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同濟大學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同濟大學2016年繼續招收外語類保送生,在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選拔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016年同濟大學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報考學生必須爲德語高起點學生,熱愛德語,具有優良的德語專業基礎、發展潛質和綜合素養,身心健康,來自於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符合2016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資格,且具有外語類保送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德語專業:計劃10名。

具體招生人數根據綜合考覈情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三、報名程序

符合報名條件的優秀學生通過同濟大學本科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申請報名,按網上系統要求註冊、填寫並打印《同濟大學2016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表》,經學籍所在中學蓋章確認後附相關報名材料寄至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報名網址:同濟大學本科網上報名系統()

報名時間:2015年12月30日10:00至2016年1月11日10:00

網上報名成功後,報名材料須於2016年1月14日之前(以收件郵戳爲準),以EMS特快專遞寄送到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郵政編碼:200092),報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時寄達者,視爲無效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

1、由學籍所在中學蓋章確認的《同濟大學2016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表》;

2、個人申請報告:內容包括考生本人的報考理由、成長經歷、學習能力、愛好特長、性格特點、未來規劃等;

3、高中成績單及年級排名大表複印件(需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4、學生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5、高中階段如有獲獎,請附上獲獎證書複印件;

6、其他能夠展示個人特長和能力的材料。

所有材料均使用A4紙張,並按報名表、個人申請報告、高中成績單及年級排名大表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獲獎證書複印件、其他材料的`順序裝訂成冊。

注: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對於在規定期限內寄達我校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初審,確定通過初審參加外語類保送生綜合考覈的名單。

2、綜合考覈

考覈時間:2016年1月23日(以網上打印准考證爲準,准考證開放打印待定)。

考覈地點:同濟大學四平路校區。

考覈科目:筆試(語文、數學、德語)和麪試(德語面試)。

  五、資格確定

根據綜合考覈情況分別劃定筆試和麪試合格線,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擇優確定外語類保送生候選人名單。確定結果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公示無異議後正式生效。

  六、其他

1、申請者應誠實守信,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我校外語類保送生資格。

2、報名方式、報名時間、考覈安排等所有相關報名信息全部通過網上發佈,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考覈,責任自負。

3、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後不得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

4、本簡章發佈後,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政策若有調整,學校將按教育部調整後的政策作相應調整。

5、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七、聯繫方式

同濟大學外國語學院:021-65988642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0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

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65980710,郵箱: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