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十一期間賣出4942輛 免徵車購稅415萬元

從甘肅省國稅局獲悉,9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購置的排氣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即5%的稅率)。甘肅省國稅局積極貫徹落實車購稅減稅政策,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10月8日下午6時,全省共辦理車購稅納稅申報車輛 4942輛,應徵車購稅4954.09萬元,辦理符合條件減免稅車輛1086輛,免徵車購稅415萬元。

甘肅十一期間賣出4942輛 免徵車購稅415萬元

據介紹,爲確保此次車購稅減稅政策落實到位,甘肅省國稅局9月30日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制定下發緊急通知,通過國稅網站、微博微信、 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廣泛宣傳國家減徵小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全力提高政策知曉度。與此同時,全省各地國稅系統根據去年同期車購稅徵收情況,科學預測各徵收單位辦稅服務廳窗口業務量,提前做好辦稅服務廳業務分流與納稅人引導工作。增派專人引導納稅人辦稅,有效減緩了長時間排隊等候。據省國稅局統計,截至10月8日下午6時,全省共辦理車購稅納稅申報車輛4942輛,應徵車購稅4954.09萬元,辦理符合條件減免稅車輛1086輛,免徵車購稅415萬元。車購稅新政出臺後,全省單日辦理車購稅納稅申報數量明顯上升,每筆業務辦理時間縮短到5分鐘左右,辦稅效率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