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邯鄲市峯峯礦區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根據中共邯鄲市委組織部、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1號)精神和我區實際需求,結合剩餘的招聘計劃,擬採取統一招聘的方式,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76名。其中教育類崗位196名,衛生類崗位29名,綜合類崗位5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邯鄲市峯峯礦區事業單位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採取統一招聘方式進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佈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擬聘人員公示、選擇崗位、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邯鄲常住戶籍(含大學聯考時具有邯鄲常住戶籍、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邯鄲常住戶籍,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5、具體條件按照《峯峯礦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一覽表》(附1)執行。凡涉及到年齡、戶口等需要確定時間的,均以2017年7月12日爲基準計算。

(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合招聘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不得報考。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不得報考,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未經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的在職人員不得報考。被確定爲失信被執行人的不得報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7年7月12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區勞動就業服務局一樓大廳(區第二國小對面)現場報名。

2、報名辦法:對符合招聘對象、條件,有志於從事我區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按照報考崗位專業對口的原則進行申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填寫《報考資格審查表》(附6),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報考資格審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載(邯鄲峯峯政府門戶網),填寫完整並上傳近期正面一寸免冠電子彩照後打印。

4、報名時須出具:《報考資格審查表》、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書、身份證、戶口本(主頁及本人頁)及相關資格證和以上證件的複印件各一份。已就業人員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函。有其他要求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報名實行自律制度。即報名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6、報名人數與報考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要達到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按比例覈減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並通知報名考生。

(二)筆試

1、筆試採取閉卷形式進行,時間120分鐘,教育類崗位筆試內容爲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師職業能力測驗兩部分內容。衛生類崗位筆試內容爲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專業知識兩部分內容。綜合類崗位筆試內容爲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兩部分內容。每部分滿分50分,共計100分,佔總成績的60%。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40分,低於分數線考生不得進入資格複審。

2、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同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教育類崗位按照進入資格複審人員與招聘崗位計劃不高於2:1的比例,衛生類及綜合類崗位按照進入資格複審人員與招聘崗位計劃不高於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複審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一同進入資格複審。

3、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班。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

(三)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審驗其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戶口本、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真實性及完整性,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按照報考同崗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面試

面試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教育類崗位面試採取說課的方式進行,衛生類及綜合類崗位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時長擬定8分鐘。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面試,個別招聘人數較多的無法分在同組、同場的崗位,根據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採取“蛇行分組法”分組分招聘名額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佔總成績的40%。評分採取“體操打分法”,即對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其餘分數的平均分爲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爲60分,低於分數線考生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等後續環節。面試前考生現場抽取面試順序號,面試時只許報面試順序號,不得自報姓名等個人信息。各場面試結束後各組面試成績在考點門口張貼公佈。

面試具體地點、時間及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

(五)計算總成績並確定體檢人員

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擬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爲進入體檢人員。如果筆試成績還相同,按學歷高低排序確定。如果學歷再次相同,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六)體檢

體檢醫院按照公務員體檢定點機構標準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臨時指定。體檢項目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負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體檢通知單。

(七)考察

對於體檢合格人員,要進行考察。考察主要對個人檔案和近年來的現實表現以及報考條件進行審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爲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邯鄲峯峯政府門戶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個工作日。

(九)選崗

對擬聘用人員,教師類崗位依據峯峯礦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具體崗位情況表,各學段層次分學科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聘用學校。衛生類崗位依據峯峯礦區2017年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具體崗位情況表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聘用衛生院。鄉鎮崗位依據峯峯礦區2017年公開招聘鄉鎮具體崗位情況表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聘用鄉鎮。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學歷高低排序。如果學歷再次相同,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五、聘用審批

(一)對於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

(二)對於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覈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管理權限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覈並報區委、區政府同意後,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工資、編制、保險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覈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筆試准考證》、《面試通知單》、《體檢通知單》其中一項的;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其中一項的視爲自動放棄。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始終,發現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條件的;僞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聘資格,並自取消考聘資格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加我區事業單位招聘。

(二)進入面試程序後,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三)由領導小組委託相關部門組成監督組,全程監督招聘工作,及時處理招聘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

  七、信息發佈及政策諮詢

信息發佈方式採取網上發佈和現場發佈相結合的方式。邯鄲峯峯政府門戶網()爲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發佈網站,區勞動就業服務局一樓大廳爲現場信息發佈處,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並保證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政策諮詢電話:0310—5182288 (區人社局)

0310—5182405 (區委組織部)

0310—5193106 (區教育局)

0310—5182343 (區衛計局)

0310—5182568 (報名現場電話)

監督舉報電話:0310—5010358 (區紀委監察局)

八、本公告解釋權歸峯峯礦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因工作需要,經峯峯礦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准,有權對招聘程序和招聘環節作出調整。

  附件:點擊查看

1、峯峯礦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一覽表(綜合類)

峯峯礦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一覽表(教育類)

峯峯礦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一覽表(衛生類)

2、峯峯礦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所需專業信息一覽表

3、峯峯礦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具體崗位情況表

4、峯峯礦區2017年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具體崗位情況表

5、峯峯礦區2017年公開招聘鄉鎮具體崗位情況表

6、峯峯礦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資格審查表

7、峯峯礦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問題解答

8、峯峯礦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