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名人婚姻協議留一手

默多克家族關係

富豪名人婚姻協議留一手

本週末,全球最熱的一條新聞莫過於新聞集團掌門人默多克和他著名的華裔妻子鄧文迪鬧離婚的消息。

兩人離婚後,“鄧文迪可獲10億美元補償”成爲衆多新聞的標題。“實際上,我們認爲這10億美元裏或大部分是他們兩個女兒在信託基金裏的錢,而不是給鄧文迪的。”暨南大學法學院教師、法學博士、廣東伯方律師事務所律師蘇文卿向記者分析。

相對於中國富豪在離婚官司上的“大出血”,西方國家富豪離婚概率和普通人相比其實並不算高。美國福布斯富豪榜上的400個富翁當中,再婚者不到100人。而美國人的婚姻大約有一半不得不以離婚而告終。就算是英國和澳大利亞等國家,離婚率也在1/3左右。也就是說,美國富翁們的家庭要比普通西方家庭堅固得多。

即使最終一定要離婚,富豪們也通過多種法律手段儘量留住自己的“錢包”。婚前協議、信託基金、遺產分配權、公司表決權……一系列經濟槓桿似乎都成了默多克手中的“玩意”。默多克式離婚,也嚴重地打擊了不少試圖“飛上枝頭變鳳凰”的“灰姑娘”們。“婚前協議和信託基金,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也是歐美大企業家慣用的‘招數’,無論是對保護自己的財產,還是保護公司發展,都非常有效。”蘇文卿解釋道,“而且這些超級富豪離婚時,更多是通過律師間的談判調解,而不是等法院去判,主動權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默多克財產

總額:

112億美元

據媒體公開資料報道,默多克淨身價大約112億美元,在美國億萬富豪榜名列第33位。

不動產:

默多克擁有多套住宅,在洛杉磯的住宅約合3000萬美元,在紐約第五大道的住宅則價值4400萬美元。

其他:

熱愛生活的默多克有世界第七大的私人遊艇,價值8000萬美元,並有兩架私人飛機,約合1.5億美元,此外還擁有數十輛名車。

婚前協議

內容至今保密,但有傳聞稱鄧文迪對默多克財產沒有繼承權。

國外名人婚姻協議五花八門

◎默多克:

之前曾“賠”了17億美元

默多克與第二任妻子離婚花了17億美元。而在與鄧文迪的.婚姻中,默多克似乎“學聰明瞭”。據外媒報道,兩人簽有婚前協議,結婚後又補充了兩份協議,所以三份協議的約定滴水不漏,維持了14年的婚姻走到頭時,鄧文迪或只能擁有女兒們的信託基金。

 ◎道格拉斯:捆綁“花心”的婚姻協議

與有“登徒子”綽號的美國影星米哈依爾·道格拉斯結婚的澤塔瓊斯女士,可能知道丈夫的嗜好,於是在婚約中規定了這樣的條款——如果道格拉斯拈花惹草欺騙了她,道格拉斯應付給她500萬英鎊的賠償,而一旦離婚,則按他們婚姻持續時間確定賠償金,每一年應付道格拉斯夫人100萬英鎊。

◎傑奎琳·肯尼迪:“怪”協議未履行

美國前總統遺孀傑奎琳·肯尼迪與希臘船王奧塞西斯的婚姻契約中規定,傑奎琳可以不必與比她年長23歲的奧塞西斯同居。在這個契約中還規定,傑奎琳每月從奧塞西斯處獲得相當於2.5萬德國馬克的錢,用於理髮和買衣服,而在奧塞西斯死後,她還能獲得奧塞西斯全部財產的1/4。只是在1974年,即在船王奧塞西斯死前一年,根據奧塞西斯的請求,希臘政府公佈一條法令推翻這一條款,根據這個法令,“與希臘男人結婚的女士在丈夫死後,應放棄對丈夫財產的要求”。

 ◎湯姆·克魯斯:分手費“九牛一毛”

阿湯哥一共有過三段婚姻經歷,這也讓他深知婚前協議的重要性,針對每一任妻子都“量身定製”了包括財產歸屬、房產等條款的協議。當年他和妮可·基德曼結婚前即有約在先,而在兩人分手後,當時擁有3.6億美元財產的阿湯哥根據協議只給了妮可430萬美元和兩棟約值1050萬美元的豪宅。而對於爲他產下一女的凱蒂·霍爾姆斯,阿湯哥則略顯慷慨,他在婚前簽下價值4000萬美元的協議書,併爲凱蒂和女兒蘇瑞成立了1500萬美元的信託基金,並承諾如果兩人離婚,凱蒂還可拿到2500萬美元的補償,然而這筆“鉅款”對身價達到2.5億美元的阿湯哥來說,也算不了什麼。

◎小甜甜布蘭妮:一分都不給

另外,美國歌手“小甜甜”布蘭妮也是玩轉婚前協議的行家,2006年她向前老公凱文以“兩人存在着無法調和的分歧”爲由突然提出離婚,很多人認爲24歲的布蘭妮可能得將自己的一半財產分給凱文,但事實上,在長達60餘頁的婚前協議中布蘭妮已經明確表態,她的6500萬美元財產不會分給凱文一分一毫。

分析:“默多克式離婚”在華難複製

蘇文卿表示,“默多克式離婚”在中國“難以複製”。“中國新《婚姻法》出臺後,更多是對婚姻的主要財產——房子進行了一定的重新解讀。在中國,大多數房子是父母掏錢買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進行了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的分離。”蘇文卿坦言,“當然,現在也有越來越多‘富二代’會通過婚前協議保護財產。”

對在默多克離婚中起最重要作用的“信託基金”,蘇文卿也認爲“難以複製”。“在歐美,信託基金與遺產和離婚無關,是獨立的財產,還可以合理避稅。中國沒有徵收遺產稅,信託基金避稅的主要功能無法發揮,所以中國富豪們對信託基金沒有迫切需求。”

蘇文卿分析,“但我們也看到,現在已有個別中國企業家開始爲孩子設立信託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