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精選10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覈,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40小時,一週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爲: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准,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週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爲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爲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爲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爲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關於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後,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爲600元,並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後,月薪不低於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並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爲,對於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託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爲曠工,並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准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准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覈並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彙總後於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製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自覺按時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2、打卡次數: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員

1、因工作性質,無法按時打卡的人員(如市場人員、工程人員),由各部門經理提出免打卡人員名單,經公司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可實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員仍須報考勤報表,請假及其它登記手續仍執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各種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員工看病須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前往。看病時間在半天以內的按病假處理。超過半天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則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且半天以內的看病請假每月不超過兩次,超過兩次以上的部分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按事假處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部門經理批准,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登記後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醫院急診證明)來不及請假的,可委託他人或電話請假,事後補交醫院證明書。

二、事假

1、職工因個人事務請假,按事假處理。請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申請,經部門經理批准,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請假登記後方可休假。

2、特殊情況(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來不及事先請假的,事後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假滿後應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銷假。未銷假又未爲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婚、喪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一般婚假爲三天,符合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條件的婚假爲七天。婚假必須在結婚年度內安排使用,可與休假或事假合併使用。

2、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三天,另給適當路程假。喪假應在喪亡之日左右一個月內使用。

3、員工請婚、喪假,可以按常規先辦理請假手續,然後在銷假時憑結婚證明或死亡證明予以確認,凡無證明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四、產假

1、在華爲公司工作滿兩年以後懷孕、生育的女職工享受以下待遇:

產假爲九十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期間:每月給予一天孕期檢查假。

哺乳時間:有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

2、對於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十五天;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規定執行。對於沒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按上述規定休假,休假期間待遇按事假處理。

3、女職工產假結束以後,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計劃生育假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休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

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准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1天。

3、輸精管結紮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紮的,休息21天。

六、汽車司機年審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汽車司機每年給予三天的年審假,用於辦理其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外省司機給予適當路程假,但年審假最多不得超過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爲12天(指淨佔工作時間,假期中如含節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增加實際假期天數)。

2、休假必須連續使用,如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連續休假者,經部門經理批准,可以分兩次使用,但不得多於兩次。

3、計算休假的考覈年度爲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淨佔工作時間);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從進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滿一個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覈年度內,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者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則取消休假資格。

5、凡具有休假資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棄休假的員工,公司另外發給放棄休假等額工作,其計算公式爲:放棄休假天數放棄休假工資額=×月度標準工資30

注:月度標準工資是指放棄休假員工本人在發放休假工資年度元月份的.標準工資。

6、爲便於管理,員工休假時間由公司統一安排在每年的春節期間。放棄休假工資的發放時間爲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資的發放辦法是由部門經理提供放棄休假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審覈後,報總經理批准發放。

八、工傷

1、員工因工負傷休息,亦需持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並經部門經理批准、考勤員登記後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由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只須醫院證明及部門經理批准即可按病假處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必須填寫“工傷報告”並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審覈後上報總經理批准,才能按工傷處理(一切待遇不變),並將休假全部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爲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係、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3、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爲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爲每週一至週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爲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於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爲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個工作日爲一個考勤週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通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後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臺作爲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信息,經直接主管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後30分鐘內到崗爲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後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爲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爲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准並於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

(1)員工每月有3次(含)以內善意遲到或早退機會,超過3次後每次扣除當月績效xx元;

(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12、因惡劣天氣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體遲到由人資部統一向公司申請不用考勤,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後生效。

1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部門經理應提前填寫《加班任務單》經上級主管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並支付加班工資。

14、(請根據需要補充)

4、休假規定

1、請假規定

員工請事假通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後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1)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爲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爲10天;已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爲15天;

(2)員工帶薪年假以小時爲計算單位,不滿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每天8小時折算天數);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4)當年入職並且試用期後方可享受年假,當年可享受年假按照入職天數比例折算,11月份之後入職的則不可享受當年年假;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6)已有資格享受帶薪年假的員工離職時帶薪年假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如果員工實際休假天數已超過計算天數,超過的天數按事假日工資標準從結算工資中扣除;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爲自願放棄;

(8)員工申請帶薪年假需填寫《請假單》,一次休年假在3天(含)以上的,員工須提前5個工作日提出申請。無論年假是否被批准請假單均應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願放棄休假權。

3、病假規定

(1)病假以半天爲單位請假,2天以內(含)部門經理審批;

(2)病假超過3天的員工須在修完病假後提交醫院證明(診斷證明),無醫院證明的病假按事假處理;

(3)請病假達5天(含)的,應出具掛號單據、病歷及三級甲等醫院診斷證明(包含建議休假時間),必要時須在人力資源部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開具休假證明;

(4)當年累計休病假30天以內(含)病假工資爲正常工資50%發放;當年累計病假30天以上者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5)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4、婚假規定

(1)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手續者可享受婚假,申請婚假時須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結婚證等證明;

(2)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員工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視爲自動放棄;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連續計算。

5、產假規定

(1)公司嚴格根據《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休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後2個月內應告知上級主管並應持懷孕和預產期證明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公司男員工配偶生產的,給予男員工連續7天的陪產假,陪產假需在配偶生產前後10天內一次性休完否則過期作廢;

(4)女員工有不滿週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餵奶時間,該時間必須按時使用不能合併使用。多胞胎哺乳時間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鐘。

(5)在規定的產假期間女員工的工資由生育保險和公司共同承擔(按照國家生育保險政策規定:生育津貼屬於員工生育期間國家發放的待遇,生育休假期間<包括休晚育假期在內>公司照常發工資的屬於提前向女員工預支生育津貼,員工申請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後公司代爲扣除),沒有生育保險的按實際工資發放;

(6)享受晚育假期的晚育津貼處理:晚育由女員工享受的,男配偶不得享受晚育假,享受晚育的女員工如果公司照常發放工資,晚育津貼必須從我公司申請(如果女員工沒有申請晚育津貼公司將在女員工上班後第1個月開始扣除晚育假期給發的工資);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產假但是沒有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待遇。

6、喪假規定

(1)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可請喪假。

(2)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請喪假3天。

(3)喪假以天爲計算單位須一次休完,否則作廢,喪假請假過程中休息日及節假日均計算在內。

7、工傷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負傷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人力資源部。

(2)工傷假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有效的證明;

(3)工傷假其它事宜按國家《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規定辦理。

8、事假規定

(1)員工請事假以半天爲計算單位,不滿半天的按半天計算。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2)員工沒有剩餘可休年假抵消的,這種事假則不發工資;

9、曠工規定

(1)曠工定義: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出差未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工作期間擅自離崗的、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准回執爲準)缺勤的、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玩失蹤的、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

(2)曠工期間扣發雙倍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2天),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公司可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5、管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月結束後及時統計員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報給薪酬主管覈算當月薪酬。

2、員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責任人爲其上級主管經理。

3、上級主管經理要按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並對審批結果負責,凡是與員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嚴重違紀給予開除處理。

6、違紀處理

1、代人考勤、考勤信息變相處理、僞造編造和篡改考勤記錄等行爲,視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爲,公司按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嚴肅處理;

2、員工考勤異常信息沒有及時處理:年度只警告一次之後開始計次,第一次發現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3、部門經理沒有及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處理之後開始計次,按照次數計算,第一次沒處理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級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視考勤的現象)

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爲了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請休假程序,確保生產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假程序、假別、請假準核權限、請假的記錄等內容,本制度適用於所有本公司員工。

三、請休假管理制度:

1、請假手續: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於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如確因急病、急事且居住地離單位較遠,確實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時,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事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和交驗有關證明,否則無請假單而未出勤者均視爲曠工;員工請假期滿,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時,應於假期期滿前按規定向相關主管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準應按時上班。

2、請假類別:請假分爲公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停薪留職9種,分爲有薪假和無薪假兩種婚喪假,探親假爲有薪假,其它除特殊情況規定外均執行無薪假別。

3、請休假程序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4、爲了保證制度的可查性,要求各部門請假單除交綜合部一份外,在本部門留存存根一份。

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5

一、考勤辦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打卡方式

2.打卡範圍:上、下班和加班上下班。

3.考勤卡填寫內容:在規定打卡時間裏,因公外出或請假、休假、調休等情況下,在通知主管並辦理相應手續後在卡上註明,填寫者由當事人本人填寫。

4.公司將設立考勤員崗位,考勤員職責範圍:

①將當月員工請假單及相關證明材料收集,並與員工考勤卡查實。

②查實後,彙總填寫《月度考勤報表》上交主管負責人。

③在以身作則的前提下,嚴格按照有關公司制度進行監督審覈。

④考勤員:葛美雲

二、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會計部除外)。每天工作時間8-9小時,早上9:00上班,下午17:00-18:00下班,中午12:00-13:00爲中餐及午休時間。

2.公司實行每週單休制(會計部除外),休息日安排在每週六週日兩班員工分休制。

三、節假日安排

1.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時,公司假日安排如下表:

勞動節

三天

國慶節

三天

元旦

一天

春節

五天

2.節假日具體安排辦法按照兩班員工分休制根據情況公司另行通知。

四、事假及曠工處理辦法

1.一個月內允許請假2次,累計2小時。

2.一個工作日內,員工未以任何形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脫崗在一小時以內(含)的,視作事假,不超過一小時(含)者,按事假半天處理;超過一小時者不足兩小時按事假一天處理。

3.一個工作日內,員工未以任何形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脫崗在兩小時以上者視爲曠工;不超過四小時(含)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四小時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事假,工資獎金扣發標準:

①扣發工資額=(崗位工資/26)×事假天數

②當月事假兩天以上的(含),加扣發獎金=(當月獎金/26)×(事假天數-1)

5.員工曠工,工資獎金扣發標準:

①扣發額=(崗位工資+獎金/26)×曠工天數×2

②當曠工三天以上,扣發當月全部工資和獎金

6.如果發現員工有曠工行爲的,經批評教育無效者,連續曠工一週或一年累計曠工兩週的,公司有權作除名處理。

五、病假及處理辦法

1.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必須停止工作醫療的,在出具醫院證明情況下,員工可請病假壹天,這壹天爲帶薪病假

2.超過兩天病假,病假期間其工資核發標準:

①病假在兩天以一個月以內的,扣發額=(崗位工資+獎金)/26×(病假天數-1)

②病假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改發疾病救濟費。

核發標準=崗位工資×25%

六、早上遲到及處理辦法

公司早上上班時間爲9:00,超過一秒鐘都以遲到處理,爲了加以區分及合理性,發生以下幾種遲到情況以不同辦法加以處罰:

考慮到特殊情況,一個月內遲到累計時間超過15分鐘,則按下列辦法處理:

1.遲到5分鐘以內,罰款2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罰款50元。

3.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5.全月累計遲到60分鐘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

6.考勤員月終將遲到記錄連同《月度考勤報表》一起上交主管。

七、請假、調休等手續及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均須按上述規範,事先辦理請假審批手續,即填寫《請假單》並附相應證明材料。

2.如遇突發事件,須當天通過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回來後補辦請假手續。

3.調休必須事先辦理調休審批手續,填寫《調休單》。

4.員工請假、調休一般由公司主管負責批准。

八、員工加班及處理辦理方法

1.公司內勤加班,施行打卡計時,加班從下午18:00計算。

2.外勤加班,加班計時按照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加班,需提交《加班審覈單》

4.加班工資加發標準:加班工資=5元/小時×加班計時

5.下列情況不屬於加班:

①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參加培訓

②員工因公出差

九、年終考勤獎

1.全年出勤率100%的員工公司獎勵500元

2.全年出勤率95%—98%的員工公司獎勵300元

3.全年出勤率90%—94%的員工公司獎勵200元

十、本制度自2003年10月14日起執行

本制度於2003年10月17日做第一次修改,日後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6

一、員工作息時間

1.公司作息時間

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4:00分—18:00分

2.分店作息時間

4月—11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7:30分—21:30分

12月—3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6:30分—21:00分

3.員工休息日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息日,工作時間不含用餐時間、休息時間、加班時間。

4.遲到、早退和曠工:在上下班時間30分鐘以內的爲遲到或早退,主管級以上(店內前廳經理、廚師長)員工遲到/早退,需處罰30元/人次;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遲到/早退,處罰10元/人次。超過31分鐘則爲曠工,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則開除處理。

5.公司、分店財務必須將考勤於每月15日前將考勤表及相關單據統計完畢,交至公司人力資源部人事助理處備檔覈查。

二、休假規定

1.事假:須由當事人至少提前一天向直屬上級提出書面申請,經直屬上級根據實際情況,批准後方可休假。電話或他人代請事假無效,按曠工處理;事假期間無工資和獎金。

2.病假:員工病假須經出示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方可向直屬上級請假。無診斷書,須經店長或部門經理覈實確認並出具書面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病假期間基本工資根據工齡標準:不滿一年按40%發放,不滿兩年按50%發放,兩年以上按60%發放。病假期間無獎金。(如員工病假期間工資低於大連最低工資標準80%,則按照大連最低工資標準80%工資補足)

3.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產假,到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產婦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申請日期,產假期間含法定節假日和正常休息日)

4.婚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員工本人結婚可給有薪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規定的(男25週歲、女23週歲),增加有薪婚假7天。(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拆分假期)

5.年假: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五天帶薪休假;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十天帶薪休假;連續工作滿二十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十五天帶薪休假。(年假可拆分休,也可用於可預計的的事假,具體細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6.探親假: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回家路途在24小時以上的員工可申請最長1個月的無薪假期。(探親假、年假課合休,兩假累計不超過1個月)

7.喪假:員工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死亡時可給有薪喪假3天。

8.銷假:員工休假日期滿,必須持請假條到批假部門即時銷假,否則視爲曠工。

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爲規範考勤及休假管理,嚴格勞動紀律,維護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員工的身心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部門負責人職責

(一)部門負責人爲考勤休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員工請假的真實性負責;

(二)覈准和審批員工出差、因公外出、請假等。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

(一)人力資源部爲考勤休假的監督管理部門;

(二)負責統計每月員工出勤情況,考勤結果是計發工資、獎金、補貼、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三)負責根據員工的出勤情況,計算員工工資、補貼等。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五條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一週五天工作制,即週一至週五爲正常工作日。每日標準上班時間爲:

上午08:30—11:40

下午12: 40—17:3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爲準。

第六條考勤方式

(一)公司統一實行指紋打卡的考勤方式,員工在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務外出時均需進行考勤記錄。

(二)若員工因機器故障或無法識別等特殊原因而無法打卡,需在上、下班時親自到考勤管理人員處登記考勤,在《手工考勤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上、下班時間。

(三)因出差或公務外出無法按時打卡的員工,考勤覈算均以釘釘中備案的《出差審批表》、《因公外出審批表》爲準。未登記或未經籤批,按曠工處理。

(四)出勤期間不得無故離崗,不得辦理私人事務。

(五)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

第七條遲到早退

(一)晚於規定的上班時間到崗且未超過30分鐘者視爲遲到;無正當理由早於規定的下班時間離崗且未超過30分鐘者視爲早退。

(二)員工每月有三次10分鐘(含)以內緩衝時間的機會,其不計爲遲到,但不包括開會等情況。因惡劣天氣(颱風、暴雨等)或重大交通事故半小時以內到崗者不計爲遲到。

(三)遲到10分鐘(含)以內者(當月遲到次數≥4次時,3次緩衝次數不計入內)或無正當理由早退10分鐘(含)以內者,遲到/早退每1次折算爲1小時事假處理。

員工遲到10分鐘以上且30分鐘(含)以內者,或無正當理由早退10分鐘以上且30分鐘(含)以內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每2次視作半天事假處理。

(四)每月遲到早退情況,是當月績效考覈的重要依據。

第八條曠工

(一)員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請假手續尚未獲批而休假,視作曠工處理。

(二)上班中途離崗1小時以上,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休假,打架鬥毆致傷而停工休息,無故不參加公司團體活動,晚於規定的上班時間且超過30分鐘到崗,早於規定的下班時間離崗且超過30分鐘,或休假期滿後仍未出勤等情況均視爲曠工。

(三)曠工的最小計算單位爲半天(0.5天)。凡曠工者,按照2倍工資扣款作爲處罰,即:曠工扣款=月基本工資/21.75×曠工天數×2。另外礦工期間的績效工資全額扣除。

(四)員工累計曠工時間3天(含)以上,則視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因公外出

(一)因公外出是指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離開公司辦公場所,但在公司所在地市內活動。因公外出不享受出差補助。

(二)員工因公外出,需提交《因公外出審批單》,經覈准後方可外出;若未經覈准私自外出,則以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者,員工本人應口頭(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及外出時間,回公司後2個工作日內補辦審批手續,否則視爲曠工。

(三)員工因工作性質需頻繁因公外出者,可按周進行審批,並在《因公外出審批單》中明確每天具體的因公外出時間。

第十條出差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離開公司所在地市的活動。員工出差時間段若跨越休息日,休息日不計加班。

(二)員工連續出差超過15天(含),返回後可帶薪休息一天。員工連續出差超過30天(含),返回後可帶薪休息兩天。

(三)員工出差應至少提前半天填寫《出差審批單》,經有關領導覈准後方可出差。《出差審批單》須抄送人力資源部考勤管理人員。如因特殊或緊急情況無法預先簽批《出差審批單》者,需電話向分管領導報批,並告知考勤管理人員,同時填寫《出差審批單》。

(四)如無特殊情況,出差前未填寫《出差審批單》,出差過程中或者返回公司後補辦出差審批手續,則扣除一天出差補助(出差補助相關規定詳見《差旅費管理細則》)。

第四章請休假管理

第十一條請休假種類

本制度所涉及的國家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按照國家及公司所在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事假、病假(醫療期除外)、年休假休假天數爲實際工作日;婚假、產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休假天數含法定節假日。

第十二條事假

(一)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按照規定時間出勤者,均應事先在釘釘提交《請假申請表》,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門經理批准同意,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同意。

(二)事假爲無薪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補貼等各項待遇。

(三)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爲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扣款計算方式:事假扣款=月基本工資/21.75/8×事假時數。

(四)員工單次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年累計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0天。每超過一次月度績效考覈進行分數酌減。

(五)除因公外出或出差外,員工在上班或下班時產生未出勤打卡的情況,一律按照半天事假處理,如上下班均未打卡,一律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病假

員工因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依下列規定請病假:

(一)病假須出具正規醫院開具的就診記錄、病歷卡、病情證明單、醫藥費證明等請假證明單資料,並報請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確認;無醫院開具的就醫證明,則按事假處理。如因情況緊急、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無法正常辦理請假手續的,在

恢復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逾期無效。

(二)病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爲0.5天,員工累計休病假時間不得超過法律醫療期規定的時間,病假扣款計算方式:

1、當月累計病假天數≤3個工作日,則扣款額度按照每小時平均工資的3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資/21.75/8×30%×病假時數;

2、當月累計病假天數>3個工作日且≤10個工作日,則扣款額度按照每小時平均工資的50%計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資/21.75/8×50%×病假時數;

3、當月累計病假天數>10個工作日,則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算。

(三)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治療時,可按照《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及天津市相關規定,享受醫療期相關待遇。醫療期累計計算,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四)病假期間根據實際請假天數扣發月度績效工資及年度績效獎金。

(五)病假工資不能低於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公司認爲員工提供虛假病情信息或假資料或故意誇大病情的,有權要求員工到指定醫院複查,費用由公司先行墊付。複查結果屬實,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複查結果表明員工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料的,其虛假行爲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休假期間視爲無故曠工。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經查屬實,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補休

(一)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須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員工須在當月補休有效期內,事先填寫《調休申請表》申請補休,未按規定事先辦理補休手續而自行補休的,視爲曠工處理。補休時長每月安排補休天數不超過一天,當月有效,逾期作廢。補休時間須根據工作情況統籌考慮。

第十五條年休假

(一)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員工依法享受的婚假、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二)職工帶薪年假天數: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

3、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

員工入職當年年休假天數按照當年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折算。即按照【(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工作自然天數÷365天)×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如屬上述1~3所列情形而當年已休過年休假的,則應在下一年停休年休假。

(四)員工申請年休假時,需辦理相應請假手續,經覈准後方可休假。公司根據經營管理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員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五)原則上年休假在應在本自然年度內使用,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確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使用的休假天數,由人力資源部覈准,可延至次年度3月前使用,到期仍未使用完畢的年休假將不再另行安排補休。

(六)員工可使用當年年休假同等天數折抵病假、事假(折抵的最小單位爲1小時);申請人須在《請假審批表》中註明折抵情況。

第十六條婚假

(一)轉正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在勞動合同期內領取結婚證的,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假期連續計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二)員工需憑結婚證可申請婚假,婚假自勞動合同期內辦理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有效,過期視爲自動放棄,不予補休。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十七條產假

(一)產檢假

女員工在懷孕期間,憑藉產前檢查建檔可享受帶薪產檢假。超過以下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1、懷孕第1~7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3、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二)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帶薪產假128天;

2、難產的增加帶薪產假15天;

3、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帶薪產假15天。

4、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

(三)陪產假

男員工配偶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帶薪陪產假7天。男員工陪產假,應提供配偶單位出具的休產假證明或孩子的出生證明。

(四)流產假

1、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可享受帶薪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超過4個月流產時可享受帶薪產假42天。

3、流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按照基本工資計算。

(五)保胎假

女員工按計劃生育懷孕,如員工身體虛弱且工作許可,經公司同意,由醫院提供證明,可請保胎假,期間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八條哺乳假

女員工生育後,嬰兒不滿一週歲時享受每日哺乳假,每日2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合併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每次增加30分鐘哺乳時間。

第十九條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持死亡證明員工可給予3天喪假;員工的旁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持死亡證明可給予一天喪假。親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喪事的,喪假酌情延長(以合理的往返時間計算)。

第五章考勤休假審批程序

第二十條審批流程

員工因公外出、出差或請假應按不同考勤類別填寫審批單(須提供證明資料的須附證明資料),並提前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具體審批流程參見下表。

第二十一條請假覈實

員工請假時,應告知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予覈實請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請假,或請假期間需要續假者,應於當日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同時辦理補(續)假手續,過期未辦理手續者視爲曠工處理。

第六章考勤休假紀律

第二十二條員工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嚴格遵循相關審批流程並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處。

第二十三條考勤作弊者、擅自修改考勤記錄者、提供虛假休假信息或證明資料者,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經查屬實,則在當年度內不允許參與升職、加薪。情節較爲嚴重者給予降薪、降職處罰。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執行。

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爲了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請休假程序,確保生產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假程序、假別、請假準核權限、請假的記錄等內容,本制度適用於所有本公司員工。

三、請休假管理制度:

1、請假手續: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於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如確因急病、急事且居住地離單位較遠,確實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時,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事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和交驗有關證明,否則無請假單而未出勤者均視爲曠工;員工請假期滿,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時,應於假期期滿前按規定向相關主管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準應按時上班。

2、請假類別:請假分爲公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停薪留職9種,分爲有薪假和無薪假兩種婚喪假,探親假爲有薪假,其它除特殊情況規定外均執行無薪假別。

3、請休假程序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4、爲了保證制度的可查性,要求各部門請假單除交綜合部一份外,在本部門留存存根一份。

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9

藥監局內部考勤制度爲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後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佈。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覈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並經有關負責人批准。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准,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准;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准;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准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一)事假期間的待遇:

1、根據冀政[1985]149號文件規定,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

2、事假期間不發獎金。

3、利用事假違犯黨的政策謀取私利的,扣發請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並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

(二)病假、工傷假

1、職工因病、傷、殘確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療的,需有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並經領導審覈批准。

2、病假期間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獎金。

3、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在六個月以內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要減發,其比例按照活津貼的80%發放。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執行勞保工資,勞保工資的比例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執行,勞保期間不計算工齡。

4、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6、工作人員爲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要停發全部工資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因工負傷人員在休養醫療期間原工資照發。

(三)婚假、產假、喪假

1、婚假職工結婚,給假7天。如按法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的爲晚婚,實行晚婚的獎勵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間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2、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四、值班、加班管理辦法

(一)節、假日值班

1、節假日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值班人員要按要求準時到崗,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3、值班完畢,辦公室要及時整理記錄,將值班人員名單及天數統計好。

4、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300%計發;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200%計發;工作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其報酬按日工資的150%計發。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爭取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各科室及有關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作,儘量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佔用公休日加班的,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安排加班要嚴格掌握工作時間。能半天辦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時按半天計算,工作4小時以上按1天計算。

4、加班審批手續。加班人員要在加班前認真填寫“加班審批單”,說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時間,由科長簽署意見後報主管局長審批。加班人員要將“加班審批單”及時報辦公室。

5、辦公室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月底要覈實本局人員的加班情況,做到“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與考勤相符;真實可靠,不漏報不多報。一般不允許補報加班,也不再補發加班費。

6、財務人員月底要認真審覈考勤和“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的按規定計發加班費。

五、勞動紀律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二)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領導安排。

(三)職工應積極進取、盡職盡責。不準做有損於他人、有損於單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時間嚴禁打撲克、打麻將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許酗酒鬧事;如發生酗酒鬧事、打架鬥毆要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六)對不服從分配、玩忽職守發生責任事故或對單位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領導有權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扣發工資30%,並扣發其當月獎金。對於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七)對違反勞動紀律無正當理由曠工的處理:

1、對無故曠工者,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2、無故曠工1天,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月的獎金;無故曠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半年獎金;無故曠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年的獎金。

3、無故連續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單位予以辭退。

勞動合同法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10

爲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 ,中午休息一小時。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8:00

2、打卡制度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爲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出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各類假期規定

1、病假

1.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1.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在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鑑定,被鑑定爲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事假

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2.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2.4每週六、週日爲法定公休日。 2.5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3、婚假

3.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於晚婚(指: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後6個月內使用,並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3.3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准後交行政部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3.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5婚假爲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4、喪假

4.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4.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於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4.3喪假爲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產假與哺乳假

5.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 5.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爲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爲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爲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爲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5.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5.4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5.5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5.6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5.7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行政部備案。

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行政部審覈總經理批准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7、公司年假

公司爲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爲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7.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滿一年,第二年開始每年5天帶薪假期,按照每年增長一天逐年遞增,最長不超過15天

7.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7.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審覈後報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批准)。

7.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

三、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爲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所有員工請假必須報行政部並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如因總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總經理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行政部代爲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後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6、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行政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四、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爲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每增加1分鐘扣1元錢,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2、曠工扣款規定:

2.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僞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2.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2.3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任何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