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建築資質升級不可觸碰的禁區

摘要:2017建築資質升級不可觸碰的12大禁區!下面就由小編爲您解析:

2017年建築資質升級不可觸碰的禁區

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保持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滿足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

企業不再符合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縣級以上地方人x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向社會公告,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可以撤回其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被撤回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可以在資質被撤回後3個月內,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覈定低於原等級同類別資質的申請。

1、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企業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

2、與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3、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4、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5、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的;

6、惡意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勞務人員工資的;

7、隱瞞或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8、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未取得證書上崗的;

9、未依法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

10、僞造、變造、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

11、發生過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

12、其它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