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註冊會計師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分析題

2015年註冊會計師案例分析及答案

甲公司爲國內生產數控機牀的公司,擁有與數控機牀有關的多項發明專利技術。2005年4月,甲公司與外國乙公司分別簽訂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和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根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甲公司獲得了乙公司的A註冊商標的獨佔使用權,覈准使用的商品爲數控機牀。根據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甲公司獲得乙公司的B軟件在中國大陸地區的專有使用權,但合同沒有約定甲公司是否可以許可第三人使用該軟件。

2005年7月,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代銷合同,約定丙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試銷貼有A註冊商標的數控機牀10臺,銷售價格爲每臺15萬元,每銷售一臺收取代銷費2萬元。

2006年3月,丙公司以每臺15萬元的價格向丁公司銷售了3臺數控機牀。丁公司收到3臺數控機牀後,自己使用一臺,將其餘兩臺出租給其他公司。

2006年8月,丙公司未經甲公司同意,將其餘7臺數控機牀的A註冊商標清除,更換爲自己的C註冊商標,並以每臺15萬元的價格賣出了5臺。

要求: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丁公司出租數控機牀的行爲是否侵犯甲公司的專利權?並說明理由。

(2)丁公司出租數控機牀的行爲是否侵犯乙公司的著作權?並說明理由。

(3)根據甲乙之間的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乙公司是否可以在中國使用B軟件?並說明理由。

(4)甲公司是否可以許可第三人在中國使用B軟件?並說明理由。

(5)丙公司更換A註冊商標的行爲是否侵犯乙公司的商標權?並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1)丁公司出租數控機牀的行爲沒有侵犯甲公司的專利權。根據專利法,當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產品的,不視爲侵犯專利權。本題中丁公司從合法的銷售渠道購得專利產品之後,可以充分對甲公司的專利產品行使所有權。

(2)丁公司出租數控機牀的行爲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權。根據法律規定,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方法攝製電影作品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的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影作品的,應承擔侵權責任。

(3)乙公司無權在中國使用B軟件。根據著作權法,取得某項專有使用權的使用者,有權排除著作權在內一切他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作品,如果許可第三人使用同一權利,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本題中,甲公司取得了B軟件在大陸地區的專有使用權。

(4)甲公司不能許可第三人在中國使用B軟件。根據規定,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在本題中,由於合同沒有約定甲公司是否可以許可第三人使用該軟件,因此,甲公司不能許可第三人在中國使用B軟件。

(5)丙公司更換A註冊商標的行爲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標權。根據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