事件2中施工單位說法正確之處:要求建設單位支付材料檢測費用。

理由: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其檢測費用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事件2中施工單位說法錯誤之處:施工單位沒有送檢的義務。

理由:不論是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還是施工單位負責採購的材料,施工單位均有送檢的義務。

3.事件3中,針對施工單位調整施工方案,項目監理機構的處理程序:施工單位將調整後的施工方案提交項目監理機構,項目監理機構對施工方案進行審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書面向施工單位答覆。

D工作調整後新的全費用綜合單價的計算:

①新單價直接費=160元/m3

②間接費=①×15%=160元/m3×15%=24元/m3

③利潤=(①+②)×5%=(160+24)元/m3×5%=9.2元/m3

④稅金=(①+②+③)×3.41%=(160+244-9.2)元/m3×3.41%=6.59元/m3

⑤全費用綜合單價=①4-②+③+④=(160+244-9.24-6.59)元/m3=199.79元/m3

4.事件4中,施工單位提出調整F工作單價的要求合理。

理由:F工作按正常進度施工。

事件4中,施工單位提出調整G工作單價的要求不合理。

理由:G工作的開始時間推遲是由於施工機械故障所致。

17工作的新單價=150元/m3×(30%+25%×130/105+35%×140/110 +10%×120/100)=176.25元/m3

5.4月份的擬完工程計劃投資=(4500/3)m3×120元/m3+(2200/2)m3×180元/m3+(2300/2)m3×100元/m3=493000元=49.30萬元

5月份的擬完工程計劃投資=(4500/3)m3×120元/m3+2000m3×200元/m3=580000元=58.00萬元

6月份的擬完工程計劃投資=2500m3 × 150元/m3=375000元:37.50萬元

4月份施工單位的應得工程款額=(4500/3)m3×120元/m3 +[(11004-2000)m3/2]×199.79元/m3 +(2300/2)m3×100元/m3:604674.5元=60.47萬元

5月份施工單位的應得工程款額=(4500/3)m3×120元/m3+[(11004-2000)m3/2]×199.79元/m3=489674.5元=48.97萬元

6月份施工單位的應得工程款額=2500m3×176.25元/m3+2000m3×200元/m3=840625元=84.06萬元

【背景資料】

某沿海城市住宅工程,建築面積23400㎡,現澆混凝土剪力牆結構。地上20層,地下2層。筏板基礎。頂板模板板面採用18mm膠合板,支撐系統採用鋼管。豎向結構模板採用大鋼模。由某施工總承包企業組織施工。

施工過程中發生瞭如下事件:

事件一:模板工程施工前,項目部組織對模板的設計資料進行了審查驗證。審查驗證了模板結構設計計算書的荷載內容。監理單位認爲審查驗證項目不夠,要求項目部增加審查驗證項目。

事件二:項目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過程中,要求設計院提供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要求。設計院回覆按國家規範標準執行,無具體要求。

問題:

1.事件一中,需要審查驗證的模板結構設計計算書的荷載內容有哪些?審查驗證的項目還應有哪些?

2.模板工程施工中,支撐立柱的設計與安裝要求有哪些(至少寫出六項)?

3.根據施工經驗,寫出六項保證模板安裝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4.事件二中,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要求有哪些?

參考解析:

1.(1)需要審查驗證的模板結構設計計算書的荷載內容有:

1)荷載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實際;

2)計算方法是否正確;

3)審覈手續是否齊全。

(2)審查驗證的項目還應有:

1)模板設計圖設計是否安全合理,圖紙是否齊全;

2)模板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措施是否齊全。

2.立柱設計與安裝的要求有:

(1)立柱底部支承結構必須具有支承上層荷載的能力;

(2)爲合理傳遞荷載,立柱底部應設置木墊板,禁止使用磚及脆性材料鋪墊;

(3)支承在地基上時,應驗算地基土的承載力;

(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採用對接扣件連接;

(5)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在同步內;

(6)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於500mm;

(7)對接接頭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8)安裝立柱的同時,加設水平拉結和剪刀撐;

(9)立柱的間距應經計算確定,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施工;

(10)上下層立柱要保持垂直,並應在同一垂直線上。

3.保證模板安裝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有:

(1)作業高度在2m及以上時,要有操作架子或操作平臺,並按要求進行防護;

(2)操作架子上、平臺上短時間堆放材料時,數量必須控制在架子或平臺允許荷載範圍內;

(3)冬期施工,對於操作地點和人行通道上的冰雪應事先清除;

(4)雨期施工,要考慮抗風和加固措施(沿海地區可能存在臺風等因素影響);

(5)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宜進行大塊模板拼裝和吊裝作業;

(6)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4.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要求有:

(1)承重模板,結構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達到規定要求時,方可拆除。

(2)拆模過程中發現實際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要求,有影響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時,應暫停拆模,經妥善處理實際強度達到要求後,纔可繼續拆除。

(3)結構模板及其支架拆除後,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的混凝土強度標準值後,才允許承受全部設計的使用荷載。

(4)拆除芯模或預留孔的內模時,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不發生塌陷和裂縫時,方可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