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內容有什麼變化

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內容有什麼變化

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內容有什麼變化

原來規定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項目共10項,包括: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考試其中的4項,必考項目爲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3項,其他項目中隨機選考1項。

實踐中反映,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存在部分考試項目針對性不強,如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已不常用,學員大多靠背口訣應試。爲提大學聯考試的針對性和實用性,123號令優化了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項目:一是簡化了樁考考試線路,改爲倒車入庫,取消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要求。

二是將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等兩個項目調整至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3個項目。調整後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爲“訓練和考試均爲5項”,即樁考、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5個項目。

此外,在科目二場地考試中,將用施劃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杆,防止考生以標杆爲基準點背口訣應試,使考試更貼近現實場景。

科目三考試內容有什麼變化

原來規定科目三考試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13個道路駕駛技能項目。123號令實施後,科目三考試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增加了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此外,對於大中型客貨車,還規定省級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複雜道路駕駛考試內容。

對於小型汽車,抽取不少於20%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主要內容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複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方法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置知識等內容。考試試卷由50道題目組成,題目以案例、圖片、動畫等形式爲主,題型爲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滿分100分,90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