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房地產估價師須知

房地產估價師報考人員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進入官網報考。下面是報考房地產估價師須知,歡迎閱讀了解。

報考房地產估價師須知
  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使用網上報名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製作在《資格考試報名表》、考場座次表、准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與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照片格式必須是採用JPG格式,大小必須爲10-20KB,高寬爲170*130像素。上傳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將無法在《資格考試報名表》、考場座次表、准考證和合格證書上正常顯示,由此帶來不能參加考試、無法制作合格證書等一切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2.報考人員務必在報名時間段內及時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過期報名系統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影響資格審查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後果。《資格考試報名表》一經打印不允許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

3.報考人員對提交的個人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一切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在報名、考試、資格審查、證書發放等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主動瀏覽官網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打印准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審查。

  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4個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爲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個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

(二)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覈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閱卷採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應試人員查分申請。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並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

(四)應試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塗卡用),《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考試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爲開卷考試,應試人員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應試人員交換使用。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索取,考後回收。考試結束後,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