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6年出租車改革在即:傳統出租車網約車加緊佈局

上海大衆出租車公司和強生出租車公司都在緊鑼密鼓地佈局“網約車”業務,兩家公司相關平臺的硬件和軟件已經準備就緒,就等交通運輸部出臺《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上海2016年出租車改革在即:傳統出租車網約車加緊佈局

  出租車改革在即 傳統出租車網約車加緊佈局

近日,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在媒體通氣會上提出2016年交通運輸的重點工作,其中,交通運輸部將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城市開展試點。據悉,原來在交通管理部門並沒有網約車牌照。強生出租也表示,包含網約車在內的新平臺已經蓄勢待發。

去年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對外發布了《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稱《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稱《管理辦法》),進行爲期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管理辦法》明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簡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爲依託構建服務平臺,接入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通過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指導意見》將“專車”等新業態納入出租汽車管理範疇,將出租汽車分爲巡遊出租汽車和預約出租汽車新老業態共存的多樣化服務體系,實行分類管理、錯位發展和差異化經營。其中,巡遊出租汽車可在道路上巡遊攬客、站點候客,也可提供預約運營服務;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遊攬客,只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運營服務。

據瞭解,大衆出租將購買200輛車作爲“網約車”的首批車輛,車型主要以別克GL8商務車和上海大衆帕薩特爲主,也會有少量的奔馳車。強生出租表示,網約車將大致分爲高、中、低三檔,中檔以帕薩特和別克商務車爲主,高檔車可能會有奧迪、寶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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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傑委員:深化出租車行業改革需放棄特許經營

“網絡約租車平臺不僅降低了自駕出行比例,減少城市道路擁堵,而且創造了數百萬個工作崗位。建議把出租車定位爲城市公共交通的一部分,放棄出租車特許經營模式,建立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司機和車輛的監管模式,取消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制度,改爲無償使用。”全國政協委員、國浩律師(成都)事務所合夥人施傑律師說。

施傑表示,2015年,以滴滴出行、優步、神州等新型網絡預約車平臺爲代表的“互聯網+交通”新業態迅猛發展。這種分享經濟新模式,創新改變羣衆出行方式,通過移動互聯網、大數據和雲計算等技術,科學合理匹配司機和乘客供需兩端,降低了自駕出行比例,減少了城市道路擁堵,有效緩解了長期困擾我國城市居民的打車難、出行難問題,對改善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併爲社會創造了數百萬個兼職或專職工作崗位,起到了就業蓄水池作用。隨着網絡預約車的發展,出租車行業的壟斷利益開始鬆動,一些地方出現了出租車“份子錢”鬆動、降低,甚至取消出租車牌照錢的情況,例如成都市已經暫停繳納出租車經營權使用費。部分出租車公司正在探尋“互聯網+出租車”的升級轉型,通過搭建新平臺參與競爭,或者與現有平臺開展合作實現共贏。

在施傑看來,“互聯網+交通”新業態蓬勃發展,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是機遇也是挑戰。

2015年交通運輸部發布的《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總體上體現了統籌兼顧、鼓勵改革創新的原則,但是仍存在修改、提升的空間。爲促使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羣衆出行需求,根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神,建議政府進一步簡政放權,着重建立出租車和網絡預約車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發揮市場作用,消除和防止壟斷。

對此,施傑委員提出以下四方面改革建議。

  第一,加大出租車改革力度。《現有指導意見》規定出租汽車運營實行許可管理,由城市人民政府每年評估市場供求情況並及時調整運力規模;逐步實行經營權期限制和無償使用,建立完善以服務質量信譽爲導向的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該意見雖然提出了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這一有進步意義的措施,但是,仍未跳出現行出租汽車經營權管理制度的窠臼,由政府每年對出租汽車運力規模進行增減,不僅難以實現市場供求平衡,還容易在執行中形成新的矛盾或尋租關係。

施傑委員建議,把出租車定位爲城市公共交通的一部分,放棄出租車特許經營模式:一是放鬆出租車運營數量管控,使出租車運力規模由市場動態調整。政府只設定進入的車輛和駕駛員資格條件,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都能獲得經營許可。二是允許個人取得出租車經營權,個人和企業都可以作爲主體自由進入出租汽車行業。三是取消出租車經營權經營期限制度,建立自願退出和政府強制退出並存機制。經營者、駕駛員可以自主決定退出,向政府交回經營許可證,並撤銷出租車標識。對於不再符合法定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爲、服務質量信譽考覈不合格等情形的,由政府取消經營許可、強制退出。政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佈本地出租車登記、退出的信息。四是徹底取消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制度,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對於政府已經收取經營權使用費的,可以一次性退還,也可以通過稅收返還等形式分期退還。五是放鬆運價管制,進一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加強政府的價格指導作用,實施最高限價管制。六是政府部門加強服務質量管理,積極引入移動互聯網技術,建立大型網絡平臺,實現消費者對出租車司機的服務質量評價。七是政府部門加強出租車安全管理,建立科學、合理、具體的出租汽車安全防護標準,規範出租車司機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

 第二,暫緩出臺《暫行辦法》,鼓勵地方先行試點,積累經驗後再立法。《指導意見》規定出租汽車包括巡遊出租汽車和預約出租汽車,從而將新業態納入出租汽車管理範疇,構建新老業態共存的多樣化服務體系,值得肯定。但是,我國不同城市的規模、發展程度、擁堵程度、道路資源以及出行的.供求狀況均不相同,而且對網絡預約車的監管尚無成功經驗,如果將傳統監管方式直接移植到對互聯網新興業態的監管,可能出現“水土不服”,可能最終阻礙新業態的發展。建議暫緩《暫行辦法》出臺,選擇一批城市先行試點,積極探索監管方法,待經驗積累成熟後再行立法。

 第三,探索建立“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司機和車輛”的監管模式,規範管理網絡預約車。施傑認爲,如果採取與社會發展階段不相適應的許可管理模式,可能會爲企業增加種種不合理的負擔,在有效供給與羣衆需求間人爲構築壁壘。

在“互聯網+交通”領域,要結合國內外互聯網平臺治理經驗,繼續推進簡政放權,轉變職能,改事前審批爲事中、事後監管,探索建立“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司機和車輛”的監管模式。在市場競爭推動下,網絡預約車平臺及司機,有不斷提升服務質量的內在動力,也有自我管理的需求與能力。目前,我國主要網絡預約車平臺企業均已建立公開透明的服務評價機制和優勝劣汰的准入退出機制,平臺有動力也有能力管好司機、車輛。互聯網平臺還通過提供保險,增強了對事故發生後的賠付保障。例如,滴滴出行成立了安全管理委員會,承諾“對於因平臺責任造成的損失,將承擔100%賠付責任”。因此,政府應給予平臺發展空間,充分放權,通過“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司機和車輛”的模式,促進網絡預約車健康有序發展。

 第四,充分發揮大數據優勢,解決交通難題。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明確指出:“實施網絡強國戰略,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發展分享經濟,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這標誌着互聯網與大數據將作爲國家在現階段發展創新的重要支撐。大數據的應用能力,是政府科學治理能力的體現。政府與企業間的數據共享機制將對大數據應用,促進產業發展,落實國家戰略具有重大意義。在交通領域,政府需進一步開放交通運轉數據、流量數據,讓政府與企業數據充分融合,共建數據共享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和大數據挖掘應用,重視數據分析服務,通過大數據實現精準治理,破解交通問題,全面打造智慧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