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7年體育專業考試報名通知

有關高校,各市州招考辦:

四川2017年體育專業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

1. 2017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按照《通知》所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基本要求》及《關於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8〕27號)相關規定執行。

2.招收高水平藝術團的高校(以下簡稱“試點高校”)向教育部報送本校高水平藝術團藝術測試合格考生名單時,應認真核準上報的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畢業學校名稱。我院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覈對考生信息時發現的差誤,將立即通報相關學校,學校應及時覈實、更正,以便我院及時確認。

3. 試點高校應於2017年6月23日前向我院提交擬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測試合格考生名單(須標註相應考生錄取類型),並於學校所在批次錄取前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向我省編列相應的招生計劃。

4.我省單獨設置高水平藝術團志願,並作爲測試合格考生符合試點高校錄取要求時進行提前投檔的依據。

公佈大學聯考成績後,經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藝術團測試合格考生,在我省規定的普通本科志願填報時間內,登錄我省大學聯考志願網上填報系統,填報高水平藝術團志願。測試合格考生選填一所試點高校志願,並填報該校入選的專業。

填報高水平藝術團志願的測試合格考生,均可同時填報各批次普通大學聯考志願。若試點高校對考生填報志願有特殊要求的,考生還應按高校的要求填報普通大學聯考志願。

5. 我院根據“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的測試合格考生的大學聯考文化課成績(不含照顧加分)和所填報的高水平藝術團志願,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試點高校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試點高校給予考生的優惠分值),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錄。對於少數藝術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適度降低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於我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試點高校應根據我省測試合格考生情況在我省安排相應科類招生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錄取考生的專業原則上應在我省公佈的招生專業範圍內。

6. 按照《通知》要求,高水平藝術團主要招收藝術團首席表演者或對幼功要求高的相關專業項目的藝術團成員,不得招收與藝術團無關的藝術特長生。2018年起,已開設有藝術類專業的試點高校不再單獨招收相應專業項目的藝術特長生。

  二、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1. 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工作按照《通知》所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基本要求》、《關於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4〕2號)及《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9〕33號)相關規定執行。

2. 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高校(以下簡稱“試點高校”)向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傳本校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合格考生名單時,請按相同格式以書面形式和電子郵件方式向我院報送我省合格生源名單,以便我院覈對、補充考生報名信息後,按時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確認各校測試合格的考生名單。

對少數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文化成績可放寬至我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即可的考生,高校在報送合格考生名單中應予註明。

3. 試點高校應於2017年6月23日前向我院提交擬錄取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合格考生名單(須標註相應考生錄取類型),並於學校所在批次錄取前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向我省編列相應的招生計劃。

4.我省單獨設置高水平運動隊志願,並作爲測試合格考生符合試點高校錄取要求時進行提前投檔的依據。

公佈大學聯考成績後,經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的我省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合格考生,在我省規定的普通本科志願填報時間內,登錄我省大學聯考志願網上填報系統,填報高水平運動隊志願。測試合格考生選填一所試點高校志願,並填報該校入選的專業。

填報高水平運動隊志願的測試合格考生,均可同時填報各批次普通大學聯考志願。若試點高校對考生填報志願有特殊要求的`,考生還應按高校的要求填報普通大學聯考志願。

5. 按照試點高校向我院提交的擬錄取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對其中大學聯考文化課成績(不含照顧加分)達到要求、經教育部和我省公示的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合格考生,我院根據其所填高水平運動隊志願向有關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錄。

6.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試點高校有關文化課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6〕11號)規定,2017年起高水平運動隊試點高校不再爲一級(含)以上運動員考生單獨組織文化課考試,有關考生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文化課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政治英語4科,每科滿分爲150分,4科滿分爲600分。考試時間爲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試大綱》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和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公佈。

凡符合試點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報名條件且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擬申請試點高校單獨招生考試資格的考生,應於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錄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網址:)或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文化考試報名系統”(網址:)自主報名、交費。4月10日起,考生可在報名網站下載准考證,根據准考證上的要求,按時參加文化課考試。

我省考點設在成都體育學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體院路2號)。考試科目及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2017年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文化考試時間安排

上 午下 午
9:00-10:3014:00-15:30
4月22日語 文數 學
4月23日政 治英 語

有關高校可於5月20日起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下載報考本校高水平運動隊單獨招生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成績。高校應結合所有考生成績分佈,自主劃定文化課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高校劃定的文化課合格線及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須在本校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高校應6月23日以前以書面形式和電子郵件方式向我院報送單獨招生考試擬錄取考生名單,以便我院辦理錄取手續。

  三、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規範管理

有關高校要加強對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的組織、統籌和監管,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相關考務人員均須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嚴格考試安全保密管理,制定本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考試安全工作方案,加強對各環節保密管理與監督,嚴防安全事故發生;加強考評人員名單的安全保密,非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應在考前現場抽籤隨機安排考評人員、考生和考場。要加強報名考生資格審查和考風考紀管理,完善考生資格審覈程序;要逐步提高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對考生文化課成績的錄取要求要與學校發展定位和人才培養質量要求相一致,確保錄取學生具備完成學業的基本文化素質,不得爲完成招生計劃而降低對考生文化課成績的標準。

有關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要求,通過本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及時、準確公示有關合格考生信息。公示信息應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別、中學、測試項目及成績,以及學校測試的合格標準、錄取要求等。未經公示的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考生一律不得錄取。對在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中違規的考生、高校及有關工作人員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相關規章的規定處理。

請各地招考辦和有關高校做好向社會和考生的宣傳工作。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