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2017年會考招生政策

導讀:2017年山東聊城會考招生政策正式公佈,統一報名時間爲5月15日-20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量控制在3.6萬人左右,班額控制在50人之內。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山東聊城2017年會考招生政策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高中:

爲做好2017年我市高中招生工作,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6〕7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17〕8號)和《聊城市教育局關於印發〈聊城市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工作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聊教字〔2010〕3號)等文件精神,現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及基本方法

(一)指導思想

1.引導義務教育段學校開足開齊課程,對學生的學習和發展進行全面鑑定,檢查義務教育段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發揮對推進素質教育的導向作用。

2.爲高一級學校錄取新生提供學生學習和發展方面的信息,有利於高一級學校選拔合格新生,促進高中段學校自主創新發展。

3.爲社會、家長提供學生學習和發展的全面情況,以充分發揮社會、家長指導和促進學生髮展的作用。

(二)基本方法

在市教育局黨組的領導下,基礎教育科牽頭,有關科室積極配合,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統一錄取。錄取時,以國中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爲主要依據,採取將學生體育測試成績、實驗操作成績計入錄取總成績的辦法進行。各縣(市、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牽頭負責本轄區內的報名、編場、體育、信息技術和實驗操作科目的考試、成績錄入工作。

  二、招生計劃和班額

(一)根據我市高中段教育的整體規劃,按照普通高中控制規模、內涵發展的原則,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將適當控制規模和班額。對存有不能開足開齊課程、辦學水平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率特別低的學校,將壓縮其招生計劃,確保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持續發展。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量控制在3.6萬人左右,班額控制在50人之內。

(二)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根據自己的辦學條件、辦學水平、區域位置和隸屬關係,向所屬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提出今年的招生計劃申請,縣(市、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要根據學校人員編制和其他教學設施情況,對計劃進行認真審覈,統一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逐校審覈後,將具有招生資格學校的招生計劃、特長生計劃一併行文下發。經審覈,發現申報招生計劃與學校實際情況不符的,市教育局將做調整。

(三)各縣(市、區)教育局在對國中學校進行綜合評估的基礎上,依據國中學校的畢業生人數將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60%,定向分配到各國中學校,具體分配方案由縣(市、區)教育局制定。分配的計劃生在不低於普通高中招生學校錄取分數線50分的情況下予以錄取,低於50分取消計劃。

(四)高中學校自主招生,人數控制在招生計劃的5%以內,加分控制在50分以內;有特長生招生計劃的學校,特長生加分人數控制在特長生招生計劃的2倍以內,考生專業測試由招生學校組織實施,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內。

(五)聊城一中招收四個國際班,總人數控制在120人以內,不允許國際班學生轉普通班學習。

  三、招生程序

(一)報名

全市統一報名時間爲5月15日-20日,在聊城市國中學業考試綜合管理平臺報名,考生可自主選擇報考普通高中,“3+4”高師、高職本科,五年制高師專科,中職教育。凡具有本縣(市、區)戶口的'國中應屆畢業生,均可報考本縣(市、區)範圍內的普通高中,考生報考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市、區)報名。“3+4”高師、高職本科,五年制高師專科,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的報名條件爲:一是聊城市註冊學籍的應屆國中畢業生;二是參加聊城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三是高師、高職錄取使用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全科成績,去掉學校特長生加分。中職教育爲應、往屆國中、高中畢業生免試註冊入學。2017年聊城市國中後高師、高職招生必須在聊城市國中學業考試綜合管理平臺報名、填報志願,不接受聊城市國中學業考試綜合管理平臺以外的考生報名、填報志願等信息。考生填寫報名信息、通訊地址、聯繫電話(本人和家長近期使用)必須準確無誤,保持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個人原因聯繫不上,後果自負。

“3+4”高師、高職本科,五年制高師專科共兩次報名時間,第一次爲5月15日-20日,第二次爲徵集志願7月12日-14日;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共兩次報名時間,第一次爲7月12日-14日,第二次爲徵集志願7月30日-8月1日。中職教育也可到招生學校直接報名。

“3+4”高師、高職本科的學生由市招考中心統一招生,在普通高中錄取前進行錄取,建立學籍,不再參與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更不能重複建立普通高中學籍。

考生報考姓名、身份證號碼等重要信息須同學籍信息一致,被高中錄取後,直至畢業不得隨意更改。報考聯繫方式確保暢通。回戶籍所在地報考高中的本市學生,需持學籍所在縣(市、區)學籍證明、戶口本和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到戶籍所在縣(市、區)基礎教育科報名;回戶籍所在地報考高中的市外學生,需持監護人和學生本人簽名的申請報告、學籍證明、戶口本到戶籍所在縣(市、區)基礎教育科報名,並參加學業水平全科考試,地理、生物2個科目與2015級考生一起編場,考試號在2015級考生之後順序編排。

有加分項的特殊考生要有原始證件、證書和有關表彰的證明材料,並填寫特殊考生登記表(少數民族考生的特殊考生登記表到民委辦理),分別由相關部門審覈蓋章。於6月3日前以縣(市、區)爲單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之後不再辦理。

各縣(市、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負責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科(股)長是第一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