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成績公佈:注意!複覈申請時間限定在17日-30日

註冊會計師,是指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並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英文全稱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簡稱爲CPA,指的是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在其他一些國家的會計師公會,如加拿大的CGA ,美國的AICPA,澳大利亞的澳洲會計師公會, 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在國際上說會計師一般是說註冊會計師,而不是我國的中級職稱概念的會計師。註冊會計師考試科目爲《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戰略與風險管理》。至2014年底累計有19.3萬人取得了全科證書。

注會成績公佈:注意!複覈申請時間限定在17日-30日

  如何查詢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覈

經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批准,現將2015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以及英語測試成績予以發佈。考生可登錄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點擊網站右側“CPA考試成績查詢”專欄),或者直接登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生本人2015年考試成績。

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覈辦法》(財考〔2014〕6號),考生可以在2015年12月17日-12月3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下午5:00,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出成績複覈申請。

  證書管理

准予註冊的申請人,由註冊會計師協會發給國務院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註冊會計師證書。

已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的人員,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註冊的註冊會計師協會撤銷註冊,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受行政處罰、撤職以上處分的';

四、自行停止執行註冊會計師業務滿一年的。

被撤銷註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撤銷註冊、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請複議。

依照第一款規定被撤銷註冊的人員可以重新申請註冊,但必須符合本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