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2015年江蘇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蘇教辦人﹝2014﹞11號)精神,現將我市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的南京市戶籍人員,人事關係在南京(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並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以及在寧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自願選擇到戶籍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層次教師資格,但只能在一地申請)。

  二、申請種類及學歷要求

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國小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總體安排

我市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將按照準備申請、網上申請報名、現場確認、教學測試、體格檢查、審查認定、證書發放等階段進行。

南京市教育局負責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諮詢電話:84455501,83639920;鼓樓區教育局負責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諮詢電話:83230035;玄武區教育局負責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諮詢電話:84550138;秦淮區教育局負責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諮詢電話:52650617。

(一)準備申請階段(2014年12月10日—2015年4月5日):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南京市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公告、教師資格條例、相關政策規定和有關問題解讀,全面瞭解我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辦理流程和申請辦法,並準備現場確認時所需提交的相關材料(詳見南京教育信息網“南京教師資格網上申報”欄目中的“教師資格申請流程”)。

(二)申請報名階段(2015年4月6日—20日):國考合格人員和依照過渡政策進行認定的申請人通過不同入口進行網上申報,未通過上述網絡報名的不予認可。申請學科應爲我省相關學段的學校已經開設的學科。

(三)現場確認、受理階段(2015年4月下旬):

申請人憑網絡報名號並攜帶本人相關材料到指定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屆時見南京教育信息網“南京教師資格網上申報”欄目,網址:。

(四)教學測試階段(2015年5月上旬—5月中旬)

對按照過渡政策申請認定的人員,組織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各專業評議組,對申請人的各項測試指標進行量化打分,再綜合提出結論性意見,填寫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有關欄目內,並由評議組組長簽名蓋章,報專家審查委員會評議。

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屆時見南京教育信息網“南京教師資格網上申報”欄目,網址:。

(五)體格檢查階段(2015年5月)

組織通過國考人員和符合過渡認定條件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合格人員進行體格檢查。

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屆時見南京教育信息網“南京教師資格網上申報”欄目,網址:。

(六)審查認定階段(2015年6月上旬)

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在聽取教師資格管理部門和專業評議組意見的`基礎上,對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包括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普通話水平以及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進行考察評議,提出審查意見。

(七)證書發放階段(2015年6月15日前)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佈認定結果及審查認定人員的領證事項(詳見“南京市教師資格申請流程”)。

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師範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事宜另行通知(由高校統一辦理)。

  四、關於教師資格認定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補考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補考報名,詳見“南京市自考、成招信息網”。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

教師資格申請人當年年齡不滿50週歲的,須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取得經省級語言文字工作機構(省語委辦公室)編號並加蓋印章後頒發的 “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應獲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方可申請報名。南京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負責接收全市教師資格申請人的普通話培訓測試報名(“南京普通話培訓測試網”網址:)。

南京市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申請流程、有關問題解讀、申請人應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供的申請材料目錄等內容,以及有關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具體安排,請申請人及時關注南京教育信息網“南京教師資格網上申報”欄目。

南京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