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導讀: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人數爲40人左右;報名時間爲4月18日至4月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依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爲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教育公平,使更多來自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我校2017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收來自於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符合我校人才培養目標要求的農村戶籍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一、領導機構

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制定、材料審覈、資格認定、錄取公示等工作。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應屆高中畢業生。具體地域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公佈的爲準。申請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

2、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三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三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3、考生成績排名在年級前5%以內,數學、英語學科成績突出,有志於從事對外貿易事業、綜合素質突出、具有培養潛質。

  三、招生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人數爲40人左右。

  四、報名方式

考生需進行網上報名,並按要求郵寄紙質材料。在報名過程中,考生所在中學應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並按我校要求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的思想品德、課程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爲保證考生材料真實可信,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將所有信息填寫完整、檢查無誤後,再下載申請表、由所在中學審覈並加蓋公章、掃描(或照相)上傳材料。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4月18日至4月30日

2、除了郵寄網上報名的所有材料外,考生還需郵寄以下材料:

《個人申請報告》:要求考生本人手書,內容中應全面闡述家庭經濟情況、個人成長體會、未來規劃及申請我校的理由。字數不超過1500字(A4紙大小,三頁以內)。在申請報告結尾落款處請註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並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張。

其他獲獎證書複印件、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等證明材料須經考生所在中學蓋章確認。

請考生將所有材料裝訂成冊(A4標準),於2017年4月30日(以當地郵戳爲準)之前用郵政特快專遞寄至: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並在信封上註明“高校專項計劃”字樣。考生所遞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隨時查看報名進展情況、材料審覈結果、簽約結果等信息。

  五、選拔程序

1、材料審覈:學校將聘請由學科專家組成的評審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覈,對符合報名條件、材料詳實並能充分體現其綜合素質和培養潛質的考生給予審覈通過的資格。

材料審覈通過並經所在省(區、市)戶籍、學籍資格審覈合格的考生將獲得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簽約資格。

2、簽約:專家評審組根據材料審覈情況提出擬簽約資格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覈確定擬簽約資格名單。簽約資格名單將於6月初公示,考生可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或報名系統進行查詢。

3、公示:簽約資格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我校不再郵寄書面認定協議,公示的認定結果是錄取的最終依據。

  六、報考及錄取

1、入選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考生應在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專業範圍內填報專業志願,填報志願方式和填報志願時間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爲準。

2、入選考生的大學聯考投檔分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模擬投檔線下50分 (750分制),且不低於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我校將予以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江蘇省考生的大學聯考投檔分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模擬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於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爲AB+。

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浙江省,入選考生的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浙江省自主招生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含)以上由我校審查、錄取。

3、我校將根據入選資格考生的報考志願、大學聯考投檔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決定錄取與否。

  七、信息公開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實行完全信息公開制度,材料審覈通過名單、簽約資格名單以及錄取名單分別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進行公示。我校公示的時間和網址如下:

材料審覈通過名單公示時間爲5月下旬,公示網址:;

簽約資格考生名單公示時間爲6月上旬,公示網址:;

錄取名單公示時間爲7月30日,公示網址:.

  八、監督機制與申訴渠道

1、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將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申訴。(紀檢監察電子郵箱: 電話:010-64492163)

3、中學及考生本人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

4、對在推薦工作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違反規定推薦的中學,一經發現並覈實,將進行通報批評,並由有關部門對其當年所有推薦學生進行重新審查;對弄虛作假的中學,視情節嚴重程度,採取相關措施。對在報名中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一經發現並覈實,將取消考生簽約及錄取資格,並通報其所在中學和相應省市教育主管部門。

  九、諮詢方式

如果在申請過程中遇到問題,請通過以下方式和我們聯繫:

諮詢電話:010-64492178

傳 真:010-64493866

電子信箱:

公衆號:GoToUIBE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

  十、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爲準。

  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

物流管理、財政學、人力資源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商務英語、行政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漢語言文學、國際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