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地租賃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廠地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廠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授權代表: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授權代表: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或倉庫及部分設施(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於乙方使用。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爲生產經營,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物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爲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賃期限屆滿前__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3.1租賃物的`免租期爲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爲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第四條租賃費用

租金第1年至第2年爲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爲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爲每年租金調整日。

乙方應於每月___號或該日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並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爲: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

第六條租賃物的轉讓

6.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7.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7.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7.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安全生產

8.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有關法規條例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8.4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十一條改建條款

11.1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

11.2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二條租賃物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爲,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13.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過二個月,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及受轉租戶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13.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並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提前解約:a.向甲方交回租賃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14.1若因國家有關租賃行爲的法律法規的修改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本條第2款執行。

14.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甲方。

第二十條其它條款

20.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0.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