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1985年出臺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裏,飲用水渾濁度的指標是“3-5”,新《標準》則將之提高到“1-3”,大家知道我們的生活飲用水的合格規範及標準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的複習內容吧。
1 範圍
本規範規定了生活飲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質衛生要求。
本規範適用於城市生活飲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資料
生活飲用水檢驗規範(2001)
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GB17051-1997)
3 定義
3.1 生活飲用水:
3.2 城市:
3.3 集中式供水: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
3.5 二次供水:
4 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
4.1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水中所含化學物質及放射性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4.1.3水的感官性狀良好
4.2生活飲用水水質規定
4.2.1生活飲用水水質常規檢驗項目
生活飲用水水質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見表1.
《表1 生活飲用水水質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
4.2.2生活飲用水水質非常規檢驗項目
生活飲用水水質非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見表2.
《表2 生活飲用水水質非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 》
5 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要求
5.1作爲生活飲用水水源的水質,應符合下列要求。
5.2當水質不符合5.1節和附錄A中的.規定時,不宜作爲生活飲用水水源。
《附錄A 飲用水源中有害物質的限》
6 水質監測
6.1水質的檢驗方法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檢驗規範》(2001)的規定。
6.2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建立水質檢驗室,
6.3採樣點的選擇和監測
6.4選擇水源時的水質鑑定,
6.5衛生行政部門應對水源水、出廠水和居民經常用水點進行定期檢測,並應作出水質評價。
7 本規範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8 本規範自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