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知識點: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從監督管理角度講,除上述銀行機構外,屬於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銀行業機構還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貸款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下面由yjbys考試網小編爲大家分享了銀行從業知識點:非銀行金融機構。

銀行從業知識點:非銀行金融機構

(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國際上廣義理解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是指由國家出面專門設立的以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爲使命的金融機構,具有特定使命以及較爲寬泛的業務範圍。

亞洲金融危機後,爲處置國有銀行業不良資產,我國於1999年成立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收購、管理和處置工行、農行、中行、建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的部分不良資產。經過十多年運作,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政策性處置任務基本完成,目前已開始逐步向商業性機構轉型,形成了以資產管理業務爲主、投資銀行和其他金融業務並舉的業務格局。

(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簡稱財務公司,是指以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爲目的,爲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主要是爲集團內部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

其業務一類是基礎類業務,涵蓋了商業銀行可以辦理的全部資產、負債、中間業務;另一類是滿足一定條件的財務公司可以辦理的業務,包括髮行財務公司債券、承銷成員單位企業債、對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有價證券投資、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等業務。

(三)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依法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信託業務是指信託投資公司以營業和收取報酬爲目的,以受託人身份承諾信託和處理信託事務的經營行爲。2007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臺《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行業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四)金融租賃公司

金融租賃公司是以資金融通爲目的,以租賃業務爲載體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與之相對的是實物租賃公司,主要從事的業務是經營性租賃業務。在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特指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爲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業務範圍包括融資租賃業務;吸收股東1年期以上(含)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境外外匯借款;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經濟諮詢等。金融租賃基本業務模式爲金融租賃公司協助承租人選購設備併購買設備,然後出租給承租人。租賃期間,金融租賃公司享有設備所有權,承租人享有設備的使用權,並承擔維護及其相關費用和設備使用風險。租賃期滿,設備一般按照殘值出售給承租人。

(五)汽車金融公司

汽車金融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爲中國境內的汽車購買者及銷售者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與其他金融機構相比,汽車金融公司的優勢在於對車輛和品牌經銷商足夠了解,回收車輛處置更便利。

汽車金融公司的業務主要包括:接受境外股東及其所在集團在華全資子公司和境內股東三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車經銷商採購車輛貸款保證金和承租人汽車租賃保證金;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提供購車貸款業務;提供汽車經銷商採購車輛貸款和營運設備貸款,包括展示廳建設貸款和零配件貸款以及維修設備貸款等;

提供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售後回租業務除外);向金融機構出售或回購汽車貸款應收款和汽車融資租賃應收款業務;辦理租賃汽車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從事與購車融資活動相關的諮詢、代理業務等。

(六)貨幣經紀公司

貨幣經紀公司是指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通過電子技術或其他手段,專門從事促進金融機構間資金融通和外匯交易等經紀服務,並從中收取佣金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我國,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經營的業務範圍,貨幣經紀公司可以經營下列經紀業務:境內外外匯市場交易、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等。

(七)消費金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