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通知

導讀:山西所有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類各專業的考生(除藝術史論、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導演、戲曲表演、錄音藝術、影視攝影與製作、藝術與科技、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外),均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山西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通知

各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辦公室),有關高等院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爲進一步加強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全省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類專業的考試工作,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級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類專業的考試工作由省屬高校聯合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級聯考”)。現將藝術類省級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報名、考試資格

凡符合我省《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晉招考高〔2016〕15號)文件規定已辦理完報名手續的藝術類考生,均應按照所報專業參加省級考試。

1、省級統考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所有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類各專業的考生(除藝術史論、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導演、戲曲表演、錄音藝術、影視攝影與製作、藝術與科技、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外),均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

2、省級聯考

所有報考省屬高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省級聯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聯考工作由山西傳媒學院承辦。

美術、音樂、舞蹈類考生在報名信息確認時,按規定繳納藝術類專業考試費。

各市招辦於12月5日前,將美術、音樂專業考點名稱彙總報送省招考中心。省招考中心按照有關規定要求,隨機編排考場。各市於考試前發放准考證、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通知考生按時參加考試。

  二、考試

(一)美術

1、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美術專業准考證》於12月18日到各市招辦設立的考點準時參加考試。

2、考試科目及時間:

12月18日上午:色彩8:30—11:30

下午:素描14:30—17:00

速寫17:00—17:30

各科目分值均爲100分,滿分爲300分。

3、考試所用畫板、畫具、馬紮等用品考生自備。

(二)音樂

1、考試科目:理論(聽寫、樂理)、視唱、演唱(奏)。

2、理論考試: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音樂專業准考證》於12月18日下午(14∶30—17∶30)到各市招辦設立的考點準時參加理論考試。

3、專業考試內容: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兩項科目考試:(1)視唱科目考試;(2)根據專業要求在下列科目中選擇一項。①聲樂專業:歌曲一首;②器樂的鋼琴專業:練習曲一首或復調樂曲一首、主調樂曲一首;③器樂的手風琴、管絃樂專業: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打擊樂專業:小軍鼓樂曲一首、馬林巴或民鼓樂曲一首);④器樂的中國樂器專業:樂曲兩首;⑤電聲樂專業: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鍵盤〈含電子琴、雙排鍵、鋼琴〉、架子鼓、電吉它或木吉它、電貝司、電聲薩克斯均可);⑥音樂學(含史論)專業:選考聲樂或一種器樂專業的考試科目;⑦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任選一種器樂專業的考試科目。

4、專業考試時間:2017年1月4日開始 (具體時間見《音樂專業准考證》)。

考試地點:山西大學(太原市塢城路92號)。

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音樂專業准考證》準時參加專業考試。

音樂各專業:滿分爲100分。聽寫佔14%,樂理、視唱各佔8%,演唱(奏)佔70%。

5、音樂專業考試除鋼琴外,所需樂器考生自備。聲樂考生在指定的曲目庫內選歌曲一首。演唱曲目由考生根據個人唱法(美聲、民族、通俗)在《山西省2017年聲樂專業考試曲目庫》(100首)中自行選定且應根據曲目所標註的調高演唱,不得使用曲目庫之外的曲目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場前須向工作人員報告考試曲目和序號,不得自帶伴奏、樂譜、磁帶(光盤)。電聲樂、打擊樂專業的小軍鼓樂曲可自帶伴奏。其它器樂考試時間原則上控制在20分鐘內,一律不準帶伴奏。所有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均不允許化妝,否則不予參加考試。

(三)舞蹈

1、考試科目

基本功考覈:地面練習、擦地、小踢腿、蹲、單腿蹲、控制軟開度、單一小跳、單一中跳、簡單的技巧等。

自選舞蹈表演:自選1分鐘的舞蹈一段。

音樂命題即興表演:即興創作(現場指定)。

2、考試時間:2017年1月4日開始 (具體時間見《舞蹈專業准考證》)。

考試地點:山西大學(太原市塢城路92號)。

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舞蹈專業准考證》準時參加考試。

舞蹈專業滿分爲100分。基本功考覈佔40%,自選舞蹈表演佔30%,音樂命題即興表演佔30%。

3、舞蹈專業考生表演所需道具自備,考試一律要求穿純黑色的練功服(衣褲)或連體體操服(配白襪子)。考生可兩種服飾任選一種,長(短)袖不限,服裝上不允許印有任何圖案。所有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均不允許化妝,不允許戴頭飾,否則不予參加考試。

(四)書法學

1、報名:2016年12月24日—29日,考生登錄太原師範學院網站 ()完成網上報名、繳費和准考證打印。

2、考試:2017年1月1日,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書法學專業准考證》,並按准考證要求參加考試。

3、考試地點:太原師範學院(晉中市榆次區大學街319號)。

4、考試科目及時間:2017年1月1日。

上午:臨摹(臨楷書、臨隸書、臨行書) 8:30—11:00

下午:中國書法常識14:00—14:30

創作(楷書創作、自選書體創作)14:30—16:30

書法學專業滿分100分。臨摹佔30%(臨楷書、臨隸書、臨行書各佔10%),中國書法常識佔10%,創作佔60%(楷書創作、自選書體創作各佔30%)。

5、考試所用毛筆、墨、硯、氈墊、毛洗、鎮尺等用品考生自備。

(五)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

1、報名:2016年12月11日—15日,考生登錄山西傳媒學院網站 (或)完成網上報名、繳費和准考證打印。

2、考試:2017年1月2日—5日,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編導類專業准考證》,並按准考證要求參加考試。

3、考試地點:山西傳媒學院(晉中市榆次區文華街125號)。

4、考試科目:

(1)筆試:①文學寫作:根據提供的幾個詞作爲元素或給定的素材,圍繞這些元素或素材寫作;②影視材料評析:根據提供的影視材料,寫出一篇評析性文章。

(2)面試:①基本條件:普通話、形體、形象、氣質、身高;②即興評述:現場抽題,準備3分鐘,不得形成書面提綱或文稿,限2分鐘;③才藝展示:聲樂、器樂、舞蹈、曲藝任選一項。伴奏帶(光盤)、舞蹈道具、樂器(鋼琴除外)自備。

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滿分400分。筆試佔60%(文學寫作、影視材料評析各佔30%);面試佔40%(基本條件與即興評述佔30%,才藝展示佔10%)。

(六)表演

1、報名:2016年12月11日—15日,考生登錄山西傳媒學院網站 (或)完成網上報名、繳費和准考證打印。

2、考試:2017年1月3日—5日,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表演專業准考證》,並按准考證要求參加考試。

3、考試地點:山西傳媒學院(晉中市榆次區文華街125號)。

4、考試科目:

(1)基本條件:形體形象、氣質、身高(女160釐米以上,男170釐米以上);

(2)基本素質:聲樂(自備歌曲一首)、形體(自備舞蹈、武術一段,限1分鐘)、臺詞(朗讀自備文學作品,限2分鐘)、表演(集體命題小品)、才藝展示(戲曲、曲藝、雜技、魔術、樂器(所需樂器自備)等)。

表演專業滿分100分。形體、臺詞、才藝展示各佔20%,表演佔30%,聲樂佔10%。

(七)播音與主持藝術

1、報名:2016年12月11日—15日,考生登錄山西傳媒學院網站 (或)完成網上報名、繳費和准考證打印。

2、考試:2017年1月6日—8日,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准考證》,並按准考證要求參加考試。

3、考試地點:山西傳媒學院(晉中市榆次區文華街125號)。

4、考試科目:

(1)基本條件與指定作品朗讀:①基本條件:發音器官無疾病,普通話,形體、形象、氣質、身高(女160釐米以上,男170釐米以上);②新聞播讀:現場抽題,限2分鐘;③文學作品朗讀:現場抽題(不同體裁的中外文學作品片段,字數300-400字),限2分鐘。

(2)即興評述:現場抽題,準備5分鐘,不得寫成提綱或文稿,限3分鐘。

(3)才藝展示:限唱歌、舞蹈、曲藝、演奏類(除鋼琴外,其它器樂自備),限3分鐘。

(4)自備文學作品朗讀:限2分鐘,體裁不限。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滿分100分。基本條件與指定作品朗讀佔45%,即興評述佔35%,才藝展示、自備文學作品朗讀各佔10%。

  三、專業考試成績使用

省級統考的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等專業成績應嚴格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經教育部和省招委批准的有資格舉辦上述專業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範圍內自行組織校考,也可直接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其它具有上述專業招生資格的.院校均須使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原則上不再組織校考。省屬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職(專科)院校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須使用省級聯考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成績;省外本科院校可使用省級聯考成績,也可自行組織校考。省級考試未涉及到的專業,由招生院校組織校考,須於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四、組織領導

(一)各市招辦和有關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實加強對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考試期間分別成立藝術類各專業考試領導組,認真部署專業考試工作,確保試題(卷)安全,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進一步落實招生考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重點加強對重要環節的監督,加大對專業考試考場條件建設,實時視頻監控考試全過程,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與監督,確保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規範、安全、平穩、有序。考試工作所在院校要高度重視藝術類專業考試,針對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特點,加大管理力度,認真做好考試的各項工作,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組織省級考試的院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招委的有關規定,着眼公平、立足規範,科學合理的制訂專業考試辦法和評判標準,增強考試評判工作的科學性和透明度;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有序進行。對在組織專業考試工作中出現違反規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高等學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並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二)對在省統考中被認定爲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省級統考、聯考或校考中被認定爲作弊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有關市招辦和學校須向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送有關情況和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按規定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並將所有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大學聯考誠信電子檔案。

  五、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類專業省統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省外高校相關專業的校考。

(二)省統考成績及成績單由縣(市、區)招辦通知併發給考生。考生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查詢成績。

(三)考生考試期間的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