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法律知識大全

國小生的生理和心理正處於發育階段,因此加強國小生的法律保護意識尤爲重要。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學生法律知識大全,希望大家喜歡!

學生法律知識大全

  國小生必知的法律知識

1、被人毆打了怎麼辦?

(1)設法與才老師或家長取得聯繫,以便儘快得到救助。(2)及時治療。(3)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療的醫院單據和診斷書,以備後用。(4)及時報案,要報清出事的時間、地點、打人兇手的特徵。

2、如果有人搶奪你的錢物怎麼辦?

一旦遇到這種情況,應當以儘量減少損失、減少皮內痛苦爲主進行對付。遭搶之時,要努力掙脫,儘快逃離,一邊跑一邊呼喊:“有壞人搶劫呀!”如果掙脫時有物品帶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書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顧這些,以自身掙脫爲主。掙扎,喊叫,跑就代表着你鬥爭的勇氣。

3、獨自在家有陌生人叫門怎麼辦?

自己在家遇到有陌生人敲門時,可採取以下措施。

(1)平時一人在家,要鎖好院門、房門、防盜門、防護欄等。出去玩耍要關好門窗,千萬別忘記鎖門,防止盜賊潛入。

(2)鑰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鑰匙放在衣服裏,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壞人跟蹤入室。

(3)當有人敲門時,一定要問清來意,對不熟悉或不認識的人,堅決不要開門。特別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銷員的身份要求開門時,說明家裏不需要,請其走開。或可尋找其他藉口,請其不要打擾。

(4)當壞人慾強行闖入,可到窗口、陽臺等處高聲喊叫鄰居或去打報警電話嚇跑壞人。

4、怎樣預防被偷盜?

首先,要注意對家庭財產的保密。家中的貴重物品、現金、債券及股票等,不能輕易露底,包括對某些親友、鄰居。不要將家中鑰匙隨便交給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從中偷配鑰匙,尋機行竊;如果鑰匙丟失,要馬上換鎖;不能與萍水相逢、不明底細的人交往,更不能帶到家中來做客。

外出時,儘量不要帶大量現金;當人多擁擠時,千萬不要只顧搶購物品、車票而忽視提包安全,要用手、身體護住財物,並時刻警惕身邊舉止不正常的人…… 這裏還想向大家補充幾點是:當你把書包、皮包放在自行車的車筐裏,掛在車把上或是夾在後架上時,要把“包”設法與自行車拴在一起,鎖起來,要不然,壞人拿着太方便了!到路邊買東西千萬不要把包放在車上,以免壞人藉機偷盜。

5、有人拉你參與打架怎麼辦?

(1)自己堅決不去。不管這件事和你是否有關,不管矛盾雙方和你本人的關係如何,你都不能參與。

(2)設法勸阻。儘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說服對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時報告。如果勸服不了,就及時向老師、家長或學校門衛、學校領導報告,嚴重的要打110報警。

  中學生法律知識

1.什麼是法律

法律是社會行爲規範。與道德、紀律等規則相比較,法律具有三個最爲顯著的特徵:一是法律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二是法律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具有強制性;三是法律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

2.違法與犯罪

凡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爲,都是違法行爲。根據其違反的法律,可以將它們分爲行政違法行爲、民事違法行爲和刑事違法行爲。

民事違法行爲和行政違法行爲的情節比較輕微,相對刑事違法行爲而言,對社會危害性較小,稱爲一般違法行爲。刑事違法行爲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爲,是犯罪行爲。

任何一類違法行爲都有其法律後果,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所謂犯罪,是指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觸犯刑法並依法應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爲。

犯罪具有三個基本特徵:第一,犯罪是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爲。嚴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質特徵;第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法的行爲。刑事違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標誌;第三,犯罪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爲。刑罰當罰性,是犯罪嚴重危害性及刑事違法性的必然後果。

3.法律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

凡未滿18週歲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黨和國家對我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無限關懷,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專門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對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家庭保護,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撫養、監護的職責,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

學校保護,要求學校教育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並對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實施保護。

社會保護,要求全社會創造一種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社會保護包括對未成年人的社會文化保護、身體健康保護、勞動保護、自由權和精神權的保護等方面。

司法保護,要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門等依法履行職責,對未成年人實施專門保護措施。

4.加強自我防範

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爲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其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這部法律設專章規定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爲的預防、對嚴重不良行爲的矯治,給我們劃清了明確的是非界限。

許多違法犯罪行爲都是從沾染不良習氣開始的。我們一定要重視道德修養,自覺遵紀守法,謹慎交友,防微杜漸,避免沾染不良習氣,防患於未然。從小事做起,預防違法犯罪。

5.自覺抵制不良誘惑

我國法律規定:吸毒違法,販毒有罪。《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參與賭博,屢教不改”列爲嚴重不良行爲;充斥着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電子海洛因”侵蝕和毒害未成年人的精神;邪教是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毒瘤。

我們只有學會分辨並自覺抵制不良誘惑,纔會有健康幸福的生活。否則,我們會爲之付出沉重的代價。

6.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青少年學會自我保護,不僅需要有保護自己的意識和勇氣,也要有保護自己的智慧和方法:遭遇意外險情與傷害時,需要冷靜,要學會運用最有效的救助方法;遭遇不發分子的侵害時,既要勇敢又要機智,特別是在雙方力量對比懸殊的情況下,不要與其硬拼,而要講究智鬥,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傷亡,保住最大的合法權益。

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維護權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非訴訟手段,是我們維護合法權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如果這種方式仍不能解決問題,我們就要使用訴訟手段,勇敢地到人民法院狀告侵權者,通過打官司討回公道。

7. 正確行使權利,忠實履行義務

我國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公民在行使權利時要尊重他人權利,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要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行使權利,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權利。

廣義的義務,既包括法律義務,又包括道德義務。法定義務是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必須履行的。所謂道德義務,是指社會成員依據社會道德規範,自覺自願地承擔對他人、對社會的道德責任。

法律鼓勵做的,我們積極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們必須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們堅決不做。

在我國,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我們每個人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觀念,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依法履行義務。

8.維護受教育權利,履行受教育義務

依據法律的規定,我國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受教育是法律賦予我們的基本權利,是我們成長和發展的基礎。

我國法律保護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權。當我們的受教育權被他人剝奪或受到侵犯時,我們可以採用非訴訟方式或訴訟方式予以維護。

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統一性、公益性的顯著特徵。作爲正在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履行受教育的義務,最主要的'有三項:其一,認真履行按時入學的義務;其二,認真履行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的義務,不得中途輟學;其三,認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學校紀律,尊敬師長,努力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的義務。

9.生命與健康的權利

人身權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身權利,是公民參加一切社會活動、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利。人身自由是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權,不容他人侵犯。未成年人作爲社會中的弱勢羣體和民族的未來,其生命健康權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

當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到非法侵害時,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保護。我們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權,既損害了他人的生命與健康,也損害了自己。行爲人要依法受到相應的制裁。

10.法律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人人都享有作爲“人”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與社會最起碼尊重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人格尊嚴權。人格尊嚴權具體體現爲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人格尊嚴不可侮,侮辱者必將受到社會道義的譴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名譽集中體現了人格尊嚴。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不受侵害,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侮辱或誹謗他人。

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包括肖像製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公民的肖像權不容侵害,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當肖像權受到侵害時,我們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權人的責任,必要時可提起訴訟以討還公道。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並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盜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權的兩種具體表現。無論盜用還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被侵權者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姓名權。

11.法律保護公民個人隱私

隱私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權利。法律保護公民的隱私權,能夠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的安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爲,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能夠自覺地尊重和維護隱私及隱私權,是現代文明的標誌。我們在增強法制觀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隱私的同時,還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給自己的隱私上把鎖。

12.法律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財產繼承權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當我們的財產所有權受到侵犯時,應及時尋求法律幫助,依靠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只有當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合法財產,纔可以繼承。

依照我國繼承法,繼承方式包括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要按照繼承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或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13.法律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我國消費者享有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結社權、獲得教育權、人格尊嚴與民族風俗習慣獲得尊重權、監督權等9項權利。

①消費者享有安全權。人身、財產安全,是公民在社會中生存的基本條件。

②消費者享有知情權。有權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

③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權。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④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爲。

作爲消費者,我們要保持應有的警惕,儘量不給不法經營者以可乘之機,防止侵權行爲的發生。在侵權行爲發生以後,我們應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使不法經營者顯露原形、受到懲治。我們作爲消費者也要履行自己的義務,維護市場秩序,做有修養、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14.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憲治國。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從內容上看,憲法規定了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從效力上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從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憲法比普通法律更嚴格。

15.關心國家大事,正確行使監督權利

我國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參加國家管理、參政議政的民主權利。我們要關注國家建設、國家管理,對於改善環境、整頓秩序、維護治安等身邊的事乃至國家大事,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自己建議。對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爲,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我們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正確行使自己的監督權利。反映情況應當實事求是,以事實爲依據;投訴和舉報時,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也不能採用貼大字報、聚衆鬧事等方法。

16.維護國家安全是我們的義務

國家安全,包括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受侵犯,國家的機密不被竊取、泄露和出賣,社會秩序不被破壞等。國家的安全關係着整個國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沒有國家的安全,公民個人的安全就無法得到保障。

樹立國家安全意識,自覺關心、維護國家安全,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也是青少年熱愛祖國的具體體現。

  校園法律小知識

1.學校對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未成年學生能否取消其學籍?

對於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未成年學生,在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學籍。

2.怎樣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 人輟學。學校和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和受教育權,不得體罰、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不得使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設施中活動。

3.學校組織學生野遊發生傷亡,誰承擔責任?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7條規定:“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聚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 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依照此規定,學校組織野遊發生的傷亡,學校應承擔責任。被侵害人及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處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請 求學校給予賠償或者承擔其他責任。

4.老師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如何處罰?

對於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爲或者品行不良,影響惡劣,不適宜在學校工作的教職員工,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予以解聘或者辭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中國小生曠課學校該如何處理?

中國小生曠課的,學校應當及時與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繫。

6.學校如何教育嚴重不良行爲的學生?

對於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爲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7.未成年人有疾病不能上學,怎麼辦?

如果未成年人因爲身體原因不能上學,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該向鄉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免學、緩學申請,並附上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證明。獲得批准以後,未成年人可以不接受或者推遲接受義務教育。

8.未成年人在校期間監護責任由誰承擔?

未成年人在校期間,學校與學生家長構成了一種事實上的委託監護關係,而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監護職責不過是代理學生家長行使。

9.在遇到同學欺負自己時該怎麼辦?

在遇到同學欺負或者發生小摩擦時,要冷靜並正確地處理矛盾,可以向教師及時反映情況,而不是自己去冒然解決。

10.在校女生如何保護自己?

一是平時儘量少和社會不良青年及校內有不良傾向的學生接觸。二是注意端正自己的行爲舉止。三是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四是遇到情況要巧妙周旋,會自我保護。五是拒絕陌生人的好意。

11.在學校同學打我時,我該怎麼做呢?

如果是同學之間發生輕微的摩擦,要儘量冷靜處理,決不能採取極端的方法去報復,如果雙方不能和解,可以向學校教師反映情況,由校方進行處理。

12.學校組織學生野遊發生傷亡,誰承擔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聚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 發生人身安全事故。”因此學校組織野遊發生的傷亡,學校應承擔責任。

13.學校老師爲了教育“頑皮”的學生,能否進行打罵?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爲。

14.學校如何保護未成年學生的義務?

學校應當未成年學生進行德、智、體、美、勞動和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爲,不得讓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

15.學校、幼兒園老師虐待兒童該如何定罪?

因法律對非家庭成員虐待兒童,沒有明確規定,在此情況下,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一般以尋釁滋事罪 定罪處罰;根據《刑法》第293條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6.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1)醫療費;2)營養費;3)誤工費;4)護理費;5)交通費;6)因學生傷害事故造成殘疾的,還可要求賠償下列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護理費;7)因學生傷害事故造成死亡的,除上述賠償外,死亡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還可要求賠償下列費用:喪葬補助費、死亡賠償金。

17.應由第三人對學生傷害事故承擔責任的類型有哪些?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18.學生傷害事故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須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人身傷害事故:2)學校的教育、管理和保護行爲違反《教育法》的規定;3)學校違反《教育法》規定的教育、管理和保護行爲與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間有因果關係;4)學校在施教、管理和保護行爲時有疏忽職責的過失或重大過失。

19.《義務教育法》對維護教學秩序是如何規定的?

《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必須努力維護教學秩序,保障教學環境。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禁止侮辱、 毆打教師,禁止體罰學生。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活動。否則,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 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權利?

1)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 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4)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 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