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應屆畢業生網爲大家分享了註冊會計師《經濟法》科目知識點以便大家攻克考試難關,希望對大家備考有幫助。

2016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知識點: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及效果

  表見代理的四個主要構成要件:

(1)代理人實際上無代理權;

(2)相對人主觀上爲善意;

(3)客觀上有使相對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

(4)相對人基於這個客觀情形而與無權代理人成立民事行爲。

  表見代理的效果:

表見代理對於本人(被代理人)來說,產生與有權代理一樣的效果。被代理人不得以無權代理爲由進行抗辯,主張代理行爲無效。表見代理對於相對人來說,既可以主張其爲狹義無權代理,也可以主張其爲表見代理。相對人如果主張狹義無權代理,則相對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對人的撤銷權,從而使得整個代理行爲歸於無效,被代理人不得基於表見代理而對相對人主張代理效果。相對人如果主張表見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無權代理爲由進行抗辯,主張代理行爲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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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工作經驗積累的建議要求

《考試製度改革方案》中建議考生在具有一定實務工作經驗基礎上參加綜合階段考試,本大綱建議考生圍繞以下幾個方面積累實務工作經驗:

1.職業敏感性和商業意識--能夠發現或意識到企業內部、外部的問題和壓力的變化,並能評估企業的績效和風險識別及應對。

2.應用技術知識——能夠在實際工作中應用專業階段的知識和技能,並能夠有所深入。

3.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能夠識別問題並用已有知識和經驗評估事件的.可能影響,做出自信的決定且提出處理建議。

4.專業判斷——能夠提出恰當、有效的專業處理建議,符合組織的戰略目標。

5.溝通——能夠通過恰當的表達方式使提出的處理建議和解決方案有效地影響利益相關者。

  註冊材料

一、註冊爲執業會員(即簽字註冊會計師):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並在中國境內從事審計業務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過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向事務所所在地的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註冊爲執業會員(即簽字註冊會計師):

(一)註冊會計師註冊申請表;

(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複印件;

(三)2名註冊會計師出具的註冊申請人從事審計業務2年以上證明表;

(四)與所在會計師事務所簽定的聘用合同複印件;

(五)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覆印件(外國人應當提交護照和簽證複印件,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和中國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通行證複印件替代此項材料);

(六)有效人事檔案證明或者退休證明覆印件(外國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由中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就業證複印件替代此項材料)。

二、註冊爲非執業會員:取得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尚未在中國境內從事審計業務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證書的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註冊爲非執業會員:

(一)註冊會計師註冊申請表;

(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複印件;

(三)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覆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