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廈門大學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6廈門大學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廈門大學2016年本科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外語類保送生工作的有關精神,爲選拔德智體全面發展,具有優秀綜合素質和外語培養潛能的創新型人才,結合我校人才培養的具體實際情況,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凡符合本年度教育部與所在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外語類保送條件,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16所外國語中學推薦的具有外語類保送生資格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校本部)連續就讀的外語語種爲英語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要求學生成績優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熱愛外語類專業。
  16所外國語中學爲:天津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太原外國語學校、長春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含浦東、浦西校區)、南京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南昌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附設外語學校、深圳外國語學校、四川外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成都外國語學校。
  二、招生計劃
  1. 外語類保送生招生計劃數如下表。
專業英語日語法語俄語德語
招收保送生計劃數38人2人4人2人4人
  2.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進行微調,擇優錄取。
  三、申請辦法
  1. 中學推薦:我校將根據近年招生實際情況,給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分配若干推薦名額,由中學統一推薦符合報名條件的優秀學生申請參加我校外語類保送生考試。
  2.網上報名:中學推薦的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均需網上報名,請申請者於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4日下午17:00登錄我校外語類保送生網上報名系統(點擊進入)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流程爲:進行註冊,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專業,確認信息無誤提交後,下載報名表,打印並填寫《廈門大學2016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表》,根據報名系統提示上傳報名材料掃描件(我校將在現場確認時接收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無特殊原因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還),上傳的報名材料掃描件包括:
  ①填寫完整並經中學填寫相關意見、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的《廈門大學2016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表》;
  ②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無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複印件);
  ③在高中階段如有獲獎,請附上高中階段獲獎證書複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審覈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
  ④高中階段學籍卡複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審覈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含高中階段各學年學習成績及在年級位次,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新課程實驗省區應提供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⑤個人申請陳述(由學生本人親筆書寫並簽名)。
  (注:具體上傳掃描材料信息詳見報名系統提示。)
  四、審覈與考試
  1. 資格審覈:我校成立專家組對申請者上傳的掃描材料進行網上審覈(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覈)。我校將在1月5日左右確定審覈合格准予考試名單,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審覈結果。
  2. 考試費:170元(閩價費[2015]267號)。網上支付方式繳交,具體繳交辦法將在公佈審覈合格考生名單時在廈門大學考試中心(網站:)公佈,逾期未交,視爲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報到時間和地點:2016年1月8日下午14:30-16:30,廈門大學思明校區南光三號樓二樓(外文學院辦公樓)。
  4. 考試:審覈合格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和麪試。具體安排如下:
  ①考試時間、地點:2016年1月8日晚、1月9日(確切考試時間、地點和准考證領取辦法將公佈在廈門大學考試中心網,網站:,敬請關注)。
  ②考試科目:
  外語類專業保送生考試科目:
  筆試科目:語、數綜合筆試(包括語文、數學,不分文理科)佔20%;
  英語綜合筆試(包括聽力、閱讀理解、完型填空、英漢互譯、作文)佔50% ;
  英語面試:佔30% 。
  提示:考生來校參加考試報到時,請務必攜帶報名材料原件交給現場工作人員。並請攜帶本人身份證件、獲獎證書原件以備現場確認時查驗。
  五、錄取辦法
  1. 我校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後,確定保送生擬錄人選。我校將根據筆試和麪試成績以及按規定的比例折算的綜合成績分別劃定合格線,成績不合格者(含筆試或面試其中任一項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2. 擬錄人選須在我校招生辦網頁和學生所在中學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
  3. 我校將盡快向擬錄取的保送生寄發預錄取通知書。經學生確認後,由我校招生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審覈、教育部備案,並在上述教育部門的招生網站進行公示。不具備教育部規定的保送資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4. 擬錄取保送生名單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覈准、辦理錄取手續後,由我校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
  六、監督
  1.我校外語類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
  2.推薦中學應本着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規範程序進行推薦和公示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我校將連續三年取消推薦中學的推薦資格。
  3.保送資格生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須真實、完整、準確。凡發現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爲者,一經查實,隨即取消保送生錄取資格,並追究學生及相關單位、人員的責任。
  4.獲我校保送錄取資格的`學生,在確認就讀我校後,須守誠信,不違約,維護個人及所在中學的信譽和我校保送錄取工作的秩序。如出現因個人變更志願等違約行爲而對錄取產生影響的問題由學生本人負責。
  5.對我校外語類保送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監察處申訴,電話:0592-2180299。
  七、其它注意事項
  1. 擬錄保送生在收到我校正式錄取通知書之前仍應做好參加大學聯考的準備。凡已經所在省級招生部門辦理保送錄取手續的學生不得參加大學聯考,但須在戶口所在地參加省級教育考試部門組織的大學聯考報名。
  2. 被我校錄取的保送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入學後,須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
  3. 我校保送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的相關信息將通過網頁及時發佈。凡申報及獲得保送生考試和錄取資格的學生應注意查閱我校招生網頁,並根據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有關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考試和錄取等問題均由學生個人負責。
  八、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簡章依據教育部已頒發的有關文件制訂,具體實施過程按當年教育部和各有關生源省份制訂的相應政策執行。
  九、聯繫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網址: ;
  電話:0592-2188888;傳真:0592-2180256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網址: ;
  電話:0592-2184166;傳真:0592-2184117
  廈門大學外文學院網址:;
  電話:0592-2187526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