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執業醫師考點:自然災害引起的居住條件破壞

水災,地震,火山噴發和海嘯等,都會造成居住條件的大規模破壞。在開始階段,人們被迫露宿,然後可能在簡陋的棚屋中居住相當長的時間,並且造成人口集中和居住擁擠。唐山地震時,在唐山,天津等大城市中,簡易棚屋綿延數一里,最長居住到一年以上。即使到遷回原居之後,由於大量的房屋破壞,部分居住擁擠狀態仍將持續很長時間。

公衛執業醫師考點:自然災害引起的居住條件破壞

露宿使人們易於受到吸血節肢動物的襲擊。在這一階段,蟲媒傳染病的發病可能會增加,如瘧疾,乙型腦炎和流行性出血熱等。人口居住的擁擠狀態,有利於一些通過人與人之間密切接觸傳播的疾病流行,如肝炎,紅眼病等。如果這種狀態持續到冬季,則呼吸道傳染病將成爲重要問題,如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等。

  自然災害 (自然界中所發生的異常現象):

自然災害是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乾旱、洪澇、颱風、冰雹、暴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災情統計 第1部分:基本指標》GB/T 24438.1-2009)。

自然災害系統是由孕災環境、致災因子和承災體共同組成的.地球表層變異系統,災情是這個系統中各子系統相互作用的結果。

“自然災害”是人類依賴的自然界中所發生的異常現象,且對人類社會造成了的危害的現象和事件。它們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發、泥石流、海嘯、颱風、龍捲風、洪水等突發性災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乾旱、海岸線變化等在較長時間中才能逐漸顯現的漸變性災害;還有臭氧層變化、水體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類活動導致的環境災害。這些自然災害和環境破壞之間又有着複雜的相互聯繫。人類要從科學的意義上認識這些災害的發生、發展以及儘可能減小它們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共同主題。

自然災害是指由於自然異常變化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社會失穩、資源破壞等現象或一系列事件。它的形成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要有人類破壞自然,導致自然異變作爲誘因,二是要有受到損害的人、財產、資源作爲承受災害的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