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個税降了嗎

導讀:近日,有媒體和微信公號在熱烈地傳播着一條消息:“個税要降了!7月1日起商業健康保險個税政策推至全國”。一派歡樂情緒。事實上,此消息有一定的標題黨嫌疑。

2017年個税降了嗎

事實是這樣的:國家財政部、 税務總局、 保監會聯合出台了一個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商業健康保險可在個税税前扣除一定額度,此政策由在少數地方的試點向全國推廣。繳納個税的納税人,每人每月最高扣除額是200元,全年不超過2400元。這裏特別要強調的是,政策中每月200元每年2400元是税前扣除的額度,不是減税的額度。

個税税前扣除增加,自然會帶來一定的減税效果,説是個税要降了,不能説完全不對;但是,這不是對個税納税人的普遍政策,如果納税人並未購買相關商業健康保險,或者購買的商業健康保險不符合有關規定,自然不可能從税前扣除,也就談不到降税。而且,對於能夠享受此政策的大多數納税人來説,降税的力度其實很小,而且,存在馬太效應,具有很強的累退性。

目前實行的個税政策,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在個税前扣除的,但商業保險除外。現在,政府在商業健康保險方面開了一道小口子,給納税人以一定優惠,國家為此也要承受一定的税收損失,這不能不説是一件惠民措施。是惠民措施,首先需要肯定,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此項政策的效果、受益面、受益的`幅度等都需要仔細分析。中國的個税納税人,來自工薪階層的人數大概是總人口的2%,有2600萬~2800萬人。目前我國個體工商户有近5000萬户,繳納個税的有多少人,未見詳細統計數字,按一半計算,不會超過3000萬人。 至於繳納個税的其他自由職業者的人數則更少。不管怎麼説,繳納個税的各類納税人遠遠不到1億,覆蓋面是相當小的。所以,即使所有個税納税人都能夠從這項政策中獲利,其受益面也非常小,那些尚未跨入個税門檻的人,則無法從此項政策中受益。

即使是納税人,從此項政策中受益的程度也是不一樣的。其受益大小,取決於你收入的邊際税率。如果你的收入剛剛跨過個税門檻,個税的邊際税率屬於最低的一擋,即3%,那麼,扣除200元,你一個月最多可以少繳納6元個税;如果收入更高一些,邊際税率在10%這一擋,則每月差不多節税20元。如果你的收入足夠高,每月收入超過免徵額8萬元,那麼,你的邊際税率就是45%,扣除200元,每月可省個税90元。同樣是扣除200元,由於收入所在的邊際税率不同,所省個税相差達15倍,收入最高的獲益最多,而收入最少的獲益最少,甚至分文不得。這種不同,當然是由於個税的超額累進制度造成的。

由於個税超額累進的特點,使得任何税前同等程度的扣除,都形成對高收入者更多的補貼,這有損於公共財政所必需的公平合理。我們知道,像商業健康保險這種並非所有人都購買的產品,將其支出在税前扣除,實際上是對這些納税人的税式支出。也就是説,這是一種財政補貼,不過不是直接從國庫拿錢,而是通過少繳納税收予以補貼,省了一道拿上去又補回來的程序,直接少繳就行了。但既然是一種財政補貼,那麼,公共財政的天然屬性就是平等地對待每個公民,所有購買了此項商業健康保險的人,都應享受同樣數額的税收減免,而不是每個人享受同樣的税前扣除。雖然表面上看,給每個人在税前扣除同樣的額度是公平的,但在超額累進所得税制度下,收入不同的人面對的邊際税率不同,得到的實際補貼存在很大的差異,有人得到的多,有人得到的少,有人分文不得,造成新的不平等。所以,對商業健康保險支出予以免税,或部分免税,是完全應該的,但是具體的操作中,減少不公平,使政策更合理,則是需要考慮的。我們知道,目前全世界大多數國家實行的個人所得税都是超額累進的,目的是調節收入分配,抑制貧富差距的拉大。對於超額累進的所得税實行税前扣除,往往會抵消和侵蝕所得税調節收入分配的效果,使用中需要權衡。

前面説過,此次對商業健康保險支出的税前部分扣除,只是在商業保險個税政策方面開了一個小口子,不知是否有意於探索個税遞延型商業保險制度。在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對個人商業健康保險、養老保險等實行個税遞延政策(EET模式,T是指 tax,税收, E是指exempt,免税),一定程度上能夠減輕納税人和商業保險機構的税負,促進商業保險的發展。近些年我國學界也有呼籲,要求在中國實行這樣的政策,以鼓勵和扶持個人在參加強制性的社保保險的同時,積極參加商業性的健康和養老保險,尤其養老保險,為未來的養老增添一個支柱,以減輕基本養老保險的壓力,化解未來的養老風險。從税收角度看,這是對於商業保險是先納税後免税,還是先免税後納税的權衡問題。

我國目前各類商業化的養老保險在税前不能扣除,需要納税(T),但是對商業保險帶來的收益(E)以及參保人在退休時領取的各種養老金也不繳納個税(E),這是一種TEE模式;如果在繳納商業養老保險的時候免税(E),對於保險產生的收益也免税(E),但是在最後領取的時候課税(T),就是EET模式。像今年7月1日起實行的商業健康保險税前扣除政策,可以看作是一種EEE模式。三種模式比較,EEE全程免税,自然最有利於納税人,但因減税力度大且造成富人大規模避税,不可能全面實行。EET模式對於納税人也較為有利,但涉及到一些複雜問題,需要繼續探索,倉促難以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