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註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要約期滿的處理

爲了更好地迎戰2016註冊會計師考,應屆畢業生網小編爲大家分享了註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裏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2016年註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要約期滿的處理

  知識點:要約期滿的處理

1.超額處理:預受要約股份的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收購人應按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2.報告義務:收購期限屆滿後15日內,收購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關於收購情況的書面報告,並予以公告。

【注意】取消了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通知被收購公司的要求。

3.鎖定期: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爲完成後的12個月內不得轉讓。但如果收購人在被收購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前述12個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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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測試目標

綜合階段考試的測試目標不同於專業階段考試。綜合階段考試並不是專業階段考試科目知識的重複測試,而是要求考生在掌握專業階段各學科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通過必要的經驗積累,能夠綜合運用各學科知識和相關技能對職業環境中的實務案例,進行信息的篩選、甄別和判斷,識別業務問題的性質、影響和要求等,運用所掌握的信息、知識進行深入的業務和財務分析及處理,提出有效的意見、建議或解決方案,並清晰地進行表達闡述。同時,能夠運用英語進行閱讀理解、文字表達和業務處理。

具體來說,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下列能力:

  1.與認知、分析和評價相關的能力

(1)能夠識別業務、技術和職業道德問題;

(2)能夠應用技術知識,以確定需要解決的問題;

(3)能夠理解更廣泛的實體經濟活動;

(4)能夠根據已有知識、經驗以及邏輯推理的能力,理解所要解決問題和資料的相關性;

(5)能夠選擇恰當的分析工具;

(6)能夠依據要求、現狀和數據,進行分析;

(7)能夠評估信息的'質量;

(8)能夠分析優勢、弱點、機會和威脅,並根據輕重緩急做出恰當判斷;

(9)能夠考慮競爭對手、企業內部人員以及其他各方的反應;

(10)能夠根據事件、影響、假設以及分析形成的信息得出結論,提出建議。

  2.與溝通和表達相關的能力

在對問題的判斷分析和表達闡述中,能夠做到思路清晰、結構合理、論據充分、邏輯嚴密、陳述客觀、表達流暢。

  測試內容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由兩張試卷組成:以鑑證業務爲核心的試卷一;以技術諮詢和業務分析爲核心的試卷二(含英文題)。每張試卷的考試時間均爲3.5小時。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涵蓋專業階段6科的主要內容,2013年度職業能力綜合測試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職業道德

1.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的基本原則和概念框架

2.審計和審閱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

(二)會計

1.金融資產

2.長期股權投資

3.固定資產

4.投資性房地產

5.資產減值

6.收入、費用和利潤

7.債務重組

8.借款費用

9.所得稅

10.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11.企業合併

12.合併財務報表

13.每股收益

(三)審計

1.審計計劃

2.風險評估

3.風險應對

4.銷售與收款循環審計

5.採購與付款循環審計

6.生產與存貨循環的審計

7.貨幣資金的審計

8.對舞弊和法律法規的考慮

9.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

10.完成審計工作

11.審計報告

12.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質量控制

(四)財務成本管理

1.財務報表分析

2.長期計劃與財務預測

3.財務估價

4.長期投資

5.長期籌資

6.營運資本管理

7.成本會計

8.本量利分析

9.短期預算

10.業績評價

(五)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1.戰略分析

2.戰略選擇

3.戰略實施

4.風險管理

5.風險管理框架下的內部控制

(六)經濟法

1.物權法律制度

2.合同法律制度

3.公司法律制度

4.證券法律制度

5.企業破產法律制度

6.反壟斷法律制度

(七)稅法

1.增值稅法

2.消費稅法

3.營業稅法

4.資源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

5.房產稅法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法

6.企業所得稅法

7.個人所得稅法

8.稅務籌劃

說明:專業階段所要求的詳細計算測試不再是職業能力綜合測試的重點內容,但考生須作必要的財務和業務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