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網友反映,2017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很可能將於6月底7月初開始,而根據往年的時間節點統計,今年報名工作很可能會提前,因此大家要做好報名前期的準備工作了。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及條件的知識,歡迎閱讀。
報名時間(參考2016年)
按照往常慣例,執業藥師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6-7月份之間開始,各地報名時間及報名情況都有所不同。目前,中國人事考試網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暫未公佈,大家近期要多多關注本公衆號推送的內容,有消息小編會第一時間發送。
省份 | 報考時間 | 審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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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7.27-8.15 | 7.27-8.15 |
湖北 | 7.22-8.8 | 7.22-8.9 |
安徽 | 7.18-7.29 | 8月7日之前 |
浙江 | 7.18-7.27 | 7.26-7.28 |
江蘇 | 7.14~8.1 | 7.27~8.2 |
四川 | 7.15-08.15 | 7.15-8.16 |
貴州 | 7.19-8.8 | 考後審覈 |
寧夏 | 7.18-8.12 | 7.25-8.12 |
廣東 | 7.15-8.5 | 考後審覈 |
黑龍江 | 6.16-7.06 | 6.24-7.07 |
遼寧 | 7.18-7.31 | 7.18-8.2 |
福建 | 7.18-7.27 | 7.28-7.29 |
天津 | 7.20-29 | 7.06-7.10 |
深圳 | 6.16-7.06 | 考後審覈 |
重慶 | 7.15-8.3 | 考後審覈 |
山東 | 7.27-8.8 | 各市不統一 |
雲南 | 6.24-7.03 | 考後複覈 |
江西 | 7.15-7.28 | 7.15-7.28 |
西藏 | 7.12-8.8 | 7.28-8.9 |
河北 | 7.26-8.8 | 各市不同 |
湖南 | 7.15-7.30 | 考後審覈 |
河南 | 7.20-8.1 | 7.21-8.3 |
上海 | 7.20-7.31 | 8.3-8.6 |
內蒙古 | 7.16-8.7 | 8.8-8.10 |
廣西 | 7.15-8.4 | 8.1-8.4 |
海南 | 7.03-7.10 | 7.06-7.10 |
吉林 | 7.18-7.30 | 考後審覈 |
山西 | 7.19-8.2 | 考後審覈 |
新疆 | 7.15-8.10 | 7.15-8.10 |
陝西 | 7.15-7.25 | 各地市不同 |
報考條件
1.執業藥師報考對象有何要求?
答: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報考對象指在涉藥單位從事藥品生產、使用和銷售工作的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的人員,以下幾種人員不得報考:
(1)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的;
(2)專業工作年限不夠的;(3)在校在讀無工作經歷的;(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5)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2.外籍人員能否報考?
答: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均可報考。
3.不在境內就業的港、澳、臺專業人員能否報考?
答: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凡符合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按照上述規定,不在境內就業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凡符合執業藥師考試報考條件規定,也可參加考試。
4.報考條件中“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怎麼理解?
答:兩個學位的專業都要求是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
5.免考部分科目報考條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如何理解?
答: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是指藥學、中藥學、醫學、生物學和化學類專業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6.部隊學歷能否報考?
答:按照原國家教委、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實行統一製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學〔1995〕2號)規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1995〕參訓字034號)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和軍隊予以承認。
7.何爲屬地報名原則?“省直”包括哪些單位?
答:按照考試規定,報名按照就近原則,在所在的省直或市考區報名。各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網上報名時選擇所在市報名點進行報考。如廣州市屬單位考生選擇“廣州市”報名點進行報考。屬於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網上報名時應選擇“省直”報名點進行報考。
8.部分科目通過的外省考生轉到另外一個省省內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是否需要辦理轉考手續?
答:執業藥師考試異地轉考需要的手續如下:
1.考生向當地考試機構提出異地轉考申請,需提交材料包括:個人申請一份(含有本人姓名,身份證號,考試名稱,轉入地所屬省市名稱,聯繫電話)和身份證複印件。
2.向地級市考試機構提交申請的,由地級市考試機構上報,開出證明後返回給市考試機構,由市考試機構發給考生。 3.考生持開出的《報考人員異地轉考證明》到當地所屬省級考試機構完成轉考手續。
9.不誠信報考的後果會怎樣?
答:報考不誠信的表現主要包括學歷造假、資歷造假、工作年限不實、所學專業不符、單位印章造假等情況。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和成績;已取得證書的,將按照人社部12號令的規定,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並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收回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3年內不得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考後事項
1.考後能否更改姓名、身份證號及上傳的照片?
答:不行。按照國家規定,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個人照片考後不得更改。因此,考前網上報名時務必覈對正確個人信息後纔可打印報名表和進行網上繳費,考後審覈時提交的照片必須與考前上傳的照片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2.考後如何申請成績複覈?
答: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在成績公佈後30天內向報名所選考試管理機構提交書面複查申請。
3.滾動考試項目成績如何滾動計算?
答:以2年爲一個週期的滾動考試項目爲例,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如執業藥師是滾動考試,一共有4個科目。考生若在2012年報考全部4科合格2科,2013年報考剩餘2科合格1科,那麼2014年報考時只能保留2013年的成績,而2012年成績無效。考生必須在連續2年全部4科合格才能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4.資格證書獲得的條件是什麼?
答:全科成績合格+考後資格審覈合格。
5、考後審覈地區有哪些?
由於目前各地還未發佈報名通知,具體審覈方式也沒有對外公佈,不過根據以往情況看,每年各地審覈政策一般會沿用上一年的,大家不妨可以先參考去年的:2016年考後審覈的地區有:重慶、河北秦皇島、山西;2016年考前初審,考後複審的地區有:廣東、廣東深圳、湖南、海南、西藏、天津、貴州、甘肅、吉林、雲南。
所以,加上新增的浙江省,今年執業藥師實行考後審覈的地區一共有4個,除以上地區外,其他地區將依然採用的是新考生現場審覈,老考生網上審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