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預警體系的建立和運行考點

引導語:預警是指在災害或災難以及其他需要提防的危險發生之前,根據以往的總結的規律或觀測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向相關部門發出緊急信號,報告危險情況,以避免危害在不知情或準備不足的的情況下發生,從而最大程度的減低危害所造成的損失的行爲。

安全生產管理預警體系的建立和運行考點

  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的目標是減少和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事故,保證人員健康安全和財產免受損失。具體應包括:

(1)減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爲的目標;

(2)減少或消除設備、材料的不安全狀態的目標;

(3)改善生產環境和保護自然環境的目標。

  施工安全的控制程序:

(1)確定每項具體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目標

(2)編制建設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落實和實施

(4)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驗證

(5)持續改進

  (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一般要求和主要內容

  1.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一般要求

(1)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在工程開工前制定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在工程開工前與施工組織設計一同編制。

(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全面性

對於大中型工程項目、結構複雜的重點工程,除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編制專項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3)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針對每項工程的特點制定的。

(4)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力求全面、具體、可靠

全面具體不等於羅列一般通常的操作工藝、施工方法以及日常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紀律等。這些制度性規定,安全技術措施中不需要再作抄錄,但必須嚴格執行。

對大型羣體工程或一些面積大、結構複雜的重點工程,除必須在施工組織總設計中編制施工安全技術總體措施外,還應編制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5)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包括應急預案

(6)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能夠在每個施工工序之中得到貫徹實施,既要考慮保證安全要求,又要考慮現場環境條件和施工技術條件。

  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

(1)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2)地面及深槽作業的防護;

(3)高處及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

(4)施工用電安全;

(5)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6)在採取“四新”技術時,有針對性的專門安全技術措施;

(7)有針對自然災害預防的安全措施;

(8)預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業造成危害的安全技術措施;

(9)現場消防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中必須包含施工總平面圖,在圖中必須對危險的油庫、易燃材料庫、變電設備、材料和構配件的堆放位置、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井架、龍門架)、施工用電梯、垂直運輸設備位置、攪拌臺的位置等按照施工需求和安全規程的要求明確定位,並提出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