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業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導讀:合肥工業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招生計劃數爲180人,納入我校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不做分省計劃,報名時間爲4月16日—4月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合肥工業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合肥工業大學是一所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是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安徽省共建高校。爲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使更多來自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的優秀學子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2017年我校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領導機構

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爲成員組成。在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選拔工作。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區、市)確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17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考生戶籍、學籍等報考資格審覈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

  三、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1.招生計劃數爲180人,納入我校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不做分省計劃。錄取的`學生在我校宣城校區就讀。

2.招生專業(15個):機械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間)、環境工程、應用化學、能源化學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物流管理

  四、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

(1)時間:2017年4月16日—4月30日

(2)網址: (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

(3)流程:註冊並登錄後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下載打印申請表,經中學審覈蓋章、個人簽名後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考生申請表上傳後須點擊確認報考志願,未確認志願的視爲報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審。

(4)材料要求:考生不需郵寄任何材料。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系統一致。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採用翻拍方式,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如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我校不予審覈。

考生須本着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覈實我校將取消其參與選拔的資格,並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2.申請表填寫及附件材料要求

(1)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必須由中學審覈並蓋章。

(2)高中階段主要獲獎情況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材料,須在系統中如實填寫並上傳獲獎證書和相應證明材料的照片或掃描件。

(3)申請表中“個人陳述”(直接在對話框內填寫)需明確表述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學習成長經歷,社會活動,個人理想及申請我校的理由。

(4)考生須上傳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考生戶籍頁的照片或掃描件。

(5)考生須上傳由在讀中學出具的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證明的照片或掃描件。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初審

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將對申請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考生材料方有資格接受我校學科專家審覈。

2.資格認定

我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經初審合格考生申報材料進行審覈、評分。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入圍合格名單。

入圍合格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後,上傳我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

經公示無異議後,學校最終確定入圍合格名單,並報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屆時考生可登錄查詢是否獲得入圍資格。我校不再單獨發放合格證。

  六、錄取規則

(一)志願填報

1.批次:入圍合格考生須在高校專項計劃批次填報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具體志願填報時間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爲準。

2.專業:入圍合格考生可填報三個專業志願,建議填“專業服從”,否則存在退檔風險。

(二)錄取政策

1.優惠政策

(1)獲得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入圍合格考生,均需參加2017年大學聯考,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該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大學聯考成績爲依據擇優錄取。

(2)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同科類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3)實施大學聯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填報專業必須符合我校對該專業選考科目的要求,否則視爲無效。

2.錄取說明

(1)高校專項計劃及專業安排,均在生源地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中,以大學聯考成績爲依據進行排序,與非高校專項計劃考生不作比較。

(2)非我校原因導致考生未能享受高校專項計劃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3)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合肥工業大學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七、監督機制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高校專項計劃工作。堅持做到程序規範、辦法公開,加強招生工作的規範管理。

2.高校專項計劃入圍合格名單和錄取名單均實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高校三級信息公開。

3.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自主招生工作。暢通投訴渠道,監督電話0551-62901024。

  八、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號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室

郵 編:230009

聯繫電話:0551-62902397,0551-62905427(傳真)

招生網址:

E - mail:

微信: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九、本辦法由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合肥工業大學

二○一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