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為保證單位車輛在道路交通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採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單位職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公共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應急響應預案.
第一條、駕駛員應當學習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二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三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撥打“122”交通事故緊急搶救電話,保護現場;並向車輛管理單位負責人報告.
第四條、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並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第五條、事故處理人員到來後,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如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後逃逸.
第六條、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駕駛員迅速報警,及時報告所在單位領導,並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第七條、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
第八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將成立事故處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現場,配合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並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第九條,交通事故發生後,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託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1.目的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車輛因交通、火災、環境自然緊急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快速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車輛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預案》等相關檔案的要求編制。
2.1.交通事故型別
本專項應急預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型別: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2.2.事故風險分析
2.3.事故分級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關於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3.指揮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工作職責
3.2.1.組長主要職責
1)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工作負總責。
2)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下達參加搶險、救援的命令,服從公司作出相關的'處理方案。
3)負責向主管部門及應急指揮中心彙報。
4)外出不在崗位時,授權副組長或他人代行其相關職責。
3.2.2.副組長職責
1)主管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組長開展應急救助活動,組長外出不在崗位時,根據其授權代行指揮職責。
2)在應急救援中,負責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和實施,協調班組力量參與搶險和救援以及現場維護工作。
3)負責組織應急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組織制定防範措施。
4)組織編制和完善小車班的處理應急事件工作的預案。
5)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組長,並聽從指示。
3.2.3.成員職責
1)清理通道,疏散人員,減少傷亡。
2)負責應急事件現場的滅火、搶救和救援等緊急處置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3)負責傷員的救治工作。
4)負責提供救護工具、搶險工具及其他後勤保障用品。
5)根據現場最高負責人要求,協助做好現場救助和維護工作。
6)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並聽從指示。
4.事故資訊報告程式
4.1.事故資訊報告程式圖見下圖。
圖4-1事故資訊報告程式圖
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電話為:0353-5680777
4.2.報告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4.2.2.事故的簡要經過。
4.2.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數傷亡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已經採取的措施。
4.2.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資訊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範、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級報告
4.3.1.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班組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應急值班室,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4.3.2.發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設定在安全部電話:0353-5680777)
政府應急機構(警察:110;火警119;醫療120請求救援)
5.應急響應及處置
5.1.車輛故障事故
5.1.1.行駛過程中車輛發生熄火故障應急響應程式
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於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2)妥善安置故障車後,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等待支援。
4)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資訊後,應立即上報監控室,同時做好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準備工作。
5)依據上級指示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協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應請求修理廠或交警幫助,將故障車送修理廠進行維修。
5.2.車輛交通事故
5.2.1.輕微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式
1)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駕駛員立即撥打120報警,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 有隨車人員時,隨車人員應協助駕駛員保護現場和車上物質,並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況需改變現場的,要做好標記,儘可能找到證明人,取得聯絡方式。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資訊後,應立即上報,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裝置、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式
1)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未受傷人員(或受傷較輕者)應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並採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人員,同時撥打110、120求救;當司機和隨乘人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上級和有關政府應急部門的通訊聯絡。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資訊後,應立即上報,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裝置、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3)應急處置結束後,班組責任人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協調相關事宜,並在調查結束後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人員情況和處置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
5.3.車輛起火事件
5.3.1.現場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式
1)機動車輛若在公司停車場、車庫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迅速利用車庫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2)班組人員聽到報警警示後,除留一人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外,其它人員應該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式
1)發生機動車輛在(單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駕駛員應立即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並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資訊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裝置、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3.3.車輛行駛過程發生火災應急響應程式
1)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並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資訊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裝置、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4.機動車輛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行駛途中遭遇洪水、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時,駕駛員應迅速將車輛開至安全地帶停靠,並立即電話報告監控室,等危險過後再繼續行駛。當自然災害迅速加重又無法脫身時,駕駛員應視現場情況進行自救及就近尋求幫助,同時報告監控室,監控室在接到現場報警資訊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組織好備用車輛和人員,按上級指示及要求,做好趕赴現場救援準備工作。
2)當情況緊急危及生命安全時,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可當即棄車,撤離至安全地帶,並隨時保持與外部及公司的通訊聯絡。
6.善後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後,現場駕駛員及車長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並在調查結束後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同時並按上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訊保障
車輛應在班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佈報警電話。監控室、安全部電話必須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物資保障
車輛與停車場內應配備滅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明確應急裝置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下的隨時呼叫。
1)滅火器24個,其中停車場16個由裝置管理員管理,車輛各有隨車滅火器兩個,由各車責任司機保管;
2)水桶2個,位於停車場;
3)鐵鏟2把,位於停車場。
8.預案的管理、應急培訓、演習和改進
8.1.積極利用培訓學習、黑板報、內部專欄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每年至少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學習。本預案應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預案應由班組安全員負責保管、更新。
8.3.本預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預案由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綜合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1.1.1為了建立健全公司電力生產重特大交通事故處置機制,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在電力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裝置安全,促進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1.2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電網公司、河南省電力公司有關檔案和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1.2適用範圍
1.2.1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2.2本預案用於指導公司各車輛使用部門交通事故處理人員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處理。
1.3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3.1應急處理應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提取證據。
1.3.2應急處理要服從指揮機構命令,有條不紊,防止忙中出亂。
2組織結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2職責
2.2.1負責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的領導、協調工作;
2.2.2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和指導工作;
2.2.3負責制定處理方案,總體指揮,部署階段性工作;
2.3應急處理辦公室
2.3.1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監察部。
2.3.2成員組成:由安全監察部和事故單位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
2.3.3辦公室主任:安全監察部主任
2.3.4辦公室副主任:安全監察部副主任及事故部門負責領導。
2.3.5成員:安全監察部安全專責及事故部門相關人員。
2.3.6成員職責: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傷員救治、證據採集、責任認定、賠償調解、保險索賠等具體處理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 .1預防措施
3.1.1建立健全並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制定預防事故措施,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3.1.2開展經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駕駛員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術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車。
3.1.3加強車輛技術狀況的日常管理,堅持定期檢查和“三檢”制度,及時消除車輛缺陷,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制止“帶病車”上路行駛;
3.1.4加強車輛動態管理,嚴格查禁交通違法行為,做好交通事故防範工作。
3.2預警行動
3.2.1各單位對當日派出車輛要隨時掌握動向,從出發、到達、返回要形成連結,直至車輛安全回場入庫。
3.2.2惡劣天氣要嚴格車輛派出,必要時增加帶車人員,保證車況完好,備好防滑工具,和駕駛員保持通訊聯絡。
4資訊報告程式
4.1報告程式
4.1.1發生事故後,駕駛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如果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請求救援,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因搶救受傷人員變更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1.2事故單位要迅速通知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公司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程式。
4.1.3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事故調查處理,並按規定24小時內報告市公司安監部。
4.2通訊聯絡方式
4.2.1公用電話: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車輛保險(中保)報案:95518;
4.2.2內部電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電話24小時保持暢通。
5應急分級
5.1應急分級
5.1.1發生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的輕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規處理程式進行處理。
5.1.2發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6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一般規定
6.1.1事故單位接到造成人身傷亡交通事故報案電話後,應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組長迅速召集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6.2應急預案啟動程式
6.2.1電話詳細瞭解事故地點、傷亡等現場情況,指導事故當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險公司報案。
6.2.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進行應急處置。
7應急處置
7.1應急處置
7.1.1事故單位相關人員接到預警通知後,應按照各自職責,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配合交警在現場周圍設定警戒線,在距現場來車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設定發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標識,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疏導交通,車輛應當開啟閃光和示廓燈;對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採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疏散過往車輛、人員;對被擠壓困在車內或事故引發火災的,應立即要求消防人員排除險情。
7.1.2立即開展事故救援、救護工作。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現場,必需要移動現場事故車輛或其他物體時,應做好標記。
7.1.3在施工現場、裝置區內各類汽車、特種作業車發生事故應納入應急事故緊急救援。事故單位、安全監察部及時到達現場開展救援;並做好事故現場勘察記錄。
7.1.4在裝置區發生的車輛事故,涉及到人員的傷亡時,先救人,後其他,現場操作人員,應按照裝置執行的相關操作規程,減少裝置損失。
7.1.5傷者已送醫院的,應派人員到醫院瞭解傷員傷情,通知事故單位根據需要墊付搶救費及安排護理人員。
7.1.6通知傷者家屬並做好接待工作。
7.1.7協助公安交警部門進行現場勘察。
7.1.8協助公安交警部門救援事故車輛,領取並保管車上物品。
7.1.9根據現場情況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向公安交警部門提供現場證據資料。
7.1.10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對事故損失進行定損。
8應急保障
8.1保障措施
8.1.1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員,印製電話表,保障應急聯絡。
8.1.2固定值班車輛,根據事故特點,備好乘用車、吊車、拖車,隨時進行車輛搶險。
8.1.3準備好應急工具、修理人員、拖車繩索、防滑鏈、警示標誌,滅火器具等。
8.1.4做好醫療保障,備好藥品,隨時進行急救。
8.1.5成立應急搶險隊,招之即來,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開展救援。
9後期處置
9.1後期處置
9.1.1配合公安交警部門認定事故責任。
9.1.2辦理傷者出院及結算手續,致殘者進行傷殘鑑定。
9.1.3事故車輛維修並結算。
9.1.4申請公安事故處理部門或法院進行事故調解結案。
9.1.5根據調解協議進行經濟賠償工作。
9.1.6 整理保險索賠資料進行保險索賠工作。
10附則
10.1附則
10.1.1本預案從下發之日起生效。
10.1.2本預案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為有效應急處置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處理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2.負責釋出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4.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5.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6.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絡組: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醫療救護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絡,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3.專業搶救組: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
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4.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5.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定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6.善後處理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無論出現什麼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5
安全工作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幸福,由於學校學生有很大一部分上學離家較遠,交通安全隱患較大,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強化安全意識,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師生員工的`安全,成立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小組。
組長:xxxxxxxxxx
副組長:xxxxxxxxxxx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各班主任
二、交通安全預防措施
1、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定期組織師生學習交通法規及有關交通安全預防等方面知識。
2、引導學生文明乘車,不坐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車。坐車時,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3、教育學生不在馬路上玩耍、遊戲、打鬧。
4、過馬路時堅持走人行橫道,並時刻注意來往的車輛。
三、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應立即報警,並採取相關措施。
2、如有傷者,應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將傷者送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學生疏散,並加強其他學生的安全保護。
4、通知受傷學生家長。
5、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6、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調查取證,儘快查明事故原因和作出處理,並組織上報。
五、處理方案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撥打110、120等急救電話,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
2、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對事故不爭議的,可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不能撤離的,應迅速報告交管部門。
3、師生員工在校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迅速嚮應急預案小組報告,應急預案小組協助當地交管部門處理。
4、外來車輛應主動接受門衛管理並登記。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6
為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車輛(學校自備車和學校租賃交通出租公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車輛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違法駕駛、超速、超載、超車;駕駛員疲勞駕駛、技術生疏、應變能力差;校車車況、安全性、特別是制動系統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校車交通事故。對方駕駛員及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行為引發校車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預防
1.選擇遵紀守法、經驗豐富、工作責任性強有一定駕齡的駕駛員擔任校車駕駛員。
2 .建立全校駕駛員集中學習教育制度,定期組織交通法規的學習及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身體與心理狀況的檢查。
4.加強教工、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引導教工、學生文明乘車,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5.加強對學校新增車輛的管理。學校增添車輛或調換車輛,選擇安全性、穩定性高,緩衝性、抗碰撞能力強的車輛。
7.學校制訂並落實駕駛員駕車安全制度、教師跟車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並認真實施。
8.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進行檢查。
9.不準違法超載、超速、超車。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式進行處理:
1.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嚴重損傷應立即報警,若無傷者、能自行協商解決者可自行協商解決。
2.立即處置乘車人員,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教工、學生換乘其它車輛,特別注意換車過程中的人員安全保護。
4.報市安全處、辦公室。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事後12小時內作書面彙報。
5.保衛處、總務處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四、組織機構
成立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協調和調查突發事故,以保證事故調查順利進行,防範於未然。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7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 長:***
副 組 長:**** **** *** ***
成 員: 部門、單位和專案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 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並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 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 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絡、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後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彙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後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註。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資訊報告
3.2.1 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絡人和聯絡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啟動
預案啟動後,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裝置。
3.4善後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並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訊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 交通報警:122 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 各單位組織不同型別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採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並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在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後,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處理和搶險工作,最大限度縮短事故處理時間、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確保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不受影響或最大限度地減少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結合專案部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特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重特大人身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交通事故。
1.3本預案適用於專案部生產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及職責與總體預案相同,詳見《專案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應急聯絡方式
應急聯絡方式詳見《專案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圖2?。
4應急準備
4.1各有車單位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並報專案部備案。
4.2各有車單位應急預案應包括下列內容:
4.2.1本單位基本情況;
4.2.2本單位可能突發的交通事故預測;
4.2.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4.2.4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4.2.5外部依託;
4.2.6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式;
4.2.7應急救援的實施。
4.3加強全員應急救援教育培訓,提高職工預防突發交通事故意識和應急救援、自防自救能力。
5應急行動
5.1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後,駕駛員或乘車人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保護現場。
5.2專案部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單位報案後,應立即向專案部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彙報,同時派人員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救援。
5.3彙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5.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5.3.2事故的詳細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初步估計直接經濟損失。
5.3.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3.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3.5救援事項等。
5.4專案部應急指揮中心迅速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小組,配合當地政府組織、醫療等部門協調救援工作,保證受傷人員的及時救治。
5.5專案部其他有關單位或部門接到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後,應迅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救援。
6應急終止
專案部應急指揮中心確認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彙報,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應急終止指令,由專案部應急指揮中心通知有關單位和地方相關方。
①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②事態得到有效控制。
6.1救援行動結束後,專案部應急指揮中心指派專人組成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6.1.1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
6.1.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6.1.3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應採取的措施;
6.1.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1.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7附則
本預案是針對突發特大交通事件,組織應急處理和指導性檔案,在實施過程中應視具體情況進行補充完善。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編制原則
1.4.1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堅持資訊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援幫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應急事故通報
3.1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排程員、公安機關報告。
3.2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洩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採取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絡。
3.3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執行速度。
3.3.3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外人員傷亡。
3.3.4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機車車輛脫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裝置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脫軌輛數、裝置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救援響應
4.1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後,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現場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並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製現場示意圖、製作現場視聽資料,並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事故造成鐵路裝置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定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准人員進入現場。
5.5事故救援完畢後,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裝置設施,清除障礙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善後處理
6.1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後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卹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後,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點、登記並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罰則
7.1對於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應急預案制定後,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後,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專案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並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並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後,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儘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並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後,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瞭解人員傷害情況,並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築物,並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並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後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後,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0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並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專案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並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彙報簡要案情及後果,並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衛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誌,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採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儘量就近、集中,屍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並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絡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專案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專案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麵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衛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紮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樑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專案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並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絡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並進行聯絡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專案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衛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絡急救手續,並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絡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後,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瞭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彙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範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採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後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並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衛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並把傷員儘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屍體妥善儲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製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後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排程、後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後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後,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後果的狀況下,儘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後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後,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後果進行善後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處置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發展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制訂。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切實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領導成員如下:
組長:經理(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
成員:各科室負責人
主要職責是:儘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協助現場善後處理,並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2.2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施救組、警戒保衛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資訊組。
2.2.1現場施救組。由分管安全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其職責是接到事故報告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對傷員進行簡單救護,醫務人員到達後,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撫傷員。同時會同交警等相關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
2.2.2警戒保衛組。由綜合經營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綜合經營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旅客財產,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並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調集應急救援車輛轉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
2.2.3後勤保障組。由財務統計科科長任組長,其成員由財務統計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趕赴醫院安撫傷員並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處理輕傷人員,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並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
2.2.4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弄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查明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初步估計責任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理賠等各項工作。
2.2.5資訊組。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為行政辦公室全體人員,其職責是及時瞭解現場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絡,及時反饋資訊,確保上報下達,資訊暢通。
3.預警機制
3.1分級指標
3.1.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響應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
是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2預測與預警釋出
3.2.1春運、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向所有司乘人員發出預警。
3.2.2道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向車臺發出預警。
4.應急處置
4.1預案啟動條件
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後,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啟動預案,並進行安排和部署。
4.2資訊報告
4.2.1事故發生後,駕乘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安全科長接到報告後,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4.2.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車輛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採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道路交通事故分級響應
4.3.1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並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並同時報告縣交警大隊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3.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並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縣政府、縣運管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並同時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4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後,駕乘人員應當:
4.4.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紮等緊急處置,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
4.4.2在公安交警部門到現場之前,放置好各類警示標牌,劃定好警戒區,儘量保護好現場。如需要移動現場證物,應作好標記。
4.4.3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後,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4.4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後,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
4.4.5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後,配合公安交警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4.4.6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於車內的人員。
4.4.7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蒐集相關證據。
4.4.8安撫好傷亡家屬的思想情緒,避免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它不穩定因素。
4.4.9調集事故應急救援車輛,轉移未受傷的其他乘客。
4.5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領導小組組長宣佈終止應急狀態,必要時釋出公告。
5.恢復與重建
5.1善後處置
5.1.1事故現場施救後,趕赴醫院安撫傷員並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並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5.1.2向保險公司索賠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並協助其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稽核和確認,向其提供相關手續,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進行索賠。
5.2調查與評估
5.2.1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責任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2.2及時召集相關人員和全體駕駛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針對事故的全過程,制定出治理、防範、整改措施,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增強和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5.3恢復與重建
5.3.1將事故中損壞的車輛拖往指定修理廠修復。
5.3.2對於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設施裝置進行補充和完善。
6.應急保障
6.1公司配備有醫療箱
6.2各車臺配備有警示牌、滅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裝置,超長車配備有防滑鏈、消防沙、鐵楸等。
6.3應急車輛川Q45491、川Q22319、川Q22172,保證應車輛車況良好,駕駛員隨時作好準備。
6.3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訊暢通。
6.4公司值班電話xxxxxxxxx
7.監督管理
7.1宣傳
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事故案例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
7.2培訓
對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採取應急措施。
7.3演練
7.3.1演練時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初步訂為每年6月份進行。
7.3.2演練方案編制:每次演練要編制演練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練過程、預期目的等。
7.3.3演練參加人員:演練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7.3.4演練評價
演練結束後,對演練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責任與獎懲
7.4.1對於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7.4.2對於瞞報或遲報事故,造成損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時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將根據情況給予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8.附則
8.1預案修訂
由長寧縣竹都運業有限責任公司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並負責解釋。
8.2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