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17年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大學聯考加分政策是大學聯考中的特長生加分政策,主要爲了彌補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以下是本站小編搜索整理的.關於北京市2017年大學聯考加分政策,供參考閱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內蒙古2017年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內蒙古自治區改革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從2018年開始,大幅減少加分項目,取消特長生、自治區級優秀學生及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等6項全國性大學聯考加分項目,暫時保留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等幾項加分資格。逐步要將大學聯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增加農村牧區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逐步擴大自治區重點高校對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牧區學生的定向招生比例。

內蒙古規定,2017年只有少數民族加分這一項可以與其他加分項目的分值累加。根據規定,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傷殘證人員子女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內蒙古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及加分項目

 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的有: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傷殘證人員子女考生,這類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

  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的有: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被予以資格認定,可具備應屆畢業當年大學聯考加分資格,加分分值爲5分。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強調,2015年1月1日之後取得資格均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

  體育加分項目: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以及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或參加自治區級體育比賽集體項目取得前3名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享受大學聯考體育加分的自治區級體育比賽運動項目限定爲: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中國式摔跤和毽球。

  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者,或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自治區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獲得自治區級優秀學生稱號者。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加分項目:被認定爲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者。

所有考生的大學聯考加分不累加。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如還符合其他大學聯考加分情形,可取其其他大學聯考加分項目中最高的一項分值與少數民族加分累加。

享受大學聯考加分的考生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時,文化課總分最高加10分。所有擬享受大學聯考加分的考生,均須經過本人按要求申報,有關部門按規定審覈,自治區、盟市、旗縣、所在中學四級公示且無疑義後方予以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