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7〕1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7〕9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爲,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17年國小畢業和國中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廈教基〔2017〕16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就2017年翔安區國小畢業和國中招生工作制定工作意見如下。
一、國小畢業考試和體檢
(一)畢業考試
國小畢業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考查科目爲英語,時間安排在6月10日(週六)進行。畢業考試和考查由片區中心國小或區直屬學校組織實施。不舉行全區性統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學校考試成績進行排名。
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的命題要求參照廈門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有關《廈門市2017年國小畢業考試命題指導意見》執行。
(二)畢業和結業
各國小根據《廈門市國小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對畢業班學生進行綜合評定後確認畢業資格。
(三)體檢
各國小要做好畢業班學生的體檢工作,按規定填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和《廈門市學生體格檢查表》,列入學生個人學籍檔案。
二、國中招生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免試入學原則。所有學校招生時一律不得組織或變相組織任何形式的文化測試(經批准招收特長生的學校與特長生項目相關技能測試除外)。任何學校不得以舉辦實驗班、特長班等名義擅自招生。
2.堅持就近劃片原則。翔安區戶籍學生,以戶籍所在地爲依據,劃定對應中學就近入學;非翔安區戶籍學生,由翔安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二)招生對象
1.本區戶籍的國小應屆畢業生;
2.在本區國小就讀的港、澳、臺、華僑、外籍等應屆畢業學生;
3.在本區國小就讀的非本市戶籍的應屆畢業生;
4.在本市公、民辦國小就讀,符合在翔安區升學條件的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
各國小組織學生報名時間爲6月1日至2日。各國小向所在中心國小辦理集體報名時間爲6月6日至7日。各中心國小、區直屬校向翔安區教育局報送相關材料時間爲6月9日前。
具有翔安區戶籍在區外就讀的國小畢業生要求回本區升學的(戶籍確認截止時間爲2017年6月2日),到片區中心國小、直屬校報名,由翔安區教育局按其戶口確定相應的片區。報名時須填寫報名表,已在區外就讀國小報名的,須填寫《翔安區戶籍國小畢業生回本區升學申請表》,交驗戶口簿,繳交國小在校生證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及相關材料。
在本市公辦、合法民辦國小就讀的非本市戶籍的國小畢業生,要求在翔安區升學的,應於6月9日前向現就讀的學校提出申請,填寫《翔安區國小畢業生跨片區升學申請表》,報翔安區教育局覈准。
確因購置房產家庭住址遷移、父母工作調動等造成生活基礎改變,需要跨片區升學的,必須向現就讀的國小提出申請並填寫《翔安區國小畢業生跨片區升學申請表》,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如父(母)單位證明;房產證;戶籍證等原件及複印件),經施教區中學、接收中學審覈(審覈人要在複印件上簽字以示負責)同意,由接收中學統一編造花名冊,於6月16日前報送翔安區教育局審批,逾期不予受理。各中學片外生招生方案應於5月30日前報翔安區教育局備案。
根據廈委〔1999〕078號文、廈委辦發〔2006〕39號文件、廈翔政〔2014〕85號文件以及我市人才管理相關規定,人才子女申請政策升學,應於6月16日前將書面申請及有關材料送交翔安區教育局。
符合特長生招生條件的國小畢業生,經本人申請和監護人同意,由所在中心國小、區直屬學校審覈,統一編造名冊,報翔安區教育局教育科備案,方准予報考。
(四)錄取
國中新生錄取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進行特色學校(班)和政策生的提前錄取;第二階段進行劃片錄取,含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錄取。
1.特色學校(班)的錄取
翔安一中女子體育類(女子排球)特長生10人、新店中學體育類(田徑)特長生15人、大嶝中學體育類(棒球)15人。具體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報名方式和錄取辦法,由相關學校報經市、區教育局覈准後,予以公開發布。
廈門市屬學校向島外招收少量特長生。具體報名條件、報名方式和錄取辦法,按照相關學校發佈的招生簡章執行。
各特色校的招生辦法應報市、區教育局覈准後,於5月6日前在市、區教育局和學校網站上公佈。區屬學校特長生測試由翔安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錄取結果應於6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覈准,並張榜公佈3天,公開接受師生、家長監督。
報考特長生的國小畢業生應在初招報名表“特色中學”志願欄中填報志願,每位只可選報一所特色校(特長班),多報無效。若出現被多所特色校(班)同時錄取的情況,則取消該生特色校錄取資格。若未被特色校(班)錄取,則回原所在片區升學。
2.劃片錄取
(1)全區各中學統籌劃片招生,即一所中學對應附近若干村、街、社區居委會組成片區(詳見附件2),招生在各片區內進行。
(2)廈門外國語學校翔安附屬學校、廈門五緣實驗學校翔安分校國小畢業生對應升入本校國中部就讀。
(3)非本區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翔安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詳見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相關中學要進一步挖潛擴容,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公辦義務教育。
(二)各校應做好學生報名的`指導和審覈工作,認真核定戶籍,防止報名表漏填、錯填。校長是學校初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把關,負起全責。經確認後的志願不得更改,報名表不得塗改。
(三)在普通國小或區特教輔讀班就讀的智力殘疾學生,未能取得畢業資格的,允許繼續在國小隨班就讀或在區特教輔讀班就讀;已取得畢業資格的,可到普通中學隨班就讀或繼續在區特教輔讀班完成九年義務教育(須出具有關證明)。
(四)嚴格規範國中學籍管理。除政策規定之外,不得招收擇校生,也不得以與有關單位“共建”的名義招收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對象入學。根據《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17年國小畢業和國中招生工作意見》(廈教基〔2017〕16號)文件規定,放棄在廈升學派位及選擇升入民辦中學的國小畢業生,國中階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學或借讀到本市公辦中學。因特殊原因國中階段有借讀行爲的學生,不具有定向生、高中特長招生及保送本校高中的資格。非本市戶籍學生升入我市國中,畢業後如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應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我市國中學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2)在廈就讀國中期間,其父(母)在廈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項都應滿三年。
(五)全區的國中招生工作在區教育局的領導下進行。各中學、國小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做好畢業考試和國中招生的各項工作,加強領導與監督,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嚴肅考風考紀,嚴肅招生紀律。翔安區教育部門將會同區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檢查與監督,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爲,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其他
(一)本《意見》由翔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17年翔安區國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2.2017年翔安區戶籍國中招生片區劃分一覽表
3.2017年翔安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國中招生片
區劃分一覽表
4.翔安區戶籍國小畢業生回本區升學申請表
5.翔安區戶籍國小畢業生申請回本區升學花名冊
6.翔安區國小畢業生跨片區升學申請表
7.翔安區 年小升中申請跨片區升學名冊
8.翔安區 年國小畢業生政策性升學申請表
附件1
2017年翔安區國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日期 | 工 作 要 點 |
5月1日 至 5月31日 | 1.擬發《翔安區2017年國小畢業和國中招生工作意見》。 2.印製國中招生有關表格。 3.召開翔安區2017年國小畢業和國中招生工作會議。 4.各中學、中心國小傳達、部署今年國小畢業考試工作。 5.新店中學、大嶝中學特色班招生方案報市教育局校準並對外公佈(5月15日前)。 |
6月1日 至 6月30日 | 1.各國小組織學生報名(6月1日—2日)。 2.各國小向所屬中心國小辦理集體報名(6月6日—7日)。 3.國小畢業班英語考查(6月10日)。 4.國小畢業考試(6月10日)。 5.各中心國小、區直屬學校審查畢業班學生資格,編造畢業班學生名冊(6月7日至10日)。 6.新店中學、大嶝中學等特色班報名(詳見學校招生簡章)。 6.組織評卷、登分造冊(6月11日—13日)。 7.市屬學校特色班向島外招生報名(詳見相關學校招生簡單)。 8.新店中學、大嶝中學等特色班能力測試(6月12日前)。 9.新店中學、大嶝中學等特色班錄取名單公示,並報市、區教育局審批(6月15日前)。 10.辦理非本區戶籍、本區戶籍考生回原校報名、考試審批手續(6月9日前)。 11.各接受跨片生中學報送《翔安區國小畢業生跨片區升學申請表》及相關證明等材料(6月16日前)。 12.各中心國小、區直屬學校將畢業成績錄入《國小畢業考試報名表》,同時編造國小畢業學生信息表(書面及電子稿於6月22日前報送教育科)。 13.符合政策性入學對象提交申請材料(6月16日前)。 14.各校編擬國中新生預錄取方案(6月21日—23日)。 |
7月上旬 | 1.召開區國中招生工作會議(7月3日)。 2.各中學錄取國中新生,分發入學通知書。 |
附件2
2017年翔安區戶籍國中招生片區劃分一覽表
中學 | 招 生 片 區 |
翔安一中 | 招馬巷鎮後亭、三鄉、五美、友民、五星、黎安、桐梓、曾林(路山)、後許、沈井社區,黎安小鎮、中駿藍灣尚都小區、海峽商貿城小區、翔林夏都小區、海翼小區,鄭阪、內垵、後濱、舫陽、瓊頭(部分)社區,錦繡祥安小區、龍翔峯景小區、萬科小區、後濱安置房小區的畢業生。 |
巷西中學 | 招馬巷鎮垵邊、何厝、前庵、內官、洪溪、同美(塔埔)、西爐、趙厝的畢業生。 |
巷南中學 | 招馬巷鎮山亭、亭洋、瓊頭(部分)、井頭、陳新、城場社區的畢業生。 |
廈門五緣實驗學校翔安分校 | 招新圩鎮新圩社區,古宅、後埔、金柄、鳳路、村尾、雲頭、後亭、面前埔、帽山、上宅村及本校國小部的畢業生。 |
詩阪中學 | 招新圩鎮詩阪、莊垵、桂林村,東陵社區,大帽山農場的畢業生。 |
廈門雙十中學翔安分校(新店中學) | 招新店鎮新店、新興、東坑、溪尾、陳塘、呂塘、大宅、陳阪、茂林、蔡厝、洪前、洪厝、後村、浦邊社區,翔安南區安置房小區、首開領翔國際小區、泰禾紅門小區、東方新城小區(大帽山部分移民)、蓮花尚城小區、聯合博學園小區、文教園區的畢業生。 |
彭厝學校 | 招新店鎮沃頭、歐厝、彭厝、西邊、浦園、前浯、鼓鑼社區的畢業生。 |
蓮河中學 | 招新店鎮蓮河、霞浯、沙美、霄壠、珩厝、東園社區的畢業生。 |
劉五店 中 學 | 招新店鎮東界、鍾宅、垵山、爐星、許厝、和平、劉五店社區的畢業生。 |
大嶝中學 | 招大嶝街道的畢業生。 |
巷東中學 | 招內厝鎮黃厝、許厝、後田、蓮塘、瓊坑、新垵、鋤山、前垵、鴻山、後垵村的畢業生。 |
內厝中學 | 招內厝鎮上塘社區,霞美、蓮前、趙光、曾厝、美山、官路村的畢業生。 |
廈門外國語學校翔安附屬學校(翔安實驗學校) | 招新店鎮湖頭、祥吳社區,東方新城小區、美地雅登小區、匯景新城小區、寶嘉譽園小區、翔安北區安置房小區,馬巷鎮蔡浦、窗東、朱坑、後蓮、西阪、市頭社區及本校國小部的畢業生。 |
附件3
2017年翔安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國中招生片區劃分一覽表
中學 | 招 生 片 區 |
巷西中學 | 招暫(居)住在馬巷鎮桐梓、內垵、垵邊、何厝、前庵、內官、洪溪、同美(塔埔)、西爐、趙厝、沈井、後亭、三鄉、五美、友民、黎安社區,黎安小鎮、中駿藍灣尚都小區,火炬片區的畢業生。 |
巷南中學 | 招暫(居)住在馬巷鎮後蓮、山亭、亭洋、瓊頭、井頭、陳新、城場、蔡浦、窗東、朱坑、鄭阪、西阪、後濱、市頭社區,後濱安置房小區的畢業生。 |
詩阪中學 | 招暫(居)住在新圩鎮轄區,大帽山農場,曾林(路山)、後許社區的畢業生。 |
彭厝學校 | 招暫(居)住在新店鎮蔡厝、洪前、洪厝、後村、浦邊、沃頭、歐厝、彭厝、西邊、浦園、前浯、鼓鑼社區的畢業生。 |
蓮河中學 | 招暫(居)住在新店鎮新店、新興、東坑、溪尾、陳塘、呂塘、大宅、陳阪、茂林、蓮河、霞浯、沙美、霄壠、珩厝、東園社區,首開領翔國際小區、泰禾紅門小區、文教園區的畢業生。 |
劉五店 中 學 | 招暫(居)住在新店鎮湖頭、祥吳、東界、鍾宅、垵山、爐星、許厝、和平、劉五店社區,蓮花尚城小區、聯合博學園小區、寶嘉譽園小區的畢業生。 |
大嶝中學 | 招暫(居)住在大嶝街道的畢業生。 |
巷東中學 | 招暫(居)住在內厝鎮黃厝、許厝、後田、蓮塘、瓊坑、新垵、鋤山、前垵、鴻山、後垵村的畢業生。 |
內厝中學 | 招暫(居)住在內厝鎮上塘社區,霞美、蓮前、趙光、曾厝、美山、官路村和馬巷鎮海峽商貿城小區、翔林夏都小區、海翼小區,舫陽、五星社區,錦繡祥安小區、龍翔峯景小區、萬科小區的畢業生。 |
附件4
翔安區戶籍國小畢業生回本區升學申請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
原就讀國小 | 學籍號 | ||||||||||
戶口所在地 | 街道 居委會 區 鎮 村 第 組 | ||||||||||
實際居住地 | 街道 居委會 區 鎮 村 第 組 | ||||||||||
監護人情況 | 稱謂 | 姓 名 | 工 作 單 位 | 職 務 | 聯 系 電 話 | ||||||
升學志願 | 片區內中學 | 片區外中學 | |||||||||
申 請 理 由 | |||||||||||
中心國小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區教育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 注 | |||||||||||
說明:1、本表1式2份,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中心國小提出申請,於6月16日前由中心國小統一送交區教育局。
2、申請人須提交戶口本原件、複印件,國小在校生證明、升學報名表等。
附件5
翔安區戶籍國小畢業生申請回本區升學花名冊
單位: (蓋章) 年 月 日
序號 | 准考證號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原就讀學校 | 戶口所在地 | 監護人 姓 名 | 聯繫電話(手機、電話) | 升學志願 | 考試成績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
說明:本表一式兩份,由中心國小(直屬國小)填寫,於6月16日前紙質交區教育局,郵件發到:。
附件6
翔安區國小畢業生跨片區升學申請表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畢業學校 | |||||||||||||
准考證號碼 | 學 籍 號 | |||||||||||||||
監護人姓名 | 稱謂 | 聯繫電話 | ||||||||||||||
戶口所在地 | ||||||||||||||||
實際居住地 | ||||||||||||||||
申請跨片區升學原因(√) | ||||||||||||||||
(1)購房 住址遷移 | (2)監護人異地經商 | (3)監護人工作調動 | ||||||||||||||
所提供材料(√) | ( )1、戶籍證 | 7、其他: | ||||||||||||||
( )2、房產證證號: | ||||||||||||||||
( )3、購房合同、發票 | ||||||||||||||||
( )4、水電費發票 | ||||||||||||||||
( )5、營業執照證號: | ||||||||||||||||
( )6、父母工作單位證明 | ||||||||||||||||
片區中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接收中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
片區中學教育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接收中學教育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適用對象:①本市非本區戶籍國小畢業生;②本區戶籍需跨招生片區升學國小畢業生。③我市公辦國小、合法民辦國小的非本市戶籍國小畢業生。
2、本表一式四份,片區中學與接收中學要認真審覈材料,確認無誤後在複印件簽字蓋章,原件退還申請人。接收中學於6月16日前將申請表、材料複印件集中送交區教育局審覈備案,逾期或手續不全不予受理。
附件7 翔安區 年小升中申請跨片區升學名冊 | |||||||||||
單位: | 填表人: | 年 月 日 | |||||||||
序號 | 學籍號 | 姓名 | 性別 | 畢業學校 | 准考證號碼 | 戶口所在地 | 實際居住地 | 片區學校 | 申請學校 | 跨片理由摘要 | 區教育局意見 |
本表由接收中學統一編制,於6月16日前將書面及電子稿報送教育局,郵箱:。 |
附件8
翔安區 年國小畢業生政策性升學申請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
畢業學校 | 准考證號碼 | |||||||||||
監護人姓名 | 聯繫電話 | |||||||||||
申請類別(√) | 1.市重點引進人才子女 | |||||||||||
2.港、澳、臺籍學生 | ||||||||||||
3.其他: | ||||||||||||
片區中學 | 申請中學 | |||||||||||
申請升學材料 | ||||||||||||
審覈 意見 | 年 月 日 | |||||||||||
注:1.申請類別請在對應類型打√;若選其他,則寫明具體情況。2.請附上有關證明材料,於6月16日前書面送交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