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報考條件

2017年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確定:2017年9月23、24日,註冊結構工程師分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那麼,2017年結構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你是否符合呢?

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報考條件

  考試介紹

註冊結構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依法登記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註冊證書,從事橋樑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1997年9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印發〈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設辦〔1999〕222號),決定在我國實行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併成立了全國註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全國註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註冊結構工程師分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爲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爲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和參考書。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藍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三角板,橡皮及無聲、無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

  考試科目

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3.專業考試(上) 4.專業考試(下)

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

1.專業考試(上) 2.專業考試(下)

  考試時間

2017年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確定:2017年9月23、24日 ,具體安排參考2016年如下:

考試時間考試科目
2016年9月3日上午8:00—12:00《基礎考試》(上)
下午14:00—18:00《基礎考試》(下)
2016年9月4日上午8:00—12:00《一級專業考試》(上)
《二級專業考試》(上)
下午14:00—18:00《一級專業考試》(下)
《二級專業考試》(下)

報名條件

  >>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專業名稱

學歷或學位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結構工程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

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

工學學士學位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

專科畢業

1年

相近專業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建築學

工程力學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專科畢業

1年

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1年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爲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準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2、作爲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專業名稱

學歷或學位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Ⅰ類

人員

Ⅱ類

人員

本專業

結構工程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4年

6年

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

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4年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

5年

8年

專科畢業

6年

9年

相近專業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建築學

工程力學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5年

8年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6年

9年

專科畢業

7年

10年

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8年

12年

注: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該類人員可一直報考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爲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類別

專業名稱

學歷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年)

本專業

工業與民用建築

本科及以上學歷

2

普通大專畢業

3

成人大專畢業

4

普通中專畢業

6

成人中專畢業

7

相近專業

建築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樑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樑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築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學歷

4

普通大專畢業

6

成人大專畢業

7

普通中專畢業

9

成人中專畢業

10

不具備規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爲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13

  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