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市龍泉驛區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結合我區醫衛事業發展人才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成都市龍泉驛區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一、招聘範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且畢業於2017年7月31日前的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或技能。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4.委培(含規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徵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6.原件校驗(面試資格複審)前:未取得規培合格證書的2017年應屆規培生可持有關證明材料報名參考,但須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取得培訓合格證明,屆時不能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2016和2017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對執業資格暫不作要求的崗位,均須在到崗後兩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否則予以解聘;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等證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或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爲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2017年8月1日之後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

6.尚處於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經組織任命或招聘的區屬國有公司員工。

7.有違反其他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詳見附件)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本次考試採取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方式,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7年6月8日00:00至6月28日17:00。

資格審查:2017年6月8日09:00至6月28日17:00。

網上繳費:2017年6月8日09:00至6月29日17:00。

准考證打印:2017年7月5日至7月8日。

筆試時間:2017年7月8日。

(三)報名程序

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崗位表等信息。

1.報名註冊。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進行註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並上傳照片(已經註冊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報名,填報職位)。電子照片須爲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爲jpg,像素爲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不按要求上傳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將會導致應聘者資格審查不通過。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後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並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後提交。招聘崗位要求具有職稱、工作經驗、資格證書等條件的,應務必在“個人簡歷”或“有何特長”欄中註明是否具有相應工作經歷和執業資格,待進入資格複審時提交原件材料校驗。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後,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後,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由龍泉驛區衛計局負責。報考者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後的1-2個工作日,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7年6月29日17:00,逾期未繳費者,視爲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後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爲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於2017年7月5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筆試准考證

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准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爲自動放棄。

6.其他要求

應聘人員必須按照公佈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不符者請勿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網上打印准考證時所留聯繫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考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繫方式變更後,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繫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於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於2017年6月30日前通過龍泉驛區公衆信息網()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於2017年7月5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佈

考試分爲筆試和麪試。考試總成績滿分爲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麪試成績各佔總成績的50%。

筆試摺合成績(醫學崗位)=《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醫學基礎知識》×50%;

筆試摺合成績(管理崗位)=《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考試總成績=(筆試摺合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時間:2017年7月8日(具體時間、地點見《准考證》)。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爲《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醫學基礎知識》(管理崗位爲《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複印件)。

4.政策加分

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爲2017年6月8日)的大學生志願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願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爲志願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覈合格、未享受加分政策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相關考覈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複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原件、複印件各一份。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後,在2017年6月30日前的工作日工作時間內交成都市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長柏路248號,聯繫電話:028-84846499),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爲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5.筆試成績公佈:筆試成績於2017年7月21日前在龍泉驛區公衆信息網()公佈。請考生注意及時查閱。

6.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爲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7.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爲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二)原件覈對校驗(資格複審)

1.校驗人員名單:進入原件覈對校驗(資格複審)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和複審有關事項於筆試成績公佈的第二日在龍泉驛區公衆信息網公佈。

2.校驗複審內容:報考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准考證》及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原件和複印件。如系2017年畢業的規培生,須提供規培有關證明材料;如系報考具有相關工作年限要求職位的,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於其工作崗位及年限的證明材料。

3.校驗複審合格後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原件覈對校驗的,視爲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缺額,按照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名單通過龍泉驛區公衆信息網進行公佈,不再單獨進行電話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網上查看相關公告。

(三)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於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

3.面試成績:滿分爲100分。

(四)總成績公佈

考試總成績將於面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龍泉驛區公衆信息網()上公佈。

  七、體檢及考覈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科目《醫學基礎知識》或《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所有成績均相同,由人社部門確定其他考覈辦法擇優錄用;下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覈人員名單。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龍泉驛區公衆信息網()公佈。

(一)進入體檢人員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通知並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和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費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複檢一次。複檢由主考機關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複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複檢爲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考覈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覈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覈或考覈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覈。

  八、公示

對體檢和考覈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龍泉驛區公衆信息網()進行爲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後因本人原因自願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報到

(一)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如系2017年應屆規培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並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報到。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爲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試用。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服務期。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結束後在用人單位服務年限應不少於5年。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調離本單位。

  十、待遇及戶口

1.公開招聘的事業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根據成辦發〔2007〕108號文件之規定,戶口在本市農村地區的人員,被國家機關、事業、國有企業、羣團組織、民主團體正式招、錄、聘用,原戶口簿職業欄登記爲“農業勞動者”的,應按實際從事的職業到公安機關變更登記。

  十一、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聘用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並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爲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舉報:成都市龍泉驛區紀委監察局派駐成都市龍泉驛區衛計局紀檢組(監察室),電話:028-69928681。

諮詢電話:028-69928683(區衛計局人事與科教科)

028-84846499(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點擊下載>>>龍泉驛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