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諮詢工程師考點:投資產權結構

 1、 權益投資方式有三種

2016諮詢工程師考點:投資產權結構

(1)股權式合資結構: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要有2個以上50個以下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要有5個以上的發起人股東。

(2)契約式合資結構:公司的投資人(項目的發起人)爲實現共同的目的,以合作協議方式在一起的一種投資結構。投資各方的權力和義務依照合作協議約定,可以不嚴格按照比例出資,而是按契約約定分配項目投資的.風險和收益,在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礦產開採、初級原材料加工行業使用較多。

(3)合夥制結構: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共同從事某項投資活動建立起來的一種法律關係。合夥制結構有兩種基本形式:一般合夥制和有限合夥制。

2、 投資產權結構的選擇

投資產權結構是項目前期研究的核心內容,應當在項目研究的初期就需要確定。投資人的選擇是投資產權結構設計中要考慮的一個重要方面。

 概念:

1、債權人將企業的權益投資視爲企業的一種基本資信保證。

2、不同的投資方式構成了不同的投資產權結構

3、項目的投資結構是指項目投資形成的資產所有權結構,是指項目的顧全投資人對項目資產的擁有和處置形式、收益分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