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熟市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常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常人社規[2013]4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我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176名。現將《簡章》公佈如下:

2017年常熟市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一、招聘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並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的應屆畢業生須爲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戶籍(不含掛靠常熟市內高校學生集體戶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且研究生學段專業與崗位要求相符的應屆畢業生,可放寬到蘇州大市範圍(不含掛靠蘇州大市內高校學生集體戶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且博士研究生學段專業與崗位要求相符的應屆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學歷條件爲本科的社會在職人員,戶籍關係須在本市(不含掛靠常熟市內高校學生集體戶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且研究生學段專業與崗位要求相符的社會在職人員,可放寬到蘇州大市範圍(不含掛靠蘇州大市內高校學生集體戶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且博士研究生學段專業與崗位要求相符的社會在職人員,不受戶籍限制。年齡須爲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即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12日期間出生)。

(四)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畢業生和持各類成人教育畢業證書應聘的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的資格條件報考。2016年1月1日後畢業至今尚未就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按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其他歸國留學人員按社會在職人員資格條件報考。

(五)招錄大學生村官的職位,招錄對象爲:本市範圍內聘期已滿3年且考覈合格,仍在本市村(社區)任職的省、蘇州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六)配偶或父母戶籍在常熟的,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等),不受戶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七)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3月12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爲2015年3月12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爲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並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需在報名時將簽訂的《靈活就業人員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協議書》或營業執照掃描後上傳)。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爲工作經歷。

(八)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志願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覈合格的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戶籍的未就業人員,可以應屆畢業生或社會在職報考,已就業人員以社會在職報考,並可按所學專業所屬專業大類報考相應崗位。

(九)附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迴避的有關規定。

(具體範圍、對象、條件詳見《2017年常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專業條件設置參照《專業參考目錄(2017)》)。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照片證件資料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因本次招聘將統一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名網址:常熟市職業能力鑑定和考試中心(www.csjdks.com)。

3、報名、照片資料上傳時間: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3月12日下午4:00。

網上報名須上傳的證件資料圖片或電子掃描件(照片):照片要求:個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爲25KB以下;上傳圖片或電子掃描件(照片)要求: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2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1)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上傳本人二代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應上傳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並經所在院校同意。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於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2)社會在職人員上傳本人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如報考需工作經歷的崗位,還須上傳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或社保單或單位證明等)。

(3)大學生村官還須上傳服務地所屬鎮組織人事部門的相關證明。

(4)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上傳結婚證、在常熟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應上傳父母雙方在常熟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證明。

(5)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志願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上傳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願服務證》、所服務縣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願者服務鑑定書》。

(6)歸國留學人員另須上傳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上傳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覈後,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7)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

社會在職人員,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戶籍、職稱、英語計算機等資格須於報名截止(2017年3月12日下午4:00)前取得。

4、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3月10日--3月13日上午9:00--下午4:00。

5、繳費時間: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3月14日下午4:00。

報考人員按照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完成報名基本信息錄入、上傳照片和相關證件資料圖片或電子掃描件,待通過初審後,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100元(按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完成繳費方視爲報名成功。報名是否成功,請考生自行及時查實。報名成功後,須按系統公告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准考證》。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需先在網上繳費,於2017年3月15日可憑民政部門發放的相關證明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退還報名費。

6、本次招聘考試設開考比例爲3:1,即招聘計劃數爲1人的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3人的,該崗位不開考;招聘計劃數2人及以上的崗位,在報名人數達到3人,而與招聘計劃數相比不足3:1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按原報名程序進行),補報時間:2017年3月17日上午9:00-下午4:00。

7、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爲人員;(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複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爲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9、業務政策諮詢電話:0512-52805319;報名、考務諮詢電話:0512-52709235(網上報名期間開通)。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准考證》。報考人員應攜帶准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採取閉卷筆試法,內容爲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筆試不指定複習材料。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爲合格分數線。

3、筆試成績公佈:2017年4月18日後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筆試成績。

  五、資格複審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並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考生應提供所有網上報名時所上傳的證件資料原件及複印件。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複審的,可委託家人或親友代爲進行,被委託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經複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實影響複審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因放棄或複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複審時間:2017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9:00—下午4:00。逾期不參加資格複審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參加面試資格。

複審地點:常熟市職業能力鑑定和考試中心(新顏路215號3號樓)。

複審合格,繳納面試費時間: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4月25日下午4:00。

通過資格複審的,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面試費用100元(按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完成繳費方視爲複審成功。複審成功後,須按系統公告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面試通知書》。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同筆試費用減免程序,減免面試費用。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2017年4月27日在常熟人才就業網()、常熟市職業能力鑑定和考試中心()公佈。

  六、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打印《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地點在公佈筆試成績時通知。

2、面試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採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合格分數線爲60分。面試分數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捨五入”處理。

  七、體檢和考覈

1、根據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均採用百分制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成績相同,進行加試),並實行一次性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修訂後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進入體檢的考生,須按系統公告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體檢通知》。具體體檢時間、地點以《體檢通知》爲準。

3、在辦理錄用手續之前,因體檢、考覈或政審不合格、自動放棄錄用資格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須在60分及以上。錄用後(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

1、公示。由事業單位根據考試、體檢、考覈政審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審覈後在常熟人才就業網()、常熟市職業能力鑑定和考試中心(www. )和招聘單位公示7天。公示期間,若有羣衆反映問題,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須及時組織人員調查覈實。

2、聘用。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主管部門審覈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覈准,發出《錄用通知書》,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謀職業。

  九、紀律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作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爲方便羣衆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2-52805307。

  十、其它

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或有弄虛作假的,則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責任自負。報名者一旦被錄取,須按《錄用通知書》規定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