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保送生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招收保送生的計劃總數不超過10人,擇優進行錄取,保送生計劃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總數內。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的相關規定及《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要求,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7年計劃面向全國範圍招收保送生。
我校2017年招收保送生的計劃總數不超過10人,擇優進行錄取,保送生計劃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總數內。
二、招生條件
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所在中學推薦、個人申請、學校招生辦公室對保送生進行資審,資審合格者,可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考覈。
1.在高中階段被評爲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經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中,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且高中階段在同一學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具有保送生資格的考生名單以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信息平臺()上公佈的名單爲準。
三、申報方式
1.報名
考生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本科招生網()下載並填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保送生申請表(申請人用表)》(附件1)、《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保送生申請表(所在中學用表)》(附件2)及《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保送生申請表(推薦人用表)》(附件3),由申請人、所在中學及推薦人負責填寫,中學主管校長在相應位置簽字蓋章。
2.材料郵寄
請將以下材料裝訂成冊,於2017年2月17日前(以郵戳爲準)以順豐速運郵寄至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並在信封註明“保送生報名材料”(申請者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恕不退還)。
郵寄材料裝訂順序(A4紙標準):
(1)《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保送生申請表(申請人用表)》;
(2)《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保送生申請表(所在中學用表)》;
(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保送生申請表(推薦人用表)》;
(4)身份證複印件(須在有限期限內,正反面複印在一張A4紙);
(5)成績單原件;
(6)獲獎證書複印件。
四、綜合考覈
1.時間:2017年3月9日-10日
2.科目:文化課筆試(考試科目英語)、面試(含英語口語面試)
3.安排:
項目 | 時間 | 地點 |
現場資格審覈 | 3月9日 9:00-11:30 | 博納樓534室 |
文化課筆試 | 3月9日 14:00-16:00 | 另行通知 |
面試 (含英語口語面試) | 3月10日 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備註:現場資格審覈時考生須攜帶二代身份證、學生證。
五、錄取
1.錄取規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按考生文化課筆試、外語口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參考綜合能力以及提交的'保送生申請材料對考生進行全面審覈,綜合評價,分專業擇優錄取。
2.外語類保送生錄取專業爲外國語言文學類。
3.經學校申報、省市招辦批准,被錄取的保送生可免於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預錄取結果將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信息平臺(http://)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被錄取的保送生隨當年新生進入我校學習。
4.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
六、監督機制
1.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要求,確保招錄工作各項環節的公平、公正、公開。
2.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我校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10-83952130)
3.保送生預錄取名單須由考生所在中學、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我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予以公示,擬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信息平臺公佈的名單爲準。
4.中學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保送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5.入學複查。對於錄取的保送生,學校將開展入學專業複測和複覈,對於入學前後成績差異顯著的情況,將認真核實確認。一經查實屬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保送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註冊。
七、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花鄉張家路口121號博納樓534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70
諮詢電話:010-83952090
網 址:
八、本簡章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佈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簡章相關規定將按最新政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