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質量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紀守法並 具有中專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本規定發佈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對本規定發佈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可免試《質量專業相關知識》或《質量專業綜合知識》科目。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質量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應屆畢業生參加質量職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根據人事考試網最新資訊,2014年初級質量工程師考試合格標準如下:
資格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質量 | 初級 |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150分 | 90分 |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