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執業藥師證書掛靠的風險

執業藥師證書掛靠的風險你瞭解嗎?你知道執業藥師證書掛靠是什麼嗎?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執業藥師證書掛靠的風險的知識,歡迎閱讀。

2017年執業藥師證書掛靠的風險

  以下爲企業員工舉報制度中,藥品經營企業不得從事以下違法行爲:

一、有違法經營或有任何違規經營假藥、劣藥行爲的;

二、從不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

三、爲無證經營藥品行爲人提供藥品;

四、擅自改變經營方式或超範圍經營藥品;

五、擅自購進和銷售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

六、非法收購藥品、超溫溼度值規定範圍儲存藥品;

七、質量負責人、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執業藥師在其他企業兼職、掛靠;

八、爲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經營藥品提供場所,或者資質證明文件,或者票據等便利條件;

九、在藥品經營中暗中給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十、藥品監管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爲。

  執業藥師,你還敢掛證嗎?

近年來,由於執業藥師在藥店掛證能獲得工資以外的額外收入,所以執業藥師考試一直處於熱門地位。而許多藥店“聘”用一張執業藥師註冊證,也只是應付GSP認證和檢查。

但是,看似一勞永逸的賺錢途徑,現在也成爲了被有關部門盯上的重點打擊對象。

舉個例子,2015年7月,東莞市藥監局對某藥店涉嫌銷售假藥進行通報,而店主非企業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相關負責人疑執業藥師掛證,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被罰十年內不得從事藥事工作,並且因銷售假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目前,在很多藥店,尤其是單體藥店,執業藥師都同時充當着企業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然而,很多藥店,執業藥師只是兼職掛證的,也就是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都是執業藥師,但是藥店的實際經營權,卻依然掌握在藥店老闆手中。

如果是按照正常合法經營,似乎沒什麼風險。但是一旦違法經營,藥品質量出了問題,銷售假藥,最嚴重的後果莫過於牢獄之災,和被驅逐出藥事隊伍10年。這個定時炸彈一旦爆炸,將無法挽回。

  藥師掛證大整治已來臨!

隨着執業藥師掛證的問題日益突出,目前國家以及各地區將不斷加大監管力度,打擊執業藥師掛證。

例如今年年初,浙江省食藥監局就發佈《2016年浙江省藥品流通監管工作要點》,明確將將加大飛行檢查和暗訪暗查的力度,重點整治以非法銷售假劣藥品和回收藥品、掛靠走票、藥品質量管理人員和藥學服務人員兼職、倉庫溼溫度記錄造假、不按規定銷售含特殊藥品製劑,超範圍經營藥品、非法渠道採購藥品等問題。

安徽省食藥監局將完善執業藥師註冊信息的數據庫建設,及時構建藥品監管人員實時查詢和社會監督共治的信息平臺,並實行全省聯網,今後執業藥師掛名或者虛聘都將被系統“拉黑”。

在過去的2015年,深圳市藥監局就將19位違規掛職的執業藥師被列入黑名單,存在兼職行爲的執業藥師均列入黑名單,並報告廣東省執業藥師註冊中心收繳註銷其執業藥師註冊證。對一年內累計三次不在崗的,一律納入深圳市藥品流通行業從業人員“黑名單”。

目前,全國多個省份已經出臺嚴打“掛證藥師”的措施,在此就不再一一列舉。

  執業藥師的無奈

業內人士都知道,同是藥師證,但衛生系統和藥監繫統卻不能互通互用的。去醫療機構工作,必須通過衛生資格考試,獲取藥學相關職稱。而去零售藥店工作,則需要通過藥監繫統的藥學資格考試,獲取藥學相關職稱。

更讓人鬱悶的是,雖然理論上執業藥師相當於主管藥師職稱,但是大部份醫院是不承認執業藥師的.。執業藥師僅適用於藥品生產、流通領域。

大家都知道,藥品生產企業和批發企業對於執業藥師的需求相對零售藥店來說,是非常少的。生產企業只有質量負責人、生產部負責人、質量部負責人三人,批發企業只有質量負責人、質量部負責人兩人,且這兩類企業的數量遠遠少於零售藥店。

那麼僅剩的希望就放在零售藥店身上了,可是,全職的執業藥師的工作在這麼多藥店中根本就很難遇到!很多藥店,幾乎都不會招用全職的執業藥師。

由於執業藥師是全國通用的,沒有地域的限制,所以對於兼職掛證的執業藥師來說,藥店只要能出得起錢,都會有很多選擇,根本不需要親自招聘執業藥師。

在這樣的背景下,全職執業藥師就更加難找工作了。加上市場有掛證需求,可以說這麼多執業藥師選擇掛證,也是無奈。

最後,提醒一句:投資有風險,掛證需謹慎,千萬別栽在辛辛苦苦考回來的執業藥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