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大學聯考)報考類別分爲文科類(含外語類)、理科類、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退役軍人類、“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普通單考單招類及高職單考單招類等九大類。
因此,廣東高職大學聯考“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是大學聯考的一部分,報名考試時間等事項統一到大學聯考中。其中“3”是指語文、數學、英語,“專業技能課程證書”包括會計證書、電工證書、機械證書、電子證書、土木工程證書、化學證書、旅遊證書、教育綜合證書、生物技術基礎證書、美術基礎證書、音樂綜合證書、體育技能證書及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證書。這些證書只要擁有其中1個就具備大學聯考報名的資格。
“3+證書”高職大學聯考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具有廣東省常住戶口的居民,可以申請報名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和往屆畢業生;
(三)獲得專業技能課程證書;
(四)身體健康;
(五)高中階段戶口從省外遷入我省的考生,須符合《關於進一步加強高中階段學生學籍、戶籍管理,嚴格普通大學聯考報考資格審查的通知》(粵招〔2007〕23號文)的規定。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普通高中在校生和應屆、往屆畢業生;
(二)應屆畢業生之外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
(三)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在校生和應屆、往屆畢業生;
(四)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非正常遷移戶口的考生。
“3+證書考試”考試時間和錄取事項
一、考試時間及考卷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是程安排如下:
日期 | 考試科目及時間 | |
上午 | 下午 | |
6月7日 | 語文(9:00-11:30) | 數學(15:00-17:00) |
6月8日 | 英語(15:00-17:00) |
不採用全國卷,廣東省自己命題
二、錄取辦法
“3+證書”普通高等院校高職班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錄取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由省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繼續實行網上遠程錄取。錄取時需要照顧的對象、條件以及政策規定,參照普通高校招生規定執行。錄取時,省招生委員會以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合成總分(原始分),根據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確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招生院校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報考志願和考覈合格的相關證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