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評選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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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評選方案4篇

評選方案 篇1

爲了進一步使備課組成爲新課改背景下校本教研最高效的學習組織,成爲教師交流、互助和發展的平臺,成爲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切實加強教師專業引導,規範教學管理,加速教師成長,整體優化師資結構,爲學校辦學水平的全面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礎,根據《xx關於加強備課組建設的意見》,制定此評選方案。

一、評選考覈的條件

1、基本條件。

遵守國家政策法令與師德規範,爲人師表,熱愛教育事業,自覺維護集體榮譽。

積極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團結協作,樂於奉獻,認真貫徹“互動式”教學模式。

組內教師相互尊重,學術研討氛圍濃厚,輿論導向正確。

各年級備課組由同年級同學科的教師組成。

2、必備條件。

按照學校計劃和教務外的工作計劃,擬訂出本年級本學期的教學計劃,並組織實施;備課組教學目標符合實際並且落實有力。

備課組各成員嚴格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期教學質量目標,期末有工作總結。

每學期至少應組織一次教育教學理論和專業知識學習,研究並交流經驗和教改信息。

每週按時說課,對教材進行分析,確定教學重點和難點,並促使組內各成員在備課各環節(分析教材、分析學生、歸納方法等)上下功夫。

積極組織組內成員聽課和評課。

備課組能積極配合學校安排好組員的各級各類公開課、研討課等工作,每學期組內至少有一人舉行校級公開課。

備課組能積極組織本組內教師出好練習、單元鞏固訓練、單元檢測試卷等,做到重點突出、難點到位,難易結合,導向明確,並能及時做好必要的質量分析。

備課組內每人每學期至少有一篇論文或總結等文章交教務處或教科處存檔。

備課組內各班教學質量穩定,沒有明顯的弱班。

二、評選考覈的辦法與細則

1、每學期末,備課組按評分細則(附後)自評賦分,並提供相關的.材料交教務處存檔。自評賦分時加分不受總分限制,扣分則以扣完該項得分止。

2、每學年結束後,根據兩學期得分情況相加彙總後爲該學年的得分。

3、教務處組織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及有關骨幹教師在按照條件篩選的基礎上對照考覈細則審查並予以最終得分。

3、備課組得分排名以年級組爲單位。同一學科各年級備課組綜合排名之和作爲優秀教研組的評選依據。

4、每學年以年級組爲單位,按30%的比例評出校內優秀備課組。

三、獎勵制度

對被評爲優秀的備課組,備課組長和全體組員在學校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獲得一定的獎勵。

1、優秀備課組組長和組員,有優先被推薦參加高層次的學習和研究。備課組長的經歷和業績作爲提幹、評先、評優作爲重要的參考因素之一。

2、獲得校內優秀級的備課組能推薦參加上一級的評選。獲得優秀備課組的組長能推薦參加上一級的評選。

3、獲得校級優秀備課組(教研組)稱號的組員,每人獎勵200元,備課組長獎300元。獲得區級優秀備課組(教研組)稱號的組員,每人獎勵300元,備課組長獎400元。獲得市級優秀備課組(教研組)稱號的組員,每人獎勵500元,備課組長獎600元。

評選方案 篇2

爲了進一步貫徹新課程精神,提高青年教師有效進行課堂教學的能力,努力培養更多的優秀青年教師,打造一支業務精湛的教師隊伍,學校決定舉行20xx學年校級教壇新秀評比活動,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級教壇新秀評比領導小組:

組長:xxx,副組長:xxx。

組員:xxx、部分學科教研組長(本次課堂教學評比小組組員)。

二、參評對象:

所有參加過20xx學年學校教師基本功比賽的青年教師。

三、評比形式:

粉筆字、整合(課件製作)、評課、上課。

四、上課評比時間:

第十七週,12月18日-21日,具體開課時間由校教科研處提前一天通知參評教師,上課班級和課題提前一天由參評教師本人抽籤決定。

五、評比方法:

1、比賽評分實行100分制,20xx學年學校青年教師基本功比賽的得分佔40分,其中,評課15分(一等獎15分,二等獎12分,三等獎10分,未得獎者爲8分),粉筆字10分(一等獎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6分,未得獎者爲4分),整合(課件製作)15分(一等獎15分,二等獎12分,三等獎10分,未得獎者爲8分)。上課比賽佔60分。

2、文科課堂教學評比小組:xxx。組長:xxx。

理科課堂教學評比小組:xxx,組長:xxx。

3、校教科研處根據參賽選手的總得分挑選5名選手上報校長室審覈確定校級“教壇新秀”名單。

六、獎勵辦法:

1、由校長室向獲獎選手頒發校級“教壇新秀”榮譽證書。

2、學校在校園內紅榜公佈獲得校級“教壇新秀”榮譽稱號教師的'名單及照片。

3、學校在期末考覈中給予獲得校級“教壇新秀”榮譽稱號的教師加分獎勵。

溫四中教科研處

評選方案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切實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建立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選拔、培養、管理機制,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教育教學成績突出、在學科教學方面具有影響力的骨幹教師隊伍,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校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是逐級晉升(首次除外)的三級梯次骨幹教師,每2年評選一次。

第三條 校教務處、教研處負責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的評選和管理工作,按照“認真遴選,合理分佈、悉心培養、嚴格評定、動態管理”的原則,制定教師培養規劃,建立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培養培訓和評價、激勵機制。

第二章 評選範圍和對象

第四條 評選的範圍和對象是我校在職在崗的教師。

第三章 評選條件

第五條 校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模範履行教師職責,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教書育人,爲人師表。具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較強的開拓進取、改革創新精神和團隊合作精神,在教師、家長、學生中反響較好。

2.必須滿教學工作量和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習任務。

3.教壇新秀原則上爲30週歲以下,教學能手原則上爲40週歲以下,學科帶頭人原則上爲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下的教師。

4.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碩士學位的教師在評選時可以優先考慮。

5.學科帶頭人必須具有高級職稱;教學能手必須具有中級職稱並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

(1)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2)違反考試紀律,造成不良後果的;

(3)搞有償家教或其他與本專業不相關的第二職業的;

(4)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錢物的;

(5)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爲的。

第六條 教壇新秀應該具備的專業條件:

1、按質按量完成課堂教學任務,教學效果好,學科考試成績在本校列同年級同類型班級前茅,教過本校一屆畢業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級大學聯考(或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優異。

2、具有兩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經歷,成效較爲顯着。

3、具備獨立承擔本學科教育教學工作的能力,學生、家長評價好。

4、近三年來參賽課獲校級二等獎以上(含校級二等獎)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學經驗交流會上作經驗交流,上示範性觀摩課等。

5、近三年來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所撰寫的論文近三年獲市級二等獎(含市級二等獎)以上獎勵。

6、近三年來在市級及市級以上報刊發表論文一篇以上,在學校站等有關教育網站發表教學隨筆5篇以上(有網站的複印材料)。

第七條 教學能手應該具備的專業條件:

1.按質按量完成課堂教學任務,教學效果好,學科考試成績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級同類型班級前茅,教過本校兩屆及兩屆以上畢業班,所教班級大學聯考(或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優異。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經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在本校獲得過校級或校級以上優秀班主任或優秀德育工作者稱號。

3.勇於開拓創新,不斷改革進取,積極參與本學科的教學研究,有一定的教學特色與風格,學生及家長評價好。

4.近五年來參賽課獲市直(含市直)一等獎及以上獎勵,或在市級以上(含市級)教學經驗交流會上作經驗交流(含上示範性觀摩課)。

5.近五年來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所撰寫的論文近三年獲市級一等獎(含市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6. 近五年來在市級以上(含市級)刊物發表教育教學論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學校站等有關教育網站發表教學隨筆8篇以上(有網站的複印材料)。

7.教育教學工作成績突出,在校內外有一定影響的老師可直接認定爲學校骨幹教師。

第八條 學科帶頭人應該具備的專業條件:

1.對所教學科具有系統、堅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具有熟練、藝術地駕馭教學的能力,課堂教學水平高,掌握並能熟練運用現代教育技術,近3年在市(區)級以上開過2次以上示範課,或作過2次市(區)及以上的專題講座,獲得好評,或獲得州泰市優秀課評比二等獎及以上,教學經驗豐富,有自己的教學特色,教學實績在市級同類學校居領先水平。

2.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最新動態;積極參與專業建設、學科建設、課程改革和實驗室建設,取得顯着成績。近3年來,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本專業的研究論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參加專着(不含教輔材料)編寫,本人承擔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負責市級及以上教科研課題,並通過成果鑑定。

3.指導培養青年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能充分發揮傳、幫、帶的作用,對提高本地區教師的政治思想、文化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有較大貢獻,有計劃地指導培養2名以上青年教師,近5年被培養的教師在市(區)級教學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所撰寫的論文獲市級二等獎以上獎勵一篇,在市級以上(含市級)刊物發表教育教學論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 評選程序和辦法

第九條 評選一般由下而上逐級進行。

1.個人申報,組織推薦。在個人申報的.基礎上,各專業(基礎)教學部對照條件,充分醞釀,廣泛聽取意見,經過述職、評課、評論文論着、考覈教學質量,提出建議候選人名單上報校教學委員會,校教學委員會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爲7天。

2.校教務處、教研處根據評選條件逐個進行全面考覈。考覈主要通過召開座談會、組織聽課、查看備課記錄、覈實教學與科研實績、個別談話、調查訪問、民意測驗等形式進行。確定我校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名單,予以公佈。

第五章 職責

第十條 校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必須擔任本學科(專業)滿工作量的教學任務,刻苦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帶頭上好研究課,每學期在校內評課不少於4節,上示範課不少於2節;在市(區)及以上範圍內承擔1次以上高質量的觀摩課、示範課或專題講座;研讀專着1~2本;寫教學反思不少於2篇;撰寫優秀教學設計不少於3篇;參加市級及以上培訓(活動)2~4次。

第十一條 校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必須主動參加組織安排的各類講學活動以及培訓青年教師等工作任務。每學年指導青年教師2人以上,並明確培養對象的目標和任務。

第十二條 校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必須積極參與教育科研,承擔市級以上課題研究任務。每年至少撰寫1篇有較高水平的專業論文、經驗總結或科研報告,並在市級及以上獲獎,或在市級及以上報刊發表,或在專業會議上交流。教壇新秀每年至少撰寫1篇有較高水平的專業論文、經驗總結或科研報告,並在市級以上獲獎,或在市級以上報刊發表或在專業會議上交流。

第十三條 校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必須承擔一定的教師繼續教育任務,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義務講學活動,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下達的教育教學研究及其他任務。

第十四條 校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應不斷提高專業知識和水平,積極參加高一層次學歷或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課程)進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覈

第十五條 校教務處、教研處對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的培養和管理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實行動態管理,跟蹤考覈,若三屆滿後未晉升上一梯次的骨幹教師,其榮譽稱號自然免去,不搞終身制。

第十六條 建立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年度考覈制度。已退休的不參加年度考覈。認真記載他們的主要業績及考覈獎懲情況,按學年建好管理臺帳,填寫《骨幹教師學年考覈表》。對年度考覈不合格的,經審查屬實,取消其榮譽稱號。

第十七條 學校積極培養和推薦骨幹教師參加高一級評選。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資格:1.評選工作中弄虛作假,不符合評選條件的;2.離開教育教學第一線崗位的;3.不具備師德要求或不履行崗位職責,年度考覈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規應當撤消其榮譽稱號的。

第七章 待遇和獎勵

第十九條 學校對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授予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在教師職務評聘中,優先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第二十條 凡被評選爲校級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的教師且年度考覈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貼。學校每月發給學科帶頭人科研補貼經費80元,每月發給教壇新秀、教學能手科研補貼經費50元。

第二十一條 學科帶頭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個月的學術假,優先參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境內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條 校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離崗後,不再享受有關待遇。

第二十三條 學校爲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創造有利的工作、學習環境,做到人盡其才,有計劃地提供外出進修、參觀考察、健康療養的機會。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在同一屆評選中,每人只能參加一項評選。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校長室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評選方案 篇4

一、表彰名額

表彰獎勵10名教書育人楷模,10名優秀教育工作者和80名優秀教師。

二、評選範圍

“教書育人楷模”和“優秀教師”參評對象爲全州各級各類學校的專任教師;

“優秀教育工作者”參評對象爲全州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育行政部門幹部和教育機構管理人員;

曾獲得州級及以上勞動模範稱號的人員一般不再參加評選,如確有新的突出貢獻,可推薦參選,但要從嚴掌握;在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擔任副縣級以上職務的領導幹部不參加評選。

三、評選條件

(一)教書育人楷模評選條件

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齡,紮根基層、獻身教育,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在教書育人、師德師風等方面得到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羣衆的普遍認可,在社會上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先進教師典型。

2.長期一如既往地關心、愛護學生,能夠用自身的言行影響和激勵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在學生的學習成長過程中,真正起到引領航向的作用。

3.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以來,能夠用實際行動詮釋人民教師恪盡職守、兢兢業業的崇高品質;用滿腔熱忱譜寫人民教師淡泊名利、志存高遠的高尚情操;

4.有較強的組織教學能力,善於運用先進的教學方法,啓發誘導學生獨立思考,注重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教育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顯成效。

(二)優秀教師評選條件

1.具有5年及以上教齡(“農村特崗”教師從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業績突出,能夠體現新時期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

2.工作中履職盡責,作風正派,勇挑重擔,任勞任怨,在學生和家長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在教師隊伍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響力。

3.模範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廉潔從教、爲人師表,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無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行爲。

(三)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條件

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齡或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經驗,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在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業績突出,能夠體現新時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工作中履職盡責,作風正派,勇挑重擔,任勞任怨,在學校管理、服務和建設方面有顯著成績。

3.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模範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求真務實,積極探索,銳意改革,開拓創新,師德高尚,無私奉獻,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

四、評選辦法

(一)評選推薦工作採取自下而上、民主評選、公正推薦、逐級評審申報的方式進行。

(二)州里將成立評選組委會,對各縣(市)、州直各單位、各有關學校推薦的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進行進一步甄選,評選出10名全州教書育人楷模。

五、獎勵形式

由州委、州政府授予全州教書育人楷模、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榮譽稱號,下發表彰決定,頒發證書和獎金。

六、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推薦先進個人要統籌考慮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人員,努力做到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民辦學校、成人學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師進修學校等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均有代表。

(二)要堅持向教學第一線教師傾斜,尤其是要向條件艱苦的偏遠農村學校傾斜,城鎮中國小教師中有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人員,包括學校校長及其他管理人員的推薦比例,應嚴格控制在推薦比例的10%以內。

(三)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實事求是、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認真評審,嚴格把關。推薦人選上報前,各縣(市)、各單位須將擬推薦人選在其所在地教育系統或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

七、組織領導

爲加強對本次評選表彰工作的領導,州里成立了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教育局,具體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各縣(市)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成立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開展評選推薦工作。

八、申報材料和時限

本次評選表彰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爲確保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縣(市)、各單位務必於6月20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到州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首次報送的材料包括:

(一)本縣(市)、本單位20xx年開展評選推薦工作報告(評選工作程序、評審結果、公示情況等)。

(二)各縣(市)要將評選推薦的先進個人在《全州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人選一覽表》中排序上報。

(三)事蹟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紙質文檔一式3份,其中《一覽表》和《統計表》存爲Excel文件,審批表和事蹟材料存爲Word文檔,審批表用A3紙打印。書面材料與電子文檔一同上報,電子文檔可通過電子郵箱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