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浙江龍灣區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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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浙江龍灣區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工作通知

 2017春季浙江龍灣區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工作通知

2017年春季我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即將開始,現將現場確認工作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凡具有本區戶籍或經開區戶籍,或戶籍不在本區或經開區的,但人事檔案掛靠這兩區人才交流中心的`,並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且取得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及符合其他認定條件的,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國小教師資格”、“國中教師資格”的人員。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二、網上報名

根據教育部規定,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須先進行網上報名,報名須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網上報名成功後,申請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到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三、現場確認時間

2017年6月27日—6月30日,具體時間安排見下表(見附件)

 四、現場確認地點

龍灣區教育局四樓會議室(狀元街道龍飛路4號老區府大樓)。

 五、現場確認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網報成功後打印的《教師資格申請表》右上角會出現一個報名號。

2、《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網報後下載,統一用A3紙正反面打印並貼上照片,請確保照片粘貼牢固),申請表打印時注意表格頁面排版的合理美觀,頁碼排列順序正確。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本人戶口本或人事檔案掛靠所在單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學歷證書原件、複印件,及學歷在線驗證報告(須在學信網查詢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可延遲補交。

6、體檢表(現場領取相應體檢表填寫個人信息,並貼上照片);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8、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原件及複印件,2015年12月之後考取的合格證明只需提供網絡在線打印件;

9、2014年及以前的師範教育類畢業生申請本專業直接認定者須提交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在大學期間已修學教育學、心理學並取得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鑑定表複印件各一份,並加蓋區級及以上檔案管理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印章;

以上第8-9條列出的兩種材料僅需提供其中一種即可。

10、《思想品德鑑定表》(在網報後下載用A4紙打印,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所在街道填寫並蓋公章);

11、近期正面小二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4張,照片須用照像紙沖印,最好與網報上傳的照片一致,不得使用藝術照或生活照。照片選擇近3個月內正面,免冠,無頭飾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其中有2張照片貼在《教師資格申請表》上,有1張貼在體檢表上,(留用的1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姓名和申請認定資格類別)。

 六、諮詢電話:86354420

龍灣區教育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