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一定要備案嗎

本人認爲:

勞動合同一定要備案嗎

1、勞動合同可能出現不合理的情況,如顯失公平條款,對這類合同,合同當事人可申請法院予以撤銷,合同被撤銷之前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規定,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的相關條款,因此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完全合法,上述案例中違約金只有三千元,不能說顯失公平或者不合理。

3、關於合同條款的`效力問題,法律規定: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合同無效。該違約金條款並不違反法律,顯然是有效條款。

4、勞動法並沒有規定未經備案的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備案只是行政機關對企業勞動合同進行管理的行政行爲,不備案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只是用人單位因違反行政性規定而受到行政機關的相應行政處罰,而不是導致合同或合同條款的無效。

因此,違約金條款是有法律依據的合法條款,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只要在合理範圍內的違約金,應當是有效而且是合理的。該條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並不依合同是否備案而有所不同。