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15年優秀運動員大學聯考保送生招生簡章

爲認真貫徹落實上海市的政府關於加強“體教結合”的文件精神,根據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等六部(局)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中有關保送退役優秀運動員進入大學深造的意見和要求,同時也有效地促進同濟大學體育運動水平的不斷提高和發展,特制定2015年同濟大學優秀運動員保送生招生簡章。

同濟大學2015年優秀運動員大學聯考保送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足球、田徑、游泳、手球、健美操、羽毛球以及個別奧運會比賽項目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報名。

1、符合2015年大學聯考報名條件,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

2、辦理正式招收手續、工資關係在體育系統運動隊且工資實行運動員基礎津貼和成績津貼(不包括職業運動員)。

3、運動成績優異,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曾獲指定項目比賽全國前3名、亞洲前6名、世界前8名;

2)獲得足球、籃球、排球、田徑和武術項目運動健將及以上運動等級,其他項目獲得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注:參加優秀運動員保送生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大學聯考報名。

二、招生計劃

擬招生15名,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考生的測試成績和項目需求而定,優先考慮足球、游泳、田徑運動員。

三、報名辦法

符合條件的考生,於2015年2月5-23日登陸同濟大學本科網上報名系統申請報名,按系統要求註冊、填寫並打印《同濟大學2015年優秀運動員保送生報名表》,經推薦單位簽署意見蓋章確認後,連同以下報名材料,於2015年2月26日—3月6日之間(以收件郵戳爲準)以EMS特快專遞寄送到同濟大學體育部(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陳頤清收,郵編200092,聯繫電話021-65982199),逾期一律視作無效申請。

四、申報材料

報名須備材料:報名時可用複印件,正式測試時必須帶原件備查,否則不予測試。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凡材料不實者,一經發現取消測試資格。

1、《2015年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審批表》(原件1份,複印件3份)。

2、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複印件1份)。

3、符合免試資格的比賽獲獎證書(複印件1份)。

4、運動員等級證書(複印件1份)。

5、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1份)。

五、選拔程序

1、初審

對於在規定期限內寄達我校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確定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

2、繳費

通過初審的考生在規定期限內網上繳付測試報名費220元,繳費完成後可下載打印專項測試准考證。逾期未繳付,視爲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繳費後,無論何種原因,均不予退費。(繳費時間:2105年3月9日-13日)

3、測試

報到時間:2015年3月20日(8:30-14:00)。

報到地點:同濟大學體育部第三教研室(上海四平路1239號)。

測試時間:

3月21日(週六) 08:30-11:30 游泳、足球、手球專項測試:

3月21日(週六) 13:30-16:30 田徑、健美操、羽毛球專項測試:

3月22日(週日) 13:00-18:00 文化水平測試(語文、數學、英語)

注:個別奧運項目專項測試時間、測試辦法另訂。

我校對符合保送條件的優秀運動員進行考覈後,將預錄取的`優秀退役運動員保送生名單報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備案,並通過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

我校在《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審批表》上籤署意見並蓋章;由我校體育教育部負責,統一將申報材料(《審批表》原件一份,複印件三份;其餘材料複印件一份)報送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國家體育總局將同濟大學擬錄取的優秀運動員名單統一報教育部備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發函通知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4、保險及興奮的藥物檢測

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所有考生必須在當地保險公司購買測試期間的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報到時提交保險單據原件,否則不能參加測試。

我校將對部分成績優秀的考生進行興奮的藥物檢測(抽檢),從嚴查處服用興奮的藥物等嚴重作弊行爲。

六、錄取專業

優秀運動員保送生錄取後就讀經濟與管理學院行政管理或市場營銷專業。

七、監督與實施

優秀運動員測試、考覈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過程監督下進行,由校測試考覈工作組負責具體實施。

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21-65983358

八、其他

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以上有關政策若與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不符,則按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諮詢電話:同濟大學體育部陳頤清老師021-65982199、13801648451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021-65982643、6598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