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的模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的模板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2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3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4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2.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3.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4.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3.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4.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1.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3.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4.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4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5.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6.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3.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4.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